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制片人[美娱]>第47章 来地球的第四十七天
,稍纵即逝,必须催!催!催!

等威廉驱车到了约定地点时,杰洛米已经到了。

“抱歉,我来晚了。”虽然离约定时间其实还有五分钟,但让别人等,威廉终归是有些歉意。

“没有,我也才来。”已经五十多的杰洛米一举一动都还像是个孩子,“知道我刚刚出来的时候,录影棚那边看到谁了吗?”

“谁?”

杰洛米神神秘秘,非要凑到威廉耳边才说:“约翰.列侬,和他那个讨厌的来自11区的太太。”

约翰.列侬是英国摇滚乐队披头士的灵魂人物,1960年出道,后来红遍全球,“不列颠入侵”,美国的媒体这样形容他。那是一整个时代的记忆,他们的衣着打扮,说话方式,都直接影响了当时的流行。连威廉的爸爸妈妈都对披头士很狂热。可惜,1970年披头士乐队就解散了,那时威廉还小,并没有太多的领略到这个乐队的魅力。

但杰洛米不一样,六十年代时,他才二十来岁,正是狂热迷恋明星的人生最傻阶段,披头士对于他的意义,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不亚于看到了上帝。

而破坏了上帝完美的那个人,叫小野洋子,一个来自11区的女人。

11区是一个地域的称呼,二战前好像是有个名字叫日本的,但在二战后,很多国家都没了,只剩下了多国交管的地区名,一般以数字为号。好比这个之前叫日本的岛国,如今就是第11区,他旁边有个邻国,之前好像是叫韩国还是什么的,如今是12区。

披头士乐队的解散,在很多粉丝眼中,就是因为这个叫小野洋子的11区女人,他们对她的愤怒是很难形容的。

但列侬很显然十分爱他的这个第三者插足的第二任妻子,为了她离开乐队,为了她移居美国,为了她沉寂四年,如今又为了她录制了新的专辑,11月才刚刚发行。

虽然杰洛米不喜欢小野洋子,但对列侬还是极尽支持。在无意中看到列侬夫妻后,他就以最快的速度从街边的音像店,又买了一张新专辑,然后一路尾随,发现他们的目的地也是中央公园这边,不过不是真的是中央公园,而是公园附近的达科塔大厦,列侬在纽约的家。

杰洛米一直想要找机会去要签名。可惜,一直到威廉来,杰洛米也还是没能鼓起勇气(当然也是没那个能力突破层层保镖)要到。

“要是能要到他的签名,让我死了都值!”杰洛米就是这么狂热。

威廉很无语,但也他突发灵感:“要是让你填坑呢?”

“行啊,别说填一个坑了,十个都没问题!”

威廉勾唇:“专辑,你有多买的吗?”

“有有有,我就怕出现万一,多买了几张。”杰洛米不知道威廉具体的身份,但也是听别人说过的,这个叫威廉.塞偌斯的年轻人不简单,作为米高梅的高层,说不定他就真的和列侬也认识呢。

“送我一张。”威廉准备顺便圆他父母一个梦。

“成交!”

然后,威廉就拿着两张专辑,大大方方的去找列侬要签名了。他和列侬肯定不认识,他表哥应该也不认识。威廉的打算就是上前,说我是你的忠实粉丝,能给我的专辑签个名吗?这么巧遇到你,为了你的签名,我特意又重新在附近买了两张专辑。

要签名这事要是真能这么容易,杰洛米也就不会如此为难了。但威廉与杰洛米有一个最大的不同,那就是他身上的衣服,足以他没有证明也能踏进门禁森严的达科塔大厦。

人靠衣装,有时候真的很重要。

雪莉等人不远不近的跟着威廉,因为怕杰洛米不自在,他们刚刚就没出现,只是在附近守护威廉的安全。

彼时,列侬夫妇就站在达科塔大厦前,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周围围了一圈激动的歌迷。

威廉镇定自若的仿佛他就是大厦的住户般,往里走着。列侬的保镖和大厦的门卫都是有眼力的人,只看威廉手上戴的表,就知道这是真壕,他们惹不起的人。虽然样貌看上去眼生,但谁知道是不是大厦里哪家大人物的亲戚朋友呢。

等威廉堂而皇之的靠近了列侬之后,还没等他拿出专辑,形势突变。

站在不远处,刚刚手上正拿着平装书的一个矮胖圆脸的青年,此时已经把书扔在了一边,露出了那书后面的一把三八口径的左轮手-枪,砰砰砰,疯狂的朝着列侬的方向射了五枪。

威廉当时就站在列侬的身边。

看电视剧时,总会有人吐槽,说那些被车撞的人都在想什么啊,遇到危险不躲,只愣在原地站着,傻子吗?

事实却是,当遇到身体很难及时躲避的危险的那一刻,一般人的大脑会是一片空白,根本来不及反应。明明平时也是知道要躲的,哪怕躲不开也要躲,说不是就错开了重要器官的位置,但那一刻却真的做不到,脚下就像是生了根,只会看着子弹朝自己飞来。

这其实是有一些科学依据的,思维太快,手脚跟不上,神经不协调,反而更加动不了。

作为β星人的威廉却是个特例,他不仅动了,还动的很快,扑上去就压倒了列侬。受过专业训练的雪莉等人也是能反应及时的少数人,四人分工合作,一人上前制服了开-枪的歹徒,一人警戒寻找潜在可能的同伙,另外两人朝威廉飞奔而去。

一地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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