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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耍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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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号,《辣手神探》和《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两部戏同时开机,但两部戏的开始都没陈金的份,前者是发哥独角戏,把耍帅,耍酷进行到底,而后者则是林青霞情的展现她无与伦比的风情。

不过,耍帅和耍酷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因为他们做的动作都超过了他们身体所能够达到的极限,虽然如梦幻般的精彩,却是超现实的。

发哥一如既往的身手敏捷,掏枪,射击,辗转腾挪,每一个动作都那么酷,都那么拉风,场面是劲爆,枪声四起,人群惊恐,有点“子弹与桌椅齐飞,血水共茶水一色。”的意思。

不过,看上去是很爽了,但做这样的动作,不免磕磕碰碰的,小伤小患是免不了的,疼的呲牙咧嘴也没奈何,特别是那些个武师,帅酷的那些从这边飞扑到那边,辗转腾挪的动作其实都是他们完成的,虽然说早就学过怎么样佳的避免伤害,身手也强得多,可这些动作都是极难的,人还不免有个失误的时候,加上导演不满意,这样或者那样的折腾你一下,就足够你喝俩壶的了。

林青霞电影里出现的模样是同样是拉风无比,风情万种的,可到底是个娇弱女子,出场的时候给人困得严严实实的掉高空,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徐克就像是专门找她麻烦一样,辛苦得很。

还有,沙滩上奔跑的那场戏,烟雾缭绕,美轮美奂的,好像功夫厉害的不得了,可那都是大风扇吹起的沙尘和红木泥,又不好拍,把个大美人折腾的灰头土脸,连吃饭的时候都还想着吐沙子抹脸。

这也就算了,从水里面冒出来的那场戏,十一月的海水可不凉快,而是太凉快了,冷得很,呆里面可一点也谈不上爽,还拍了又拍的,一直弄到快天黑,陈金看的她的脸的冻青了,可导演一点抱歉的意思都没有,这时候,也可以看出来徐克这家伙给人诟病的地方,或者他是太专注,可别人总是很难理解的。

《我的团长我的团》里孟凡了说过一句话,“这世道,干什么都不易。”,大家看着你这前呼后拥的,光彩照人,衣食住行那都是奢华得紧,人前人后都一副大佬的派头,可谁又知道这其中的苦。

也不说这做演员的大多身不由己,暗里还有些什么那规则的,就算是平时,那些无冕之王也能够把你气个够呛,稍微不如意就把你写的如何如何耍大牌,挑你的小错,炮制那些莫须有的东西毁坏你的名誉,甚至直接就封杀你。

好罢,熬成了大佬,辛苦点也就算了,总归是劳有所得,可那些真正熬到老都还是三流演员的,平日里辛辛苦苦,还卑躬屈膝的,弄的不过是点吃饭的钱,那才叫做一个苦逼,还没出找人说理去。

没得演,现场看也算是过瘾的,特别是作为半个内行人现场看的感受和电影院里外行看热闹的感觉是不一样,当然,精彩程度是不如看热闹好,毕竟是一个个镜头拆分开来拍摄的,但是这样却便于陈金快好的吸收他所要学习的知识。

十五号,《辣手神探》先开始陈金的戏份,徐克导演拍戏向来是慢的,《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那边可能还得等一天。

《辣手神探》里陈金的第一场戏就是耍帅,开着拉风的红色法拉利跑车,西装革履,满脸光鲜的出现图书馆里,然后从书架上拿起一本圣经,圣经里是已经挖空了的,里面装有一把消音手枪。

圣经里藏枪是很经典的一个桥段,从翻页拿出枪,到很酷的说了一句,“那即是有了”之后,开枪杀人,然后再施施然潇洒无比的转身走掉。

从开着法拉利出场,到杀人之后很潇洒的走掉,整个过程展现了一优雅风骚的杀手形象,又帅又酷,和发哥开场的拉风枪战想比,各擅胜场,又有相得益彰的感觉。

好像很自然的驾驭着这样一个角色,一举手一投足都帅到不行,自吹一句,陈金觉得他比原版的伟仔那个出场绝对要帅,酷超过百分之一千。

没有难度,迅速的拍完,现场的发哥夹着他的脖子,“臭小子,真是同人不同命,你这也太舒服了,而且看上去比我还要拉风,我得考虑看是不是的换个角色先。”

“切,明明是我比较帅,要是你去试试,保证一团糟”陈金嘿嘿直乐,毫不留情的打击着发哥。

吴宇森导演很满意刚刚陈金的表现,真是演得形神具备,夸张一点的说,那比他想要的效果还要棒,因为那种风骚之外的冷静狠厉陈金演的特别的传神,此时听到他俩的对话,倒是帮了陈金一句,“这话我赞同,倒不是阿发演技有问题,而是阿king的气质风度明显合适这个角色。”

陈金乐了,有些洋洋得意,“怎么样,发哥,服气了吧,嗨,我就不打击你了,我要是演你那角色,可能导演就觉得我比你加适合,那样的话,你就没得混了。”

“我没得混是吧”发哥夹着他的脖子紧了紧,“那我先把你踩到爬不起来再说。”

陈金笑着撇撇嘴,“迟了,我都已经火大发了,现你要是想踩,只怕会磕了你的脚。”

闹了一会,暂时休息的时候,发哥拉着陈金走到一边,突然说了一句,“吴导演明年就要去好莱坞发展,他也跟我说过差不多的意思,我现也考虑,你觉得我适合去那边吗?”

发哥和吴宇森的关系很不错,这一部戏也很明确的是吴宇森导演香港的后一部,但是现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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