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身上的皮毛幽黑发亮,长长的马鬃如绸缎般披散,华美至极。它眼神深邃平静如一潭波澜不惊的水,一步步从容不迫地来到厉雷面前,对着主人优雅地低下了头。
“真美啊。”有人小声赞叹。
虽然前不久他们才见厉雷骑过,可这样的马,真是见一次让人羡艳一次。
厉雷笑着拍了拍马的脑袋,转头对夏绫介绍:“它叫小雷,你可以骑它。”他给马取了和自己一样的名字,可以想象平时有多喜欢它,除了夏绫,他没有让任何人骑过它。
一时间,知道内情的富家子弟们又多看了夏绫几眼。
夏绫却只是慢慢地绕着它打量,不说骑,也不说不骑。事实上,趁着所有人没怎么注意的时候,她朝着它的来路看了好几眼。她渴望看见的,是另外一匹马,也不知道它如今还在不在这里,过得又如何?
她望了许久,正当要失望的时候,一抹火红色的身影出现在不远处。
那匹马就像一阵风,又像一道迅捷的赤红色闪电,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朝着夏绫直直地奔来。它的速度极快,只一瞬间就由远及近,身上仿佛挟着千钧威势,就连厉雷家的“小雷”也不由得后退几步。
“当心!”好几个人都叫了出来。
那匹马奔势极猛,一旦被它撞上,非死即残!
事发突然,厉雷伸手就去拉夏绫,想把她拉到安全地带。可是,她脚下就像生了根,一动不动,只呆呆地站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那马疾驰而来。
完了完了,这姑娘是吓傻了吧?
好多人不忍去看,这姑娘很快就要被撞成肉泥了。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那匹迅如闪电般奔来的马,在离夏绫还有半步距离时,居然一个急刹停住了。
好险……
众人心中的大石落了地。
杜云锋最先反应过来,忍不住斥责夏绫:“你傻站着干什么?厉二拉你也不走,很危险的知道吗!”刚刚厉雷没把她拉走,自己也就没来得及走,这要真撞上了,这丫头死不死事小,厉雷要是伤到哪里了,事情就大了!
“对啊,你发什么呆啊!”陆续几个富家子弟反应过来,纷纷开口。
然而此时此刻,夏绫已经什么话都听不进去了,她所有的注意力,都在眼前这匹火红色美得惊心动魄的骏马上。她缓缓地伸出手,去触摸骏马脖颈间那华丽如血缎的鬃毛,一下下地抚摸,就好像在和自己多年不见的老朋友打招呼。
而那骏马,温驯地偏着头,一动不动地任由她抚摸,那双明亮如宝石的眼眸依恋地凝视着她,目光中有忠诚,有思慕,还有许多难以名状的伤感和委屈。
“倾歌。”厉雷认出了这匹马,诧异地看着夏绫与它互动。
“竟然是倾歌。”好多人也纷纷认出了这匹马。这群富家子弟里,不乏有人在南山寄养马匹,凡是寄养者,都知道倾歌——它太特殊了,是这群寄养马中唯一的母马,却也是整个马群中高傲不可一世的女王,颠覆了马群以公马为尊的传统。
它悍烈至极,除了主人,无人能靠近它三步之内。
可它的主人,已经去世了。
“它是夏绫小姐生前最爱的马。”陪同的招待员此时才回过神来。
没有人知道,眼前这个与倾歌亲密互动的女孩,就是夏绫重生。只有倾歌,在茫茫的人海之中,在失去了主人的漫长的孤寂岁月中,第一眼,就认出了她。
它的眼中,有她的前世今生。
夏绫一下下地梳理着它的鬃毛,许多回忆涌上心头。她还记得那时候遍访全球,花了两年时间配种,又专程顶风冒雪前往英国见证它出生,用专机把它接回。
她给它取名“倾歌”,驯养它,驾着它驰骋马场。
后来她太忙,对骑马的兴趣也淡了,怕它独自待在大宅子里无聊,就把它送到南山跑马俱乐部,和许多血统名贵的马匹散养在一起,这样,它会比较快乐。
再后来,她被裴子衡囚禁,再也没有见过它。
这次见面,距离上次分离,已经时隔两年多。
“抱歉,倾歌,我来晚了。”她把脸颊贴着马的鬃毛,用所有人都听不到的音量,轻轻地说。
倾歌听懂了她的话,温柔地嘶鸣一声。
“真是不可思议。”招待员喃喃地说,“倾歌居然会主动亲近人。”
“我可以骑它吗?”夏绫抬起头来,问。一开始,她想来散养区看的就不是什么厉雷的马,而是倾歌。两年多过去了,她实在抑制不住对它的思念。
可是,招待员很为难:“这位小姐,这是夏绫小姐生前寄养的马,目前归属在帝皇的裴子衡先生名下。裴先生发过话,禁止任何人动它。”
原来它现在是裴子衡的马了。
夏绫一分分地,恋恋不舍地放开了倾歌。早就该想到,她死后,遗产大约是归裴子衡所有,倾歌也不会例外。
她不想再与裴子衡有瓜葛了。
“那就算了吧。”她强忍住难过,转身,一步步朝外走。
“你不挑马了?”杜云锋问,“厉二家的小雷也不错的,还有俱乐部自养的那匹英国纯血马,你都可以借,你……”
“之前马场上那些给普通会员用的就可以。”她意兴阑珊地说。
不能骑倾歌,对她而言,骑纯种汉诺威也好,英国纯血马也好,还是随便一匹什么血统不明的劣等马,都一样。
她缓慢地朝外走,背景孤单萧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