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夫人,宠吾可好>194.194.身世忆起
置,恰好是在他的旁边。

他独自一人坐在窗前,这个位置,自己也很喜欢。

不过看他面前的桌上,已经放了一桌子菜,却不见他动筷子。

或许,是他在等人。

自己点的菜上桌,那人还未动一下。

她都吃完了,那人依旧未动一筷子。

撑着下颚,打量着他。

穿着上看,衣服料子上品。

举止气质,优雅。

只不过,这人从未转头望向这边。

此时,小二走来,“客官,您吃了好吗,可否去那边休息一下,后面还有人等候?”

她很怒。

这个饭馆虽然是目前比较好吃的,但是态度极为恶劣,仗着客人多,总是喜欢撵人,她见过不止一两次了。

一掌拍在桌上,震的菜盘子颤!

“他都坐那么久了,吃都不吃,还占着那么好的位置,怎么不撵他走?!”

小二也是势利眼,“你吃完了啊。”

“谁说的?!”

“你筷子都放桌上了!”

筷子放桌上,意味着不再拾起筷子,这饭,也是吃好了。

“我筷子掉在地上,脏了!要换!”她强词夺理。

“行,我给你换。”

小二立即去拿了一双新筷子,放在她的桌上,转身就走。

“喂,你等等!”

“客官,还有什么事?”

小二的态度极差,她极为反感。

不过,指着窗口处,就道:“既然你们这么缺位置,就要服务好每一个客人,比如他,就是嫌弃你们饭菜难吃,点了满满一桌子菜,一口未动,甚至连看一眼都未看。”

小二望过去。

她继续道:“这样不仅浪费粮食,还让人倒胃口,所以……”

她捡起小二刚刚送上来的筷子,再次啪地摔在桌上,“我吃不下了!”

“客官,既然吃好了,请您结账。”

“那这位爷呢,坐在这的时间这么久,屁股都未抬一下,既然不吃,占着茅坑不拉屎啊!”

她就是生气,就想拉下一个人。

这话,成功吸引了那人的注意。

他转过头来看之时,那一瞬间,她被惊艳了。

活了两辈子,头一次,被惊艳到了。

她原是二十一世纪之人,本该结婚生子,连相亲对象都找好了,对方还是官家子弟,人品不错,虽然年纪长了些,样貌丑了些。

不过,谁让她已经是大龄剩女,没得挑了,将就着过吧,反正这人条件还可以,有房有车,就是丑了点。

丑了点……

也是悲催的,就因为她在自我说服之时,一个没注意。

飞来横祸!

路口未注意红绿灯,车祸而亡。

醒来时,自己已经是个婴孩。

所以,对这个国度,她也算是自小出生再此,没什么适应与否。

君无忧是她爹娘收留的孩子,长相也挺好的,但她从小看习惯了,未有太大的冲突感觉。

还有万蔓蔓,时候后来她娘收留的孩子,自小身体弱,性格也软,在她眼里,跟林黛玉似得。

可这个人,临窗而坐。

不过微微地一瞥,视线含着冷色。

五官又未长开,却是已经有了令人不可忽视的贵气。

是的,是他一身贵气,再配的还赶超君无忧的容貌,另她惊艳了。

所以,那时虽不知他的身份,不了解他,她还是沉迷了进去。

自此,她便是喊他爷。

但他并未在她面前摆过架子。

哪怕,那次自己说了占着茅坑不拉屎,他亦是站了起来,扔下了银子,“这位姑娘说的对,我的确做错了。”

这种人,她立即有了好感。

追过去道歉。

为何心急?

她归结为,自己不想再等到大龄剩女的时候,去将就一个各方面都不错,可长相实在有碍观光的男人。

先下手为强。

所以,君无忧说,自己与他不能在一起,是对的。

在记忆开启之时,除了忆起自己的身世,除了忆起与萧何初次相见。

她还记忆。

是萧何亲自抄了伏府。

她自小长大的家。

若说杀父之仇,其实不为过。

自己挑选的男人,最后反将了自己一军。

而他明知道自己是伏家的千金,他依然接近,是为了调查伏家贪污之罪,所以,他才隐瞒自己的身世,甚至,从不让自己多了解他。

那时伏家被抄斩,她悲痛欲绝。

一度想随着家人死去。

后来,想来了。

便决定,在都城之内开了香香楼。

连现在这个时候的复始都不得不承认,她开香香楼的初衷,亦是离不开萧何。

因为,他们两个初识于饭馆。

却是,不敢再回想下去。

越是想,越是害怕。

越怕,生活的轨迹再次突变。

“小复复,还痛不痛?”

是他关心的问话。

声音与十二年前,已经变化太多。

现在,脑海里似乎都还是他当年的青涩,似乎,当年还总是特别腼腆的一人,已是让她不知所措。

她摇头,“还好。”

现在,要如何面对他?

洋装不知,还是公开想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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