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好大一会儿,芳姐带着一个足有七八十的老人回来了。一进屋,芳姐就指着沈曦道:“三叔公,你看,这就是在二叔公坟上睡觉的那个妹子,你说她胆大不胆大,竟然敢在坟上睡觉。”

那老人额上密密麻麻都是皱纹,皮肤松驰的都形成褶子了,眼皮松的连眼睛都快盖住了,听芳姐说完话,挑起了眼皮,露出了一双混浊却又看透世事的眼睛来,好生打量了沈曦一番。

沈曦福了一礼,轻声道:“沈曦见过三叔公。”

三叔公重重的咳嗽了一声,开言道:“沈娘子,我们这村子虽然偏点小点,不过要是勤快些,不愁有碗饭吃,村南边有一间空屋,你就先住在那里吧。阿芳,你带沈娘子过去吧,一会儿去我家拿点米面,你再教教沈娘子织网,好歹先把日子过起来再说。”

芳姐连忙称是,沈曦也跟着道了谢。

三叔公走后,芳姐就带着沈曦出门了,走了没几步,就将她带到了村子最东边的一间房子前。这房子比以前沈曦住的还小,只有一间能住人的地方,就连厨房,也不过是在外面搭了个棚子。房子破烂的很,没有院门,篱笆也不全,东一个窟窿西一个洞的。不过已经到这个地步上了,沈曦还有什么可挑剔的?

芳姐道:“妹子,你先在这儿落脚吧,虽然小些,你一个人住,倒也合适,等以后有机会了,姐再给你起几间新房。”

给自己起几间新房?芳姐说话似乎有点不对劲,能收留自己就是她的善心了,还给自己盖新房,沈曦可不觉得有人能行善行到这个份上,不过初来乍到,和芳姐还不熟,沈曦就当作没听到这话,笑笑道:“多谢芳姐,这已经很好了。能有个安身之地,妹子已经心满意足了。”

芳姐也笑了:“妹子,我是个粗人,你就别总谢来谢去的了。以后咱就是一家人了,总这么客气我可受不了。”

一家人?沈曦觉得这话越来越蹊跷了,不过她仍是没有吭声,而是推开了屋门。屋子里顿时飘出一股呛人的尘土味,呛的她直咳嗽。

芳姐在后面说:“这房子原来是九阿婆的,去年九阿婆去镇子上卖网,走半路上犯病了,就再也没回来,这房子就一直这么空着了。妹子你先收拾收拾,我去三叔公那里给你取米面,再拿点东西过来。”说罢,她转身走了。

沈曦目送她走远了,这才转过身来,打量着自己未来的安身之处。

就一间房,一进门就一目了然。西北墙角是一张单人床,上面光秃秃的,被褥都没有。西墙边靠着一截短柜,柜子是空的,柜盖在地上扔着。房间的东北角上摆着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桌子上摆了几个碗碟,两双筷子,上面都落满了厚厚的灰尘。

沈曦又转到房子右边的棚子里,棚子连个门都没有,一眼就能看到里面有一口大灶,一口大水缸,还有一张桌子,桌子上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这样的房子,激不起沈曦的半点打扫热情。

以前在镇子上的时候,是因为炕上有一个等着吃饭的瞎子,所以初来乍到的沈曦不得不立刻进入了一个妻子的角色,担当起了养家的重任。

可现在,自己孑然一身,心随着瞎子又死了一回,面对着这样一间同样破旧的房子,沈曦是再也拿不出哪怕一点用心了。

想到瞎子,沈曦心中一阵刺痛,要是现在,是她和瞎子夫妻二人逃到这里,该有多好……沈曦的眼泪,叭嗒叭嗒的从脸上流了下来,滴落尘埃。

自己初来乍到,不能给人留下一个懒惰的印象,何况这种屋子自己也没办法住下去,伤完了心的沈曦擦干眼泪,只得认命的拎起桶,去刚来时芳姐指给她的井上打水。这里打井不易,全村就一口井,在村子的中央。不过村子小,即便沈曦住在村头,也走不了多远。

拎来一捅水,沈曦将床上的破蚊帐布撕了下来当抹布,开始了大清扫。

等芳姐来给沈曦送东西的时候,这间破房子已经窗明几净了,盘碗都刷干净了,桌椅板凳都拿出来用水冲洗了,厨房的大水缸刷了,里面还挑满了水。

芳姐看着沈曦这么勤快,不由满意的赞道:“妹子,是把过日子的好手,看这屋子收拾的利索的。”一边说,一边把东西放下,然后一一指给沈曦看:“米面各十斤,是三叔公给的。咸鱼和咸菜,是我自己腌的,你别嫌难吃就好。这有两尾鲜鱼,一把小葱,中午你加个菜。油盐我家也不多了,就拿了一点,大后天我们当家的去七里浦,我再让他给你捎点。这还有一个床单,虽说旧点,可洗的很干净,还有一身我当姑娘的时候的衣服,样式也老了,你自己改改,凑合着穿还是可以的,你莫要嫌弃。”沈曦又不是那不知好歹的人,哪会嫌弃,只有不住口的道谢。

芳姐没在这里待多久,说是要做午饭就回去了。

等她走后,沈曦将东西归置了一下,然后又烧了一锅开水,将锅碗瓢盆都消了毒,再将米饭蒸上,趁着蒸饭时候,又将那两条鱼收拾了,待米饭出锅了,就用芳姐带来的油盐把鱼炖了。饭菜都弄好后,太阳已经过了中天了。

许久没有吃过鱼和肉了,沈曦还真有点馋了。就这样光用油和盐炖出来的海鱼,腥味十足,沈曦竟然吃了一条半,还吃了小半碗米饭。

不知是不是因为沈曦没有营养的原故,还是肚内的孩子会心疼人,或是孩子出了什么问题,都已经快三个月了,沈


状态提示:第27章--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