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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岁的艾伯纳-阿尔弗雷德,二十二岁的安德烈-林德伯格,二十岁的迭戈-拉莫斯和卡里斯托-拉莫斯。这四位少年,成为了埃文-贝尔现场表演的伴奏乐队。
他们四个人没有远大的理想,什么成立一个拥有主唱的乐队,什么出专辑开演唱会,这不是他们的梦想,他们只是希望能够在现场进行演奏表演,发挥自己的特长,享受音乐带来的欢乐,仅此而已。至于专辑、歌迷、欢呼、掌声什么的,从来就不是他们的追求。不过,伴奏乐队也要有名字才行,否则埃文-贝尔介绍自己的现场演奏乐队时,总不能一直只说成员的名字,却没有一个整体介绍的名字。
一开始他们想过不少稀奇古怪的名字,类似于“便利之王”、“d.o.g(,上帝之钻)”、“崩世光景”……但最终都没有达成共识,安德烈-林德伯格最后提出一个“法外狂徒(outlaw)”却意外得到了所有人的喜爱。
众所周知,埃文-贝尔从来就不是一个中规蹈矩的人,包括十一工作室现在也依旧坚持走着个性的独立工作室路线,无论是电影还是音乐。埃文-贝尔总是个性十足。更夸张的是,强硬拒绝出席奥斯卡,与美国电影届最彪悍的学院打对台,埃文-贝尔完完全全就是真正的法外狂徒。
再者,这个词简单又有霸气,而且还琅琅上口,乐队成员自己喊起来都觉得很喜欢。于是,埃文-贝尔的伴奏乐队“法外狂徒”就正式诞生了。
埃文-贝尔朝舞台上挥了挥手,然后迈开大步走了上去。艾伯纳-阿尔弗雷德就是一个藏不住心事的。第一个就乍呼呼地喊了起来。“埃文,你为什么把首演的舞台选择在这里啊?这可和你现在的身份地位不相符。”
埃文-贝尔听了,却笑了起来,“艾伯纳。我现在是什么身份地位?”被埃文-贝尔这一句反问,艾伯纳-阿尔弗雷德反而卡住了,他尴尬地揉了揉自己一头银发,“就算现在支持我的人再多,我也就是一名认真唱歌的歌手、一名认真演戏的演员。”艺人的一切,都是来自于群众的支持,没有这些支持。他们什么也不是。所以,埃文-贝尔从来没有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就算为自己欢呼呐喊的知音再多,埃文-贝尔也始终没有得意忘形。
从某个角度来说。埃文-贝尔很张扬,张扬得没有一个界限了,他甚至可以傲气十足地让那些送上门的记者集体吃闭门羹;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埃文-贝尔也很谦逊,他从来不会因为自己取得的成绩而忘我。两世为人,埃文-贝尔已经足够成熟了。
“这里是我梦想开始的地方。”埃文-贝尔没有详细解释,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
安德烈-林德伯格回头看了看脚底下**的地面,嘴角不由就挂着了一抹笑容。这样的埃文-贝尔,这样认认真真追求自己梦想的埃文-贝尔。让他产生了由衷的钦佩。也许,媒体和观众们只看到了埃文-贝尔创造的一系列奇迹。但他们从来都没有真正了解过埃文-贝尔,他们也不知道这位少年一路走到今天,至始至终只是在享受人生、追逐梦想而已。这样的埃文-贝尔,让他觉得,跟随着一起走下去,也许会是一段很愉快的旅程。
迭戈-拉莫斯和卡里斯托-拉莫斯也不由互相对视了一眼,他们脸上都不由有些惭愧。他们还什么成绩都没有创造出来,就已经开始学会对舞台挑三拣四了,他们以为自己是大名鼎鼎的埃文-贝尔的伴奏乐队,就理应享受欢呼和呐喊。但现在,他们却真正地认识到,舞台从来不区分大小、也不区分华丽与否、更不存在重要与否,每一个舞台,都是展示自己的机会。只有认真对待所有的表演,这才是追逐音乐梦想真正应该做的事。
至于艾伯纳-阿尔弗雷德,这小子没心没肺的,也没有多想,他对舞台一点也不挑剔,他就是单纯地想,“今天要表演了,哦耶!”在很多时候,拥有一颗童真的心,反而是最为坚定的人。
伊登-哈德逊站在埃文-贝尔的身后,静静地听着。对于埃文-贝尔的决定,他丝毫不意外,他不是第一天认识埃文-贝尔。“记者来了。”伊登-哈德逊的声音让大家的视线都投向了操场。
操场上出现了一个慌慌张张的身影,黑色的卡其裤,破旧的运动鞋,在操场上踢起一片尘土,在太阳的照射下扬起一片飞扬的颗粒,那件灰色t恤之外挂着一台黑色的照相机。一张略长的脸颊之上,有双深邃的碧绿色眼眸,眼角的皱纹十分明显,那张桃红色的嘴唇已经干涩地褪了皮。是老熟人了。
“威廉。”泰迪-贝尔熟练地上前打起了招呼,来人正是威廉-伍德。
此时的威廉-伍德已经三十岁了,两年前在圣丹斯电影节上认识了埃文-贝尔之后,他伴随着埃文-贝尔一路走来,也成为了“娱乐周刊”里记者中的老资格,很多时候,主编都对他颇为重视。威廉-伍德很清楚这一切是怎么来的,他牢牢抓住了埃文-贝尔这个机遇,坚定地站在这位少年的身边,让他成为在整个美国新闻界都小有名气的一位记者,再也不是当初那个碌碌无为的小记者了。
今天,威廉-伍德按照惯例一起床,就打开电脑登陆十一博客,这已经成为他的习惯了,他必须时刻保持对埃文-贝尔消息的敏锐。如果有需要,他会在第一时间给泰迪-贝尔打电话,或者伊登-哈德逊也行。当初在好莱坞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