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刀斩江湖>1.卸条腿,肯么?!
快刀鬼龙三讨了巧似地快人快语。

“取你们的人头我怕脏了手。罢了,你们自己动手吧,从此消失于江湖。愿意成交就快快滚蛋吧。否则——”蓑衣人拖长了声调,用食指反弹了一下桌上的柳叶刀。

咔嚓——!

这回不是炸雷,而是刀断骨头的声音!

顷刻间,桌上多了一条鲜血淋漓的胳膊,相交在那柄精致的柳叶刀上。

接着又飞上去一条血乎乎的人腿。

都说江湖凶险,却不知是如此这般地凶残,以至于让自己的手脚说分离便分离了,连眼睛都不曾眨过。

这就是江湖。

不讲理的江湖。

这就是让爹妈看了心疼的江湖。

但,失去一条胳膊或者一条腿,比失去一条性命总要来的划算,不至于会让爹妈彻底感到心碎。

这样的算法很现实。

紫龙镇的天真的是娃娃脸,方才还是乌云翻滚,电闪雷鸣,只眨巴下眼睛,乌云也好,雷电也罢,象一匹疾驰的信使来匆匆,去匆匆,顷刻无影无踪。天空开始绽现庐阳花布般的蓝点,很快就连成了片。

快刀鬼龙三用剩下一条胳膊搀扶住只有一条腿的西风煞,俩人颤巍巍地离开紫龙客栈。阳光照出了他们残缺的身影。

蓑衣人却一动不动地泰然坐在店堂里。

“河依柳!算你狠!咱们后会有期——!”

快刀鬼龙三的声音明显底气不足。

******

江湖中的兵器各式各样,各有各的妙处,各有各的短处,但共同点都是用来杀人。

现今,有两把刀最令江湖之人闻风丧胆。

一把破风刀。

另一把便是柳叶刀。

这把柳叶刀出自名匠之手,做工极为精致,可谓巧夺天工之物。与众不同的,刀鞘呈墨黑色,镶金边,刀柄上不是系着寻常的绿巾红帕,而是缀着一尾红须条,红须条上坠着一颗樱桃般的红玉珠。

可以想象刀主出刀时,那颗红玉珠一定会比刀舞蹈的漂亮。

几乎没有人不为这把刀动容。

几乎没有人能形容出这把刀出鞘时的美丽,因为一旦见识到庐山真面目,其灵魂必已出窍。

这把刀,常不战而屈人之兵。

快刀鬼龙三与西风煞便是典型实例。

不是因为怕刀,而是怕使刀的人。

“小二,出来!把这些胳膊腿的,还有死人,统统给我扔出去!”

蓑衣人摘下那顶硕大的斗笠,露出一张端端正正、极显刚毅的脸庞。

他操起桌上柳叶刀,用袖口小心拭净血迹,轻轻收置于腰间,俨然配挂一件宝贝。

他正是这把缀着红玉珠的柳叶刀的主人——麒麟帮头号护法河依柳。

柳叶刀与河依柳堪当绝配。

刀为极品,人亦极品。

人未动,刀已行。刀人合一,人刀相随,刀凶时人亦凶,人柔时刀便柔。正所谓见刀如见人。

江湖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河依柳武功卓绝,刀法玄幻,杀人从不拖泥带水,对付豫西罗汉魔和皖北神风张那般狠角,他也只用一刀。这绝不是张扬傲慢,完全出自于武功高强。

“客官,这些人都是您杀的?”店小二一出来,瞧见满店堂的尸体,大为吃惊,不禁战战兢兢发问。

“笑话,这些小帮小人配我出手么,他们都是给雷劈死的。”

“给雷劈死的?”店小二一脸惘然:“怎么会呢?”

“废话少问!给我整一壶辣酒,两盘菜,吃了上路!”

******

酒是六十度的老窖。一盘贡鹅还有一盘鸡丁。

“好香啊!一个人在这里吃酒也不叫我。”门口一暗,走进来一个锦衣者,体态略胖,气质颇佳。

“梅副帮主,请坐,一起喝两杯吧。”河依柳对来人显得客气。

来人是麒麟帮副帮主梅芳清。

麒麟帮是第一大黑帮,势力范围触及整个中原。帮主徐老大原为马盗出身,后拉一帮弟兄扯了一面麒麟大旗,干着倒买倒卖、强卖强买、欺行霸市的生意。如今,麒麟帮已经发展到近千人,嚣张的连衙门都快管不了了。

梅芳清在麒麟帮的地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皆因他与徐老大一同出道,同生共死,徐老大对他情深义重,立他为副帮主,辅佐其右。

四年前,河依柳走投无路欲寻短见的时候,正是梅芳清阻止住他,并把他纳入麒麟帮里做事,凭借河依柳的功夫,麒麟帮吃掉了周围大大小小的帮派,使麒麟帮的发展壮大得以如日中天,河依柳功不可没,很快得到徐老大的赏识,封为帮中三大护法中的头号护法,河依柳从此在江湖上成为最出风头的杀手。

河依柳为梅芳清斟一杯酒,问:“是徐老大叫你来这里等我的?”

“徐老大让我最后叮嘱你,别忘了自己的使命,还有立下的誓言。”梅芳清盯着河依柳的眼珠子,看他的反应。

“只要徐老大言而有信,我定当不辱使命。”

“徐老大的话,你句句听么?”

“身为帮中护法,怎能不听老大的话?”

“哦,哦,徐老大如果让你杀我,你也听?”

梅芳清面露讥笑,半真半假道,见河依柳毫无反应,接着道:“玩笑话,玩笑话,嘿嘿,别当真呀。你果然是不折不扣执行帮规的典范。徐老大和我都没看错你。”

“徐老大还让你对我说什么?”河依柳吃一口酒问,问的时候眼睛只盯着菜。

“这紫龙镇是个三角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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