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林枫没有讨价还价,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价,怎么还?再者说,六百块灵石真的不少了。如果不换,让林枫去找,他还真的找不到六百块灵石。
见林枫同意,白骨立即急急忙忙进了铺子,双手抱着一大包布袋子。
那口袋之大,让林枫不由想起来自己小时候,帮自己父母往晒谷场上运的装麦子的口袋了。
那口袋就一个字-“大”。
就是一个成年人,也可以很轻易地装进去。
虽然林枫常就听人说过,没有发明纸币前,用钱买东西有多么多么不方便,但是林枫一直都没有直观的感觉,然而这一回,他是真感受到了。
“你就没有其他付给我的方法吗?比如储物袋,或是空间戒指什么的。”林枫皱眉说。
“没有,真的没有!”白骨有如被踩了尾巴的猫,一下子跳了起来。双手作出防御姿态,护住双胸。
古修是什么?
那就是一帮没有道德观念的混蛋!
狗屁的此物与我有缘!
抢劫就是抢劫。说的再好听,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白骨既然知道林枫“本质”,他哪儿敢说他有什么空间装备,他不怕被人抢啊!
林枫看看他,知道他有,也不会说实话。林枫没有逼他,而是又拿出几颗天狗珠说:“这些我也卖了。”
白骨见了,恨不能给自己一耳光。
你说说,五百一十二枚,这本身已经亏到姥姥家了,自己充什么大头,还送什么送?这下好了,送出祸来了。
白骨苦着脸……呃-他已经没有脸了,全是骨头,想苦,也苦不出来。
不过。他是绝对不会再跟林枫换了的。
这里面的能量虽然强上不少,但是毕竟只是天狗石。
与他们这地下城而言,地面已经上不去了,他们唯一与外界的交流便是唤神了。
召唤来上界的神物。从而获取生存下去的资源。可是天狗这东西,可谓是上界最没用的神物了。
首先它们不会说话,其次它们的功法,人类要了也没用,人族修不了。唯一有用的。便是召唤它们出来,有个动物罢了。
地下没有动物,更养不了宠物。天狗不用吃,也不用喝,算是一种好宠物了。
但是这东西毕竟是天狗,一般人别说做宠物了,不吃了你,就不错了。
自以为有身份便可以养天狗的人都死了,不然你以为外面哪儿来的那么多的天狗。
这天狗,除了修士。普通人根本不会听话。就是一时驯服,那也只是一时,说不定什么时候便反噬了。
有着这样的经验教训,养天狗的自然就不多。
如果只是一个,白骨还可以处理出去,可这一多,却不是那么好处理的了。
而天狗石中的能量越多,越不好销售,因为能量的多寡,意味着天狗存世的时间长短。这能量越多。存世越长;存世越长,这天狗不消失,谁会买新的?
白骨连连摇手道:“收不得,收不得。我这小店。哪儿收的下这么多的灵石?”
林枫一听,眉头便锁了起来。
本以为可以换来不少灵石,可是白骨的话却显然打破了他的幻想。
见林枫皱眉,白骨赶紧说:“要不过几日。过几日便有一次坊市,由小店主持,什么客人都有。看看是否有客人愿意换。”
说完。他很小心地看着林枫,唯恐林枫不答应似的。
“好吧!过几日,我再来。”林枫答应了。
他是得了古法传承,可那是神农的传承,他是不可能抢的。
当然,重要的是林枫也抢不了什么。因为他是个外来人,根本不了解这古城,古城中有什么都不知道,你抢什么?
见林枫答应,白骨无疑是松了口气,欢天喜地地送林枫他们离开。
至于林枫打人了。
混蛋!这是古法修士,说抢你就抢你的古法修士,打昏两个伙计算什么。赶紧把人送走才是正理。
有了灵石,付了金剪刀衣服钱,他们便采购了起来。
布匹是要的,地下,植物不好生长,所以这布便特别贵。好在林枫刚换了灵石,否则还真买不起。
虽然这布花了林枫三分之一的灵石,但是林枫不得不花。他已经打听过了,由于燕朝与后宫发展成了城市,这就使得距离林枫他们最近的出口,只能穿过后宫。
后宫,君王女眷所在,想穿过它。你说,这礼能少送吗?
这绝对是不能的。
买好了布,然后再买鹿,一头鹿三百灵石。
买,同样得买。
用鹿驮着布。
一捆捆的布驮在鹿背上。林枫觉得自己再来身红衣服,直接可以当圣诞老人了。
带着鹿与布,林枫可以登门了。
金剪刀带着林枫穿过热闹的街道,所有人都注意到了他们。
“咦?这是谁家要说亲?”
随意在繁闹的大街上徜徉着,脚下一片轻盈(他在装13)。绚烂的光芒普洒在这遍眼都是的绿瓦红墙之间,那突兀横出的飞檐,那高高飘扬的商铺招牌旗帜,那粼粼而来的车马,那川流不息的行人,那一张张恬淡惬意的笑脸,总是有人会提前揭开谜底。
中国古代把婚礼过程分为六个阶段,古称“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这个知识与修真无关,林枫自然没有钻研,也就更不可能知道,《诗经.召南.野有死麋》中说:“野有死麋,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