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毓秀>第九十七章 年节

于君满头雾水,还想再问,红尘也不多说,直接端茶送客。

不走也不行,从见到红尘开始,于逸就各种不对劲,身体沉重,迈不动脚步,老想趴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脸上涨得通红,这才勉强自己没出丑。

于逸也是年轻人,在红尘这么漂亮的女孩儿面前,他也不乐意总像个痴汉似的,让人笑话。

只是父子两个离开这座神奇的小破宅子,都不免有些失望。

尤其是于君,长叹一声,面色苍白。

于逸面上阴沉沉一片,半晌冷笑:“爹,我看那小姑娘也就虚张声势,仗着有几分异能在吓唬人。”

他在红尘面前出丑,想起来就不自在,难免要贬低她一下。

“爹您能有什么毛病,这十几年咱们于家守在京城,无人入朝为官,低调行事,从不与人结怨,爹爹更是很多年没管过外面的事情,难道还会得罪人不成?真是胡说八道!”

这话也不算错。

于君皱了皱眉,若有所思地领着自家儿子回去,于家别看很风光,在京城连那些王公子弟也不敢惹,但那都是凭借祖宗荫庇,这些年人丁单薄,没什么能拿得出手,连他也自知天分不足,谨遵父命,只老老实实守着家业,不搀和朝廷里的事儿,从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儿,怎么可能报应到儿子头上。

年节来临。

今年永安不怎么太平,灾祸连连,可总算熬过了这一年,看这天气,瑞雪兆丰年,兆头极好,来年一定比今年顺利。

所有的大街上都弥漫着喜庆的味道。

罗娘她们读了这么长时间的书,也精神疲倦,干脆就趁着年节轻松轻松,院子里树上挂满了各种彩缎花灯。红尘看了喜欢,想了想,穿戴整齐,从头包裹到脚。连手上也带着分指的手套,领着金青还有罗娘她们到园子里开始作画。

以刀为笔,以冰为纸,画出世间锦绣。

罗娘更是玩起了冰雕。

小小宅院,一夜之间就变成了一座冰雪花园。薛柏桥来送年礼,结果没进门就让蜿蜒曲折的冰铸长城给迷花了眼,扑过去一会儿窜上,一会儿滑下,玩得开开心心。

林旭是和他一块儿来的,人家林师兄都给家里上上下下所有人散完了红包,这位小侯爷的礼物还扔在雪地里没人管。

“算了,他这些天也难得这么高兴。”

薛家最近两年同样不太平。

宁侯是个逍遥自在的闲散侯爷,和皇帝那是自幼结下的交情,在京城就是爵位比他高。权势比他大的人,也轻易不敢招惹他,按说应该没多少烦心事儿了,毕竟连他那纨绔小儿子也长进得很,深得皇帝喜欢,读书读得不错,等考出个功名,完全可以靠着爵位不入朝为官,或者当一名士,日子肯定不错。可问题就出在小儿子太出息上。

薛家长子薛松桥,比薛柏桥年长三岁,一生下来就极受重视,当年老侯爷还在时。便把他带在身边教导。

许是宁侯自小就太惫懒,长大了也不是那等能让父母骄傲的好儿子,老侯爷把薛松桥管得极严格,三岁开蒙读书,五岁习武,自此之后就没一日清闲。

京城上进的世家勋贵。对嫡长子差不多都是这样的教育,只是有些人家管得更严些,有些人家更疼孩子。

薛松桥从小就是作为薛家继承人培养的,弟弟生下来就另有爵位,不会和他争,两兄弟感情很好,但近些年,他娶了妻子,生了儿子之后,事情就渐渐有了变故。

也不知为何,薛柏桥的大嫂对他有很深的敌意,加上侯爷夫人疼爱幼子,在薛柏桥身上很舍得花钱,甚至还说过,因为是长子继承侯府,将来分家,恐小儿子吃亏,她那些嫁妆要给小儿留着。

以前薛柏桥纨绔,侯夫人说说这些话,众人也只当是娘亲疼孩子,怕他过不下去,为他打算,连当大哥的薛松桥也没介意过,可这两年不知怎么回事儿,兄弟之间起了龃龉。

“哎,真不想回去,大嫂老是说酸话,我哥也老听她的,男人啊,娶了媳妇忘了弟。”

薛柏桥蹲在冰做的长城上唉声叹气。

“女人真是奇怪的东西。”

底下罗娘皱眉瞪了他一眼。

红尘失笑:“嗯?瞧不上女人?”

薛柏桥顿时就缩了。

林旭笑了笑,穿上新做的墨色袍子,披上狐裘大衣,大毛的领子竖起,遮住小半张脸,一伸手也帮红尘系上一条披风。

“走吧。”

两个人撑着一把伞出了门,都没坐车,沿着街道,踩着积雪,缓缓向东城走去。

红尘脚下走得不轻松,却没觉得累,到是有些麻木,不知道走了多久,便看见雾气笼罩的林府牌楼,琉璃砖还是光辉耀眼,却已经显现出一丝倾颓。

脚步一顿,林旭仿佛有些犹豫。

就在这时,后面传来一阵马蹄声,有一伙儿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女纵马飞腾,冲过牌楼,一举手,噼里啪啦,乱七八糟的砖石就砸在林府朱红色的大门上。

红尘心里一紧。

林旭脸色铁青,嘴唇动了动,终究还是没有说话。

过了片刻,林府大门洞开,走出来个瘸腿的老仆,慢慢地把门前的脏东西扫开,他的动作娴熟,表情麻木,显然不是头一次做这个差事。

直到老仆进了门,大门再次紧闭,林旭才拉着红尘的手,走到大门前。

举头望去,御赐的金匾已经没了,只剩下空洞洞的房子。

“想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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