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奴阿三花了差不多三年的时间,才彻底忘记了曾经的奴隶身份,现在他已经习惯于被人们尊称为牧监大人。那一身绿色的官服,更是他最喜爱的衣服,每一次回来,都要小心洗净,阴干,叠得整整齐齐。
他竟然是大明朝的官员了,哪怕是最低级的,他也无比自豪!
大明朝纵然有千般不好,可是有一点却是草原永远也比不上的,在草原上,没有黄金家族的血统,永远成为不了人上人,哪怕战功卓著,哪怕血染征袍,面对着那些养尊处优的王公贵胄,一样要卑躬屈膝,虔诚地叩拜。血统的贵贱,深入了每一个人的骨髓,哪怕最底层,也深信不疑。
可是在大明,这里敬重的是学问,认同的是真本事,纵使科举有再多的不好,可至少是最公平的选拔方式。
不管是文人,还是武士,都可以参加考试,只要有真本事,就可能一飞冲天,蟾宫折桂,享受无上的荣耀。
阿三曾经去过京城,正赶上进士们御街夸官,阿三只看了一次,就彻底迷醉了,他拿出了兜里所有的钱,跑出书坊,每一样的书都买了一本,不管有用没用,一股脑扳回了家。
虽然那时候他的儿子刚刚出生,还不会说话,阿三坚持认为有书卷熏着,孩子才会喜欢读书,飞黄腾达。
他最常说的话就是这辈子当不了大官了,只能盼着儿子改换门庭,光宗耀祖。他到了九泉之下,也能笑着面对先人了。
如今的阿三,从里往外,都是汉人了,几百年的奴隶印记,在几年之间,就洗刷得干干净净,一点都没有了。阿三无比享受着生活,他觉得一切都是好的,哪怕是又黑又丑的婆娘,也是一个宝儿。
像他这样的人,高攀名门,只会徒惹笑话,哪怕弄到了手里,最终也不会幸福,就像那个经常被人们提起的武大郎,阿三可不想为了吃不到的天鹅肉,置嘴边的苍蝇蚊子于不顾,他就是一个癞蛤蟆,一个有自知之明,又安于享乐的癞蛤蟆!
直到有一天,俞大猷突然出现在他的家里,老将军拍了拍阿三的肩头。告诉他快点走吧,能逃到哪里,就逃到哪里去吧,俺答的大军要杀来了,很快马场的一切都会化为乌有。
阿三就像是傻了一样,他好不容易才学会了做一个大明人,可转眼之间,又要被迫从梦中醒来!
他很镇定地问俞大猷,别的地方还需要牧监吗?
俞大猷摇摇头,别的马场养的都是和驴差不多大的姑且称之为“马”的东西,根本不需要专门的牧监,更何况他又没有任何的关系,离开了小站,他将会一无所有。
不过至少能保住一条性命,对吧?
只要活着,就要希望!
阿三用力摇头,他根本不信自欺欺人的鬼话,从地狱里爬到了天堂,还要从天堂摔下去吗!
他知道,一无所有的时候,妻子会离开自己,孩子或许都没有机会长大,更不要说读书中进士,改换门庭,所有的一切梦,都被一个人打碎了!
俺答!
你就是罪魁祸首!
你奴役了我们家几代人,不下十条性命,死在了你的手上。
好不容易,到了大明,你又要死咬着不放,把我的一切都剥夺干净!
我和你势不两立!生死仇敌!
阿三疯狂叫嚣着,用最恶毒的语言,去咒骂俺答,恨不得他立刻去死!他的疯癫,简直让俞大猷目瞪口呆。
“唐大人果然厉害!”
俞大猷迅速恢复了镇定,他告诉阿三,还有一个选择,就是留下来,和俺答血战,只要打赢了,保住了小站,他们的一切都还在,而且还会有更多的赏赐,更远大的前程,比如他的儿子,长大之后,就可以像所有官吏的子弟一样,进入国子监,成为一名监生,拥有直接当官的权力。
当人一无所有的时候,死亡或许很可怕,但是当人拥有得越多,他们就会发现,与其被剥夺一切,还不如拿命去拼来的痛快!
在阿三的带动之下,整个马场,最近这几年,逃亡过来的马奴,一共近两千人,他们整齐地站在一起,高高举起胳膊,露出满是青筋和伤痕的手臂。
“杀!”
“杀!”
“杀!”
嘶吼声音汇合在一起,愤怒的呐喊,让俞大猷都为之动容。
他们很快就行动起来,马场没有坚固的城墙,根本挡不住俺答的骑兵,他们必须退入小站,而小站之中,又不能安顿所有的马匹。
很快挑选行动就展开了,首先是那些宝贵的种马,其次是繁衍出来的第一代和第二代战马,只要有天马和龙驹的血统,一概带走。
剩下的马匹多是蒙古马,还有本地马。
阿三格外仔细,他把每一匹怀孕的马都挑了出来,当得知小站安顿不下之后,他果断下令,将母马立刻杀死,绝不让俺答得到。
其他的马奴也是如此,他们咬牙切齿,疯狂地挥刀,每一下都要刺进俺答的身体一般。俞大猷的部下们看到,都心惊肉跳,这是多大的仇恨!俺答真的该死了!
他们用最快的速度将战马和粮草运进了小站,俞大猷站在马场的最高处,深深吸了口气。几年的心血,暂时化为灰烬吧!
“俺答,你等着,要不了多久,大明的铁骑就会越过长城,踏平草原,生擒俺答!”
“踏平草原,生擒俺答!”
弟兄们的吼声,在山谷中回荡,传出去老远,受到惊吓的飞鸟,直冲天际。
“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