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仙侠修真>超品地师>第413章、奸过坏人的好人

十六岁,不仅是一个女孩的花季年华,更重要的是这同样是身为人类的一个黄金时段,身体器官发育完整,茁壮成长的年段。

没错!当林枫听到冯自学对这个案子的讲解,下意识地林枫便想到了人体器官组织。

这是一份因果。

当林枫第一次帮了那个姓李的,这因果便结下了。

本来,他们如果不动赵雅,这因果还接不上。

不说一国两制,单单林枫愿意以金钱来了结因果,这因果便足以了了。

与林枫比起来,林枫已经成长为一头茁壮的大象了,而绑匪,只要他们一天没有超凡,他们就只是一只蚂蚁。

蚂蚁与大象的因果,做主的从来都是大象。这也是为什么准提不断来东方,说某某与他有缘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修士们有胆量坑帝王的原因。

换句话说,当蚂蚁主动与大象结下因果的那一刻起,决定了开始的蚂蚁,便已经失去了喊结束的资格。

“冯自学警官,请问陶家人没有人报绑架吗?”林枫问道。

冯自学警官摇头:“没有。老实说赵女士的夫家……”

说到这,他无奈地停顿了一下。

世人多爱财,而且越是经济发达的地方越是明显。

有句话说,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

而赵雅代表的可不仅仅是什么300%的利润。

几百亿的身家,这是怎样的利润。不用说,只想一想,便足以让人头晕。

甚至冯自学都怀疑是她的“亲人”在下手。不然他们为什么不报警,不仅不报警,反而第一时间跑去查公司的帐,找律师办理陶桃的领养手续。

冯自学不是没有努力过,他向上级反应过,要求过彻查。然并卵。

就像那无数的污染产业,无数的“挖坑代表”一样。

有些污染企业的建设和生产,这些企业的存在难道“人民政府的环保部门”不知道?难道污染企业的负责人是法盲?难道环保部门的负责同志是法盲?他们为了利润(资本)敢践踏中国的法律。

最近“挖坑代表”在北京违规建设,难道这样“人大代表”是法盲?建设后的利润(资本)驱使他敢于践踏法律。

近来抓获的“伟大的贪污领导们”,有很多是博士、硕士的学历,有的还是院士,这些人大多数是“人大代表”,是中国法律的制定者或监督执行者,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比我们广大老百姓懂的多,可是他们敢于贪污受贿,敢于践踏我国的法律。

有的企业(集团),为了利润,大肆发展黑恶势力,建立“自己的武装”,践踏人间法律。

有的贪官,为了收取贿??赂,把造假文凭、假简历的人,用“潜规则”的方法,提拔重用到领导岗位。

这样的事例还很多很多。

以上所说践踏法律的人,哪一个不懂法律,哪一个不是“知法犯法”。

那样的利益与赵雅比起来,真的是小巫见大巫了。

冯自学虽然是标兵代表,他却一点儿也不呆傻,从不觉得他一个人的正义便可以对抗一个利益集团。

不然,为什么他会告诉林枫这些。又为什么那么巧,孙蕾找来了林枫,他也出现了。

说他老奸巨滑,借力打力,而且还表现得似乎是欠了林枫的人情,不得不说一样。

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他的表象。

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在魔都,好人想抓坏人,只能是比坏人还要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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