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夜色没有昨晚好,鬼明他们决定今晚就启程去斜阳国。
朱无红打着火把在前面带路,一边走一边说:“王爷,我给您说啊,当初我就是从这里逃出古城去的。
芳菲姑姑与非鱼姑姑都不知道我是从这里跑出去的,我跑出城了她们还会在城内找我。后来我就往大城门回来,芳菲姑姑与非鱼姑姑就会觉得神奇极了。”
“没有想到原本是你用来玩乐的路径还可以通向斜阳国,无红,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到芳菲非鱼到处找你那滑稽模样。”
孙雁行跟在最后面开朱无红玩笑,连鬼明都忍不住笑了。
也不知为何孙雁行和朱无红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按照辈分来说朱无红还得称孙雁行为一声雁行叔,虽然这个叔只比他大几岁,但是结果就是现在这样:
朱无红与孙雁行成了兄弟,并且还是无话不谈的那种。
孙雁行喜欢听朱无红说那些欢乐的话,朱无红最喜欢孙雁行做的菜肴。
朱无红甚至在想鬼明是不是因为孙雁行做菜好吃才带上的他,而全柳溪又和孙雁行形影不离,所以鬼明就带他们一起来了。
等他们笑完鬼明才正色道:“出了古国你们就称我为古明,无红......唔......有吴这个姓,朱无红你就改姓吴名红了。
至于柳姨......以后您就改姓金,从此便不再有全这个姓。还得委屈柳姨了,出了古国我就改称您一声柳溪姐。”
“王爷,您这是说的甚么话,柳溪原是一介草民。何来让王爷称姨的资格?”
全柳溪赶忙应答,继续道:“从此以后就没有全柳溪此人。柳溪爱词曲,以后柳溪就改姓金,名词曲吧。”
“金词曲......”
鬼明想了一想,道:“确实是好名,您的词曲确实不错,以后定当再细听。”
“词曲?还是金的......一听就挺值钱!”
朱无红嘻嘻哈哈。突然又悲伤的道:“可是......王爷。我的名字咋像个女子闺名啊?”
“我听着就挺好的,哈哈......”
孙雁行也开朱无红玩笑,朱无红并未回头一直带路往前面走。玩笑归玩笑,办好正事才是最重要。
“当初芳菲姑姑与非鱼姑姑给你取名就是为纪念母后与母妃,想想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鬼明又感叹不已,朱无红懂得他的哀伤便急忙说道:“吴红就吴红。只要别遇到一个名字里也带红的女子就成了。”
“从古国出去,你们便称我为公子。金姨您就是小姐。无红保护我们安全,雁行你是管家,我们的身份便是贩卖珠宝商人,就说我们是......”
鬼明埋头想了想。说道:“就说我们是鬼族人,以此来探听别国国君的选择。”
“如此便省了我们很多麻烦。”
金词曲颔首表示赞同。
“王......公子......”
朱无红赶忙改口继续道:“只要翻过这山,再往旁边走一些路程便可以走出古国。幼时我曾往斜阳国的方向去过,曾见到一座小镇。小镇尽头是哪里我就不知道了。”
鬼明颔首道:“我们加紧赶路,争取可以在天亮前赶到无红说的那小镇上去。”
他们脚下的小路仅容一人通过,小路长满了青苔,夜晚有露水,他们只能小心翼翼的往前面走去。
一路都无言。
越往前面走就会发现路面变宽一些,小路两旁的荆棘也少了很多。
看来朱无红对这条可以逃离芳菲非鱼的路花费了不少的心思,朱无红看着熟悉的夜景,他也有很久没有往这里走了,又想起很多以前的事情,不禁感慨万千。
一路往前去,确实如朱无红所言。
走到那马路上去就距离那个小镇不远了,马路两旁是一些大树与石块,路面上有杂草。
看得出来这路很少有人通过,既然这个地方人烟稀少,那么他们便不用操心会被别人发现了。
距离天亮大概还有两个时辰的时候他们发现了那座小镇。
小镇入口处是一座桥,桥不是很大,连接外面与小镇里。
桥边依然有柳树,站在桥中心就见柳树往左右蔓延。
桥两边都是柳树,一排一排,两棵柳树距离不是很远,多得数不清,黑夜里的柳树像是保护小镇的忠诚卫士。
鬼明站在桥的这头没有往那边去,朱无红他们站在鬼明身后也没有行动。
整齐的杨柳树,对应两排,在夜色中无限的好。
此刻天快亮,晨曦之光投在这座小镇上,安静而美好。
“无红,这里为何这么多的柳树?”
鬼明没有回眸,朱无红看了一眼柳树回言道:“回公子的话,此镇名曰杨柳镇,杨柳在此镇只要在水边就会生长奇快。公子,您发现了吗?这里的杨柳明显与别处不同。”
朱无红指着前面近处的杨柳,确实如他所言,此地杨柳确实比别处生长得好些。
鬼明也看向杨柳,喃喃自语道:“难怪......我会觉得奇怪。“
“就是......”
孙雁行也赞同说,然后指着柳树继续说道:“这些柳树的叶子比一般的柳树叶宽大很多,看来此镇水源充足。”
“水源充足......”
金词曲喃喃自语,想了一想便道:“水源充足鱼就会很多,如果词曲没有猜错的话此镇一定有很多鱼。”
“小姐猜得没错。”
朱无红一边跟着往前面走一边说:“此镇确实鱼类繁多,还有把杨柳镇称为柳鱼镇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