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牧轩,唐氏二公子,光看他的长相就足以成为风靡万千少女的偶像了,在加上唐氏是他家的企业,想不红都难。
金琯虽然跟他同属一家经纪公司,却从来没有过交集,别说拍戏,连对话都不曾有过。
年会的时候,她在角落里远远地看过他一眼,感叹,人与人根本不能比,那个人永远高高在上,从金光闪闪的出生,到不费吹灰之力就成为了三栖巨星,金琯把这个称为有钱能使磨推鬼,她一介小孤女不靠身体上位,能有今天的成就,其中的艰辛只有她自己才知道。
所以金琯才会理智下来,她不想八年的努力都付诸东流,只要唐牧轩不同意婚礼,那唐氏也不会说什么了。
“樱子,替我联系唐牧轩的经纪人。”艺人之间虽然没有过多交集,经纪人却是熟识。
樱子摸着下巴看着她,良久才说道:“你要联系他做什么?”
“我跟唐牧轩吃个饭可不可以?”她跟他都要被逼着结婚了,这点要求都不能答应?
有时候,樱子很同情金琯,身为一个公众人物,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其实是很可悲的。就像现在,连一辈子的事情都让人给定了下来,虽然她知道,这件事她也有份,不过嫁入唐氏有什么不好呢?嫁入豪门,是多少人想求都求不来的。
她微笑着点点头,说道:“你想通了就好。”
想通?确实,她想得太通了。
唐氏哎,多少人挤破脑袋想成为其中一员,她还把大好机会往外推。钱,她金琯虽然爱财,并不代表她就要为钱牺牲自己,更何况,嫁给唐牧轩,她不会有半毛钱的好处!
大老板能把唐氏经营成如今的地步,跟其歼诈阴险的本质是分不开的。她当年就是一枚愣头青才会签下了那个不平等条约!毋庸置疑,这一次结婚一定又会签个什么条约啥的。
三年,还有三年,只要撑过这三年,她就是自由身了,到时候她便退出娱乐圈,带着她的巨额财产先去旅个游,环游世界什么的,回来之后,开个小店,那时的她已经年过三十,成为真正的齐天大圣了,她不需要再嫁人,因为她有一群可爱的孩子。
当务之急,必须先跟唐牧轩沟通一下,虽然跟他没有过交集,不过可以看得出来他绝对不会是那么容易妥协的人。
樱子的办事效率十分值得称赞。
“我跟apollo谈好了,约会地点定在那夏二楼,今天晚上六点。”
约会地点!
金琯听到这个词,不自觉地嘴角抽搐了一下,转过身翻了个白眼。
“你准备一下,打扮得漂亮点,我们等下就出发!”樱子没看到她的小动作,例行公事般地报告着行程。
金琯纳闷地转过头,问道:“出发?去哪里?”
“约会啊!”樱子莫名其妙地看着她,她跟唐二少不是要约会吗?
“那不是晚上吗!”金琯瞪大了眼睛,活见鬼似的。
樱子虎下脸,一脸不悦,说道:“跟唐二公子的约会能马虎了事?你可知道现在外面有多少记者等着八卦你们之间的事情?”
金琯感觉呼吸有些不顺畅,她捂着发痛的额头,爬上楼去。
一定是中暑了,刚才的一切都是幻觉!不行,还是去涂点清凉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