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你们这是去奥卡辛斯的车队吗?”第二天一大早,林文在孢子村外找了一个即将发车的车队。
“对,是去奥卡辛斯,你有什么事吗?”一个赤膊着上身的壮汉一边整理着货物一边问道。
“那能不能带我一程?”林文有些期盼的说道。从蘑菇沼泽前往奥卡辛斯起码还有一百公里,这一路大部分都是无人区,那里有强盗,劫匪,乃至凶猛的掠食者。一人很难通过,结伴而行才是最稳妥的方法。
“带你一程?”壮汉皱着眉头打量了一下林文,身材瘦小,脸上戴一幅猫脸面具,背后背着一把样貌怪异的长枪,看起来像是个猎人。就是实力稍差,好像连白银阶都还没到。“你等下,我问下老板。”壮汉想了想,并没有一口拒绝,而是往车队前面走去。
过了一会壮汉才回来,“老板问你会不会鹰眼术,如果会的话一路上帮忙警戒一下,我们就免费带你一程。不会的话要交一枚金币当做路费。”
施展了一次鹰眼术后,林文就顺利进入了车队。此时林文发现这个车队里的人还真不少,除了车队本身自带的工人护卫外,车队老板还聘请了一个名为“自由之心”的佣兵团来护送他们。这是一个22人的小型佣兵团,虽然人少,但是据说信誉很好,而且任务完成率很高。除此之外还有两三个散人冒险者在车队里,这几个人全都是在孢子村里临时加进来的。
这么一来整个队伍将近五十人,但是只有林文一个猎人,这也就是为什么车队老板要问林文会不会鹰眼术的缘故。
鹰眼术是个神技,掌握了鹰眼术的猎人堪比一个人形雷达,而且是蓝光高清的那种,站在队伍中心都能知道方圆几百里内的一举一动,无论是护卫还是侦查都能发挥很大的用处。也正是因为鹰眼术和视界术这两种侦查类法术,猎人和萨满才能在冒险的队伍中保留一点小的可怜的席位。
又不能打又不能抗,要不是你们侦查方面比较有优势,不然谁带你们玩?
不得不说这可真是个讽刺。
就在出发前,之前遇到的那个壮汉再次找到了林文。这个壮汉名为鲍里斯,是这个商队的护卫队队长:“你叫卡雷是吧,这一路上我们可能会遭遇半人马和森林巨魔,侦查的事情就拜托你了。”
“包在我身上。”林文点点头表示没问题。
半人马是兽人中的一支游牧民族,因为每一个半人马都相当于一个天生的骑兵,所以才在魔灵入侵时逃过一劫。幸免于难的半人马逃到大陆北边后,发现这里的丰饶的土地全都有主了,并没有适合半人马游牧的地方。而且由于体型的问题,半人马也难以融入人类社会。于是这帮兽人便落草为寇,彻底变成了强盗。
而巨魔则是这个世界最古老的种族之一,曾经发展过极为辉煌的巫术文明,巨魔的帝国曾经甚至囊括了大半个阿卡拉大陆。但是因为某种原因,巨魔的帝国分崩离析了,变成了一个个小的部族。一部分巨魔部族保留了他们的文明并且与其他智慧种族——列如人类,矮人友好得生活在一起。但是更多的巨魔却变成了没有智慧的野兽,行为回归本能,甚至还发展出了食人的习性!巨魔普遍身高2米以上,体重可达200斤,擅长使用巫术,而且自愈能力超强,一对一可以完全压制同等级人类战士。除非用火或者用强酸破坏他们的自愈能力,不然巨魔几乎无法被杀死。
无论是半人马还是巨魔,都不是好对付的对手。但是相比较这些,草原上的狼群或许才是最大的威胁。
车队行驶了两天后的下午,林文正坐在马车顶上用鹰眼术观察前方五公里处的动静,忽然发现道路旁边的树林中有不少黑影在攒动,调转鹰眼术的位置后才发现树林里的黑影赫然是数以百计的狼。
这种狼高约1.5米,长约3米,体型巨大,虽然不会任何法术,但是光凭肉搏也能对白银阶的冒险者造成很大的麻烦。
“各位,狼来了!”林文扯着嗓子对其他人喊道。
听了林文的喊声,众人顿时一惊,一个个骂骂咧咧的拿起武器解散了坐骑,连车队也停下了。
“嘿,小子,你是不是在耍我们?哪有狼?”一个手持剑盾的光头大汉等了半天,别说狼了,连根狼毛都没看见,不由得恼怒得大喊起来。
“还有3公里,你们最好先做点准备。”林文懒得跟他吵,一边用鹰眼术注意着狼群的动向一边说道。
“车夫把马车围起来,并且把马匹保护在中间,其他人保护车队。”鲍里斯盯着林文看了看,在看到林文肯定的点头后就开始有条不紊得下达着命令。对于这种在野外跑商的车队,马匹是最重要的,万一马挂了,那么整车的货物估计就要丢了,所以遇到危险第一个保护的就是马匹。
很快十余辆马车就围成了一个圆,马车的车厢把马匹严密得保护起来,为了防止马匹因为战斗造成的声响受惊,车夫还特地为马匹蒙上了眼睛捂住了耳朵。
当这一切做完,商队的守卫以及冒险者们才看到了在草丛中攒动的狼群。
“淦!还真有狼。”那个光头防战举起绘有自由之心佣兵团团徽的盾牌说道,“兄弟们,大家小心!这些畜生可不太好对付。”
林文因为有鹰眼术这个“上帝视角”,可以清楚得看到狼群正借着草丛的掩护缓缓移动,准备把整个车队给围了起来。
“小心左右两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