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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肯德基跟在麦当劳差不多,还是由田芯占位,王勃排队点餐。这次,王勃只买了两个甜筒冰淇淋。
大概是刚才王勃的一番解说让自己开了窍,这次来到肯德基,田芯便有意识的开始注意起肯德基的装修风格和布局起来。什么色调,桌椅的摆放,墙上的装饰及提示语,以及肯德基服务员的分工,田芯都主动的进行观察和思考。
而王勃,在对肯德基的里里外外包括厕所也转了一圈之后,又拿出他的本子开始写写画画。此时的他开始无比的怀念起后世的苹果手机来。如果他现在有“苹果”在手,“啪啪啪”的拍摄一通,哪里需要他辛辛苦苦的用文字去描述和记录?
当王勃和田芯结束了在肯德基的“借鉴行为”时已经是中午的十二点。
“芯姐,中午了,咱们去吃点什么填填肚儿喃?”站在肯德基的门口,王勃问田芯。
“随便找个地方简单的吃点吧。吃完后还要找装修公司呢。”田芯说。
“要得。听说成市的钟水饺,龙抄手不错,算是成市的特色小吃,咱们去尝尝味道?”前世的王勃曾被他表姐黎君华领着吃过一次龙抄手,但是早就忘了什么味道。他也想借此机会去尝尝这传说中的龙抄手到底有多好吃,自家的“曾抄手”与之相比看看差距到底在什么地方。
“好啊。不过你知道龙抄手在什么地方吗?”田芯问。
“嘴巴底下不就是路吗?”王勃反问。
向路人一打听,原来就在中山广场附近就有一家龙抄手,这下连车都不用坐了。两人步行了不到十分钟,就来到了龙抄手在春熙路的分店。
入店,找位置,点餐,七八分钟后,两碗红油抄手就被王勃端了过来。
“开整,芯姐,咱们来尝尝这传说中的龙抄手到底有好龙!”王勃拿起筷子,夹起一个抄手就朝嘴里的扔,一嚼一吞,最直观的感觉就出来了:
还真没自家的“曾抄手”好吃,也就是名气大,但盛名之下却其实难副!难怪当初跟黎君华吃过一回后记不住味道。
田芯也拿起筷子开吃。待她吃完一个之后,王勃就开口问:“芯姐,这龙抄手怎么样?”
“太一般了。没咱们的抄手好吃!”田芯眉头微皱,撇了撇嘴说。
“我也觉得很一般。你等着,芯姐,我再去买两份它的面食尝尝。”说着,王勃又起身去点了两碗排骨面。
“唉,狗屁龙抄手!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卖老子的钱了!”王勃扔掉筷子,碗里的排骨面还剩了一大半。如果说龙抄手的抄手还勉勉强强,这里的面食就太过垃圾,对王勃这个饕餮来讲简直就有点难以入口。
“是不怎么好吃!”田芯也摇头,“可是,为什么龙抄手的味道不怎么样,它的生意还这么火?”田芯望着店内熙熙攘攘的人流说道。
“名气大,位置好呗!你没听见很多食客都说着普通话么?这些外省人就是冲着龙抄手的名气来的。同时因为这店的位置太过黄金,它就是不做回头客,完全做流动客的一锤子买卖,一天下来都够它活了。”龙抄手火爆的生意让王勃都眼红不已,“不过,这对咱们来说也算是好事。它的味道不行,咱们的味道好,等哪天咱们的‘曾嫂米粉’也能在春熙路开分店的时候,到时候我会让‘龙抄手’变成‘虫抄手’!”王勃豪情万丈的道。
田芯也有些被王勃的情绪所感染,激动的说,“小勃,你说咱们有那么一天么?在春熙路上开分店?”
“事在人为!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而且并不太远!”王勃看着田芯,肯定的点了点头。
王勃吃了一碗抄手,吃了半碗面,田芯却是把一碗炒手和一碗面全部吃完了,吃完后直呼撑得慌。这让王勃打算去另外一家成市的名小吃“钟水饺”试吃的打算泡了汤。
为了给田芯消食,王勃就提议去逛春熙路。
“不逛了。咱们还是去找装修公司吧。”田芯眼馋的望着春熙路两边鳞次栉比的商店,摇了摇头。虽然她很想去逛街,但王勃的父母同意自己跟着来是来办事的,可不是游山玩水。
“现在是人家的下班时间,去也找不到人。等两点半之后再去吧。走,芯姐,我们也去逛逛这传说中的春熙路。”王勃也不管田芯心中的想法,径直带头朝前面一家名叫“班尼路”的专卖店走去。
前世的王勃,所穿的第一件由自己赚钱买的衣服就是“班尼路”的一件t恤,黄色的,前面有几个英文字母,他现在都还记得。在他的整个大学时代和工作的前两三年,他所穿的衣服基本上就在班尼路,高邦,佐丹路,以纯,李宁这几个牌子来回打转。至于更高一级的耐克,阿迪,彪马之类的,以他当时的收入来说就觉得他们的价格有点“咬人”,买当然也买得起,但王勃在购物上通常都比较理性,比较懂得量力而行,他也从不跟人攀比。
不过在1999年,班尼路、高邦之类的国内潮流品牌,也算不错了,至少也算是一“牌子货”。而且对前世这个时候的王勃而言,不论是高邦还是美邦,他连听都没听过。
两人在“班尼路”的专卖店挑挑拣拣,王勃试了三款t恤,最后买了两件,一件黑色,一件白色,为自己整了个“黑白双煞”。田芯也试了两件,最后却一件也没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