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手!”小恶魔的手被王朝阳擒住,顿时气到不行,郁闷与羞赧之色染红了小脸,让她气鼓鼓的腮颊又添上了一抹可爱的色泽。
王朝阳看得心花怒放,哪里舍得放手,他瞬也不瞬地盯着她,两人现在正陷入“异性相吸”的反应里,科学家曾经说过,女性皮肤上会释放出一种独特的气味,进而影响男人的生理和心理。
这种化学物质叫做费洛蒙,经由人类鼻子内侧的梨鼻器感应接收,再由大脑的相关神经做出反应,使得人们的荷尔蒙升高,从而进入互相吸引的境界。
而她身上散发出来的费洛蒙,不是香水味,也不是皂香,而是活力。
对,就是活力,无穷无尽、永不溃败的活力。
他喜欢她身上的活力,所以顽劣的她总是吸引着他的视线,尽管小时候完全打不过她,但他还是一次又一次地去惹毛她,然后一次次被扁,完了还不知悔改,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小时候以为那是一种不甘心,想伺机报仇她,可长大后才发现,那其实是一种喜欢,不知不觉、不可自拔地喜欢。
曾经被她欺负得那么惨,但他却一点也不怨恨她,因为没有她,或许他就会一直那样堕落下去,不思进取,当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
正因为有了她的欺负,才鞭策他永不言败,奋起直追,上了军校,进了部队,成为一名真正的男子汉。
一路打闹,一路戏谑,是她成就了今日的他,还有即将到来的明天。
她不淑女,不温柔,不会做家务,但是这样的她,在他眼里,却有着说不出的小可爱和小性gan,是他所认识的人当中,最最坦诚和最最率真的女孩。
小恶魔瞧见他半天没有反应,忍不住狐疑,“喂,你发什么呆?”
王朝阳蓦地回神,察觉到她光滑的小手从自己掌心中溜走,心里顿时一阵失落。
不过,来日方长!
“我在想,我今天也没带东西过来,不如在你房间将就一晚?”他调侃着说道。
小恶魔的脸腾地一红,尤其是她那对因为害羞而泛红的小耳朵,特别得可爱,带着几分顽皮俏丽的气息。
不过,那种娇羞只维持了几秒钟,她随即就眯起眼,瞥了一眼他身体某处,然后吹着自己的手指头说道,“我新买了一把剪刀,还不知道好不好用,你想试试?”
“……”王朝阳再次败北。暂时还是不要以身犯险的好,虽然他现在几招就能制服她,但这丫头底子在那呢,他还是小心为妙!
小恶魔看了看时间,差不多该去学校了,下午有课呢!
她又瞪了一眼某人,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门也没关,就开始换衣服,谅他也不敢偷看!
不然她一定会废了他的眼睛!
哼!
小恶魔飞快地换了衣服,头发随便抓几下,然后搜,前后花了不到十分钟就飞奔出门,临走之前不忘交代一下,“我晚上五点半回来,你做好晚饭啊!”
显然,她把某人当免费保姆了。
王朝阳几乎内伤,他这可真是自找的啊,犯贱!
不过,养猪的乐趣在哪里?当然是养得又白又胖后,吃掉!
楼心心,你等着瞧!
◎◎◎
小恶魔就读的大学,是北京一所知名高校,她拼死拼活才考上的。
说起这个,她要感谢小七,如果不是他那么优秀,优秀到让她自惭形秽,她下辈子也考不上这种名牌。
有那么一个人见人夸、花见花开的弟弟,她这个当姐姐的,实在是没脸再混下去了,所以起早贪黑,点灯熬油,头悬梁锥刺股的,老爸还以为她受了什么刺激呢,最后还是妞儿理解她,对大家禀明真相,她才在全家人一片赞叹中奋发。
皇天不负有心人呀,她的付出总算没有白费,顺利考上了高中,考上了大学,而且还是双学位的专业呢!
她学的是法律与国际金融两个专业,本来她不喜欢这类型的,可是没办法呀,家里总共就四个孩子,小七和十七是一定要去当兵的,思思还小,奶奶经营的公司只能由她来继承了。
那年王小明考军校,本来她也想去的,女兵呀,多威武!可奈何她身高不够。
说起这个事情她就郁闷啊,小时候她身体多好,比王小明高那么多,可怎么中学毕业后就不长个了呢?
妞儿拼命给她做的那些好吃的,她都吃到哪里去了呀?怎么不吸收呢?
反之,王小明倒是跟吃了增高药一样,一年往上蹿一截,看得她那叫一个眼红!
两人的身高越拉越大,动起手来她也就开始吃亏了,然后力气也没他大了,到最后……哎,好汉不提当年勇!
她这才深刻地体会到爷爷说过的话: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不过,她也不气馁,当不了女兵就考大学呗,既然身体不行了,那就用知识武装头脑啊!
所以,她挑战了学校里最难的两个专业,而且还是本硕连读!
正因为如此,她得努力努力再努力,不然毕业的时候不合格,那岂不是要被王小明笑话死?
她小时候啥啥都比他强,结果长大后他考上了军校,她连门槛都没跨过去,他进了部队,现在肩膀上都两杠一星了,过几年没准还要升呢,她要是再不做出点成绩来,那岂不是越活越回去,丢死人了?
她才不要被他看扁!
一门心思想要跟王小明一较高下的小恶魔,此刻并没有意识到,其实他们两个人,都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