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碗红烧肉(一)
辛彤抱着李素,带着伏地魔这个没有鼻子的男人回到了世界上,到了世界,伏地魔即刻变成了一个英俊的年轻人——他是黑发黑眼,虽然五官深邃了点儿,但是要乔装成华夏人也是并不突兀的,毕竟华夏人之中民族众多,长成什么样的都有,最多被认为是某某族的而已,所以他们看似一家三口的人在路上走也不会让人觉得哪里不对,顶多觉得小女儿没有遗传到父亲的美貌而已。
诚然,伏地魔是美貌的,只可惜他的美貌在华夏还不至于像是在腐国那样给他带来些许的利益或者麻烦,毕竟华夏人也十分的矜持,就算是看见真的美得冒泡的人了也会矜持的不去打扰,静静欣赏的居多,冲过去求交往的不多,当然,在发达地区求交往的要多一点,而如果人家拖家带口,正常的华夏人是少有过去求交往的,当人了,不排除不正常的人。
伏地魔此刻名字改了叫莫谛福,是个很玄妙的名字,配合他更为玄妙的巫师身份以及魔法,再加上他的颜值加分,真是牛逼闪闪,瞬间升华。
他此刻在的地方是个比较西北的地方,遥远,荒凉,但并不宁静。
不宁静的,不是这里呼啸的狂风也不是这里翻卷的黄沙,而是这里的人,这里的人心。
莫谛福在这里置办了最贵的豪宅豪车,花钱给辛彤跟李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辛彤的名字就叫辛彤,而李素,则对外宣称叫莫离素,这名字听着也是古意盎然,颇有趣味,不知道的还以为莫谛福是个多么有文采的高人,然而,他只是个子高,对于学问,说真的,并不高端到哪里去。
并不高端的莫谛福先生将暂时属于他的孩子跟妻子安排妥当之后就出门转悠开了。
他要知道,那个恶毒的会害死自己亲生女儿的女人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她在哪里,做什么,长得怎样……他需要搜集情报。
辛彤并不适合现在出面。
她与那个女人是认识的,如果她带着素素出现在那个女人面前的话,很容易被认出来……那么,这事儿就太不好玩了。
素素死了十几年了呢……十几年了,素素的哥哥也已经长成大人了……想到这里,辛彤就有一种诡异的快慰之感——那个恶毒的小崽子跟他妈妈有样学样,打小儿就不友爱,对自己亲妹妹也是坏得很,她给素素吃一口饭被他见到都会大嚎大叫地区喊那个毒妇……也是太随根儿了。
随着他们老云家的根儿,坏根儿!
唯独素素,没遗传到那些坏形状,大约是打小儿她就被剥离在那个诡异的恶毒的家庭之外的缘故。
辛彤给莫谛福看过那个毒妇的照片,还有……她那个已经年满二十的儿子的照片。
这么多年,辛彤都不曾忘记他们……她不曾忘记,就使得自己的身体被忽略了,然后,倒了霉,差点死。好在,她差点死,又寻回了她的素素。
莫谛福带着辛彤给的照片,在这座叫做沙寮的小城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沙寮很小,打个车,十块钱绕城转两圈,莫谛福就这样打着车乱绕着,给出租车司机五十块,让他绕遍了整个沙寮城,也终于,在一处低矮的平房区找到了照片里的女人,也就是素素的亲妈,云胭脂。
云胭脂的父母给她取了这么个名字也就说明他们大约还是比较有情调的。而有情调的人,在云胭脂小的时候则是很艰难的,他们的艰难转化成了痛苦,加诸在云胭脂的身上,于是,云胭脂的性格本身就十分的与众不同……她的这份与众不同,放到现在,就该是属于心理医生需要头疼的范畴了,可却是万万达不到变态精神病的地步,也是可怜可惜。
然而,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说法,在云胭脂的身上真的是成立得不能更成立了,何况,她的性格脾气,所作所为,大约还不如那变态精神病之中的十之七八呢。
毕竟,莫谛福的亲妈也是个精神不大正常的人,但是临死的时候,她还是求人收留他而不是要活生生掐死他……作为母亲,为孩子的生存而操心劳力是最基本的;其次是为孩子的生活而操心劳力;最后是为孩子的未来操心劳力,而连第一项都不做的母亲,并不是母亲。
这位云胭脂就是连第一项都不去做的人。
莫谛福看着她,就仿佛在看一个死人。
这十几年过去了,她还在监牢里度过了七年,可是这么些年也没让云胭脂有什么太大的改变,她还是那一副刻薄恶毒的样子,一张脸上,肉都是横着长的,一如她的那颗心。
“妈!”一个雷鸣般的叫声响了起来,云胭脂回头,带着一肚子的炮仗回道:“叫什么叫,没给你叫掉魂儿了!”
“掉魂儿了你就招魂儿呗!”叫唤云胭脂的人从低矮的平房里走了出来,是个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光着个膀子,穿着一条大花裤衩,脑袋上的头发还秃叽叽的,嘴里叼着一跟牙签,显得无比的颓废。
“妈,我衣服放哪儿了?”小伙子问。
“我知道你放哪儿了?你昨天怎么回来的?”云胭脂瞪着小伙子,随手甩了毛巾给他,“行了行了,赶紧收拾收拾,去上班吧。”
莫谛福知道,这小伙子就是云胭脂的儿子,素素的哥哥,李博了。
李博,那可是被家里寄予厚望的男孩儿,与李素完全不同。
当然,又或者,李博的出生备受期待,可是李素却是出生在不受期待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