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穿越重生>重生之一一天王,天王>番外之竹马(斐华和栢瑾瑜,有安爵)

那个时候,斐华还没学会冷淡尊贵,栢瑾瑜还没成长为霸道如王。

——番外之竹马

柏巷陌常常自称自己和斐华是从小玩到大的竹马,实际上,斐华真正的竹马不是柏巷陌,而是栢瑾瑜。

栢家和斐家当初是在一个别墅小区,两家人就面对面的挨着,再加上有着业务的往来,所以常常没事探门,到了之后斐华和栢瑾瑜相差一个月的前后出生,两家的母亲更带着他们来往密切了。

毕竟,都身处豪门的她们都明白,感情对于她们都实在是太过苛刻,友情、爱情、甚至亲情对于他们都算是难得,所以,有着如此机会,她们自然要努力从小培养两个孩子的兄弟情深,因为豪门之中,只要一成长起来的成员,之后再要想得到感情,就不那么纯粹了。

不过很显然,两家妈妈的想法真的很不错,只不过,哪里知道斐华和栢瑾瑜从小就是不服气的骄傲主,把他们丢在一起的结果就是每日打架,每日挂彩,有一次最严重的,他们甚至互相将对方的手腕弄了骨折。

两家母亲到了最后都有些心有余悸斐华和栢瑾瑜呆在一起了。甚至故意将他们分开,可是哪里想到,这两人就像是染上了什么毒品似的,把他们分开吧,他们还不乐意,每日还是要去找到对方单挑一把……

不过还好,有一句在电视里边儿常常听到的话在他们身上得到了证实,那就是:男人的感情是需要打出来的。而他们作为男孩,竟然也是如此。打架打得多了,到了最后竟然懒得和对方打了不说,还自此发自内心地同对方有了深厚的友谊。

斐华和栢瑾瑜从此不再对打,而是结为一派,打遍校园无敌手,在小学二年级就成了校园同级两大风云暴力小人物。

三年级的时候,斐华和栢瑾瑜看着海报上的明星,突然喜欢上了上头的一造型。鸡冠头,红发。两小孩一致认为这个发型才能展示自身无穷尽的魅力,加上豪门的孩子向来有钱花,所以协议一成,赶紧跑去理发店理了这个发型。

从理发店出来,又为了让这个发型的魅力完完全全地被体现出来,所以又拿着钱去买了两套一模一样的牛仔小马褂,拿着剪刀给自己的牛仔裤剪了许多破洞洞。再把自己原本的衣服一丢,两人拽拽地走在街上,自我感觉甚是良好。

上午的课因为赶着做这个发型和自我造型而逃掉了,为了下午本身能够在校园引起轰动,所以两人一致认为需要回一次学校,展示一番自我,再惹来更多的小们给自己送他们非常不屑、但是不收到却又分外不舒服的粉红小情书。

结果走了几个马路,两人在一个巷子口遇到一个人。

一个穿着一件有着两个长长白兔耳朵外套、外加一条牛仔的正在哭鼻子的小人儿。这小人儿的确小,大概才三岁左右。

即便是在哭鼻子,这个小人儿也绝对显得格外可爱,看她一抽一抽的模样,带动着那两只耳朵一耸一耸的,斐华就忍不住停住了脚步:“喂,小妹妹,你哭什么呢?”斐华和栢瑾瑜混蛋了这么些年,还是第一次对陌生人发出这样的询问。他后来常常问自己,如果不是那人穿着那么可爱的白兔耳朵外套,他会不会停住脚步呢?

听到斐华的声音,那位小‘妹妹’放开了手,抬眼朝着斐华看来。结果一看,顿时一愣,然后又更大声地哭了出来。肩膀颤动得更加厉害了,明显有种被吓到的趋势。

斐华的脸陡然就冷了下来,他可是小学的风云人物,脸蛋尚好,整日可许多小妹妹来找他谈恋爱,甚至还有许多比他大的老妹妹也来找他谈恋爱,可是眼前这个怎么这样?

他的声音就冷了,虽然稚嫩,可是却显然没啥感情:“你哭什么?”

在斐华的淫威之下,那小人儿抽泣着又外不清楚地外加有点结巴地说:“尼……尼……尼裹我……裹我滚忒,你这过,这过……拐物。”(你给我滚开,你这个怪物。)

即便说得不清楚,可是斐华还是听明白了。他怒极反笑。说实在的,他倒是没想到,这个小屁孩都在哭了,竟然还要骂自己……谁给他的胆子?

不过,斐华在此刻竟然不知道该如何解决掉他,毕竟,听他说话,这个人很有可能,有点什么语言障碍……

可是下一刻,他就知道,这是一个正常人了。因为下一句,他说的是流利的英语:“im—afaid—of—you!”

斐华还没开骂,感觉到斐华停住脚步而折回来的栢瑾瑜已经开骂了:“我艹,搞了半天,你这小家伙还是从国外回来的卖国贼啊?怎么,如今连母语都不会说了?但是说人家的鸟语却说得这么开心?”

听到这话,那小人儿竟然不哭了,他手放下,脸一嘟,有些倔强:“尼尼……呼朔!”

“胡说就胡说吧,呼朔个啥呢你?”栢瑾瑜一挑眉,毫不示弱,直接伸手就捏住了眼前人的脸蛋,格外用力地掐了一把。

斐华见自家兄弟都这样做了,自然也不会示弱,他也伸手出去,捏住了小人儿的另外一边儿脸蛋:“就是不知道,这究竟是一个带把的,还是没带把的?”

小人儿哪里知道啥叫带把不带把?被这么一捏,又是两个比自己大的,根本早就注定于惨败局面。他根本就不反抗了,可是竟然也不像刚才那样哭了,憋着眼泪就这么站着。

两人捏得高兴,直到不远处一个女声朝着这边怒斥:“你们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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