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仙侠修真>独步山河>131.第131章 谁是鱼腩

话音未落,凤晴朗便第一个往前驰去,难得看到凤晴朗竟如此争先,众人赶紧跟上,心中更热,那头金鳞麋鹿全身上下加起来的积分超过一千,如果都能拿到手,出线基本十拿九稳了。

越是靠近湖边,香气更怒,到了近处,才发现这头麋鹿竟如此巨大,侧躺下来,也足有两人高度,头上那两只鹿角,有金色的花纹印在其上,那是属于金鳞麋鹿与生俱来的魔纹,可以为它们奔驰时加速的风系魔纹,它全身上下的皮毛闪耀出美丽的光泽,它的腮边,仿佛永远有火焰在飞舞,煞是亮眼。

但现在,这团火焰正渐渐熄灭,麋鹿抽噎的节奏越来越慢,凤晴朗为了预防这类高级魔兽临死前的反扑,阻止众人继续靠近,直到麋鹿彻底停止抽搐,胡须不再飘扬,凤晴朗才道:“你们暂时不要上前!”

自己却率先走到咫尺处,脚下虚晃了一下,似是要踢两脚麋鹿的腹部,确定死活。

这庞然大物那紧闭的双眼却忽然猛地睁开了,瞳孔中全是凶厉的目光,虽仍是躺卧在地,但探出的巨蹄,竟带起一团具有骇人气息的旋风,旋风中全是炽热的火焰气息,猛地的向凤晴朗拍去。

这样的惊变,凤晴朗身后众人忍不住惊呼了出来,准金阶魔兽临死前的绝望一击,眼看凤晴朗已避无可避,那巨大的鹿蹄却踏到了空处,或者说,仅仅是穿过凤晴朗那道虚影,轰隆隆一声,重重砸草地上,仿佛整片大地也被震荡得跳动了一下。

这一击过后,金鳞麋鹿目中的凶光立即涣散,再次沉沉闭上后,全身皮毛的亮丽光泽,仿佛也随之黯淡了下来。

退回到原位的凤晴朗轻轻松了口气,再次上前,轻轻踢了几脚麋鹿,又刮了两下它颈下逆长的鳞片,确定真正死亡后,才回头喊道:“安全了,我们赶紧采集!动作要快!”

众人大喜,急忙上前,七手八脚开始分解这庞然大物,尚未流干的血液要赶紧要特制的瓶子装起,那对巨大的鹿角必须割下,还有那身柔软得无与伦比的皮毛,那根可以作为炼金学上佳材料的长舌,更别说它体内的魔核……

这时,争夺猎物的第一拨人也不期而至,令人意外的是,并不是从身后的树林而来,而是从东边的灰石区奔至,凤晴朗远远便能听到他们的对话。

“该死的,那家伙跑得真快……”

“嘿,你们说,到底是什么更厉害的魔兽干翻了它?”

“这个别想了,让我们撞到了,就是撞到了大运,赶紧跟着香气走,它流了这么多血,跑不远的!”

“喂,我说那个谁,别再采集了沿途地上的血了,像个乞丐似的,真正的大鱼在前面等着我们!”

“看到了,就在前面!”

“该死的,有人了……”

“……”

他们到了近处,很有默契的闭上了嘴巴,脸上的神色也更是与友善无关,本以为到手的大鱼貌似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幸好对方的最高战斗力看起来也只是觉醒期巅峰,这是试炼空间里面难得一见的软柿子……当然,他们是暂时无视自己这队伍最高战力也仅仅是觉醒期巅峰。

明光众人辨清对方气息,心里稍稍一安,很显然,如果不计算凤晴朗在里面,对方和自己一样,都属于鱼腩队的行列。

凤晴朗见炎鹰站起来要应付对方,立即低声道:“你们继续采集,这次我来应付!”

炎鹰微微诧异,一般这种情况,凤晴朗都懒得出声,还是首次看到他如此主动,但炎鹰也乐见如此,依言蹲着,继续他的采集皮毛工作。

这队不速之客的心在泣血啊,全是名贵的材料,却被这群菜鸟在肆意采集了。

凤晴朗绕开了金鳞麋鹿的尸首,挡在他们前进的道路上,微笑道:“诸位是?”

这群人犹豫了一下,还是停下脚步,为首那人道:“我们是雀凌书院的代表队,未请教?”

凤晴朗的笑容很谦和,缓缓道:“我们是明光书院的人,见过诸位学长!”

这样慢条斯理的语速,很是刺激到雀凌众人的脑神经,有几人蠢蠢欲动,想直接动手了,他们的队长却以手势按捺住这些狂躁的情绪,这四眼胖子大大咧咧的面对他们,似是有所凭持,还是先礼后兵,能忽悠走他们自然最好,一旦开打,落败方可不单单失去这头麋鹿,恐怕连之前的收获也交代在这里了。

雀凌的队长尽力友善的笑着:“明光友人啊,这头白蹄鹿,是我们在火山区那边所伤,一直追逐前来,还望诸位归还。”

他故意将金鳞麋鹿说成是普通魔兽白蹄鹿,自然想降低冲突的可能性,提高忽悠成功的概率,凤晴朗还能微笑聆听着,但他身后的明光众人,有人就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对方,那眼神分明写着:你当我们是白痴啊。

雀凌队长故作不见,只道:“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可否……”

凤晴朗满脸困惑打断道:“白蹄鹿竟然有这么大只吗?”

雀凌队长面不改色的接道:“可能有一点点变异的血统,加上发育得比较好。”

凤晴朗忍不住笑了,这厮明明适合当一个政客,何苦跑来试炼空间受苦冒险呢,他道:“好吧,你们是用何等兵器伤了这头白蹄鹿?”

雀羚队长应道:“自然是我们手中长剑。”

凤晴朗回头看去,麋鹿腹部的伤痕,恰恰正对他们,那道又深又宽的伤痕,可以想象造成其创伤的爪子,该是何等锋锐且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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