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便过了三天,试琴坐在镜前梳妆。公子走到她的身侧,微微躬身,拿起她手边的眉笔:“我来。”
试琴抬头看他,公子不动声色道:“你画眉的水平太差了。”
试琴翻了个白眼,便转过椅子,面对着他。偏头道:“那有劳公子了。”
公子轻轻一笑。
试琴看着他握笔的手——他的手纤细伶仃,根根分明,骨节如玉,竟颇似女子。但手掌却并不狭细,反倒宽阔稳当。试琴恍惚想起了书中韶浔给毓衡画眉的叙述,心中犹如石击,顿时闷闷的。她不由地摇晃了下头,眉笔歪了几分,眉梢微微偏了。公子也不恼,拿了条毛巾吸了温水,帮她擦拭干净。动作极是轻和,连眼角眉梢都是温柔。
试琴瞥见他认真的样子,不由有些愧疚。她说:“公子,对不起。”
公子放下毛巾,又拿起了眉笔,静静道:“没事。”
试琴的眉形本来清秀,公子又将其勾勒的更加精致。配上那双顾盼生辉的清艳双眸,竟也有了几分倾国倾城的姿色。
“要着红衣么?”公子问,他帮她绾了一个不算复杂的发髻,余下的青丝梳的顺滑,落在肩上,如云如瀑,一直拖到腰际。
试琴摇了摇头,有些惋惜:“凤舞偏爱白衣。”
“你是凤舞。”公子低低笑道:“你喜欢什么?”他取过那件广袖红莲裙:“你喜欢的,便是最适合的。”
试琴怔愣着,任他帮她裹上了百褶添金长及脚踝的裙踞,披上了薄如细沙妖艳似血的外袍,系上了色如玄铁刻以印花的腰带,然后他示意她坐下,托起了她只着罗袜的脚,帮她穿上了那双白底清雅绣着红莲的鞋。
试琴以前在商场,每每要订制礼服,也常常任那些设计师摆弄折腾,而往往知名的设计师都是男人。那些男人也如同公子一般用打量着艺术品的眼光审视着她,但她却从没有这样别扭过。
“不好么?”她有些不安地绞着手指:“为什么那种表情?”
那种表情,仿佛剥去了伪装的面具,遮掩着无尽的邪佞,透露出极度凶狠一般。如冷静自持的狼,慢慢享用美食之前眯起他深邃的眼睛,慵懒而自持,冷漠而嗜血。隐藏着不知几何的yù_wàng,如黑洞一般吞噬苍穹。
公子没有回答试琴,而是慢慢走到一侧,翻出了一个黑色的铁箱子。试琴偏头去看,发现里面只一段红锦。那颜色极正,布料轻柔且薄。试琴估摸着,就这么一点,应也是价值连城。
公子将红锦展开,贴紧她的面容,然后带去她的耳后缠在头发中,最后,漂亮地打了个结。
“这是我娘生前用的锦缎,”公子痴恋地看了良久:“她是韶国人,大家闺秀。要随我爹出外之时,见客之时,总会缠上面巾。这是她最喜欢的一条。”
试琴缄默地看着他。
公子的指腹游离在她的面庞,眉眼,停滞在她的眼角。他道:“我爱极了你这双眼,时而犀利决绝,时而青葱迷茫。”
“公子分明在透过我看别人,”试琴更带上了几分嘲讽:“你在看谁?”
公子眼中微闪而过一丝诧异,他重复着反问:“看谁?”
试琴没有说话,她又靠近了公子一点,眼睛向下,又往上挑了挑。眼角勾扬,极尽魅惑。
“公子一直在说,喜欢我这,喜欢我那,我是你的人,”试琴轻轻道:“但你喜欢的,却不是我这个人。你想透过我看到你喜欢的那个人,但公子,我不是任何人的替身。”
武林大会定的地方是沈家庄中。这位沈庄主名实城,刚过而立之年,祖上也出现过首屈一指的大侠客,但直至这一代,已经半退隐江湖,着重经商去了。沈实城有一儿一女,女儿倒是规规矩矩,养在深闺。儿子却天赋异禀,遇着了世外高人,未及弱冠,就学了一手出神入化的剑法。沈庄主此次下了血本帮助举办武林大会,也是为了帮自己儿子铺路,打响名声,结识前辈。
那儿子名叫沈流续。试琴知道时还微有疑惑,总感觉十分耳熟。后来才慢慢想了起来,韶浔和毓衡落魄之时,曾流落此地。两人被人追杀,韶浔伤的极重,毓衡也疲惫不堪。后来却是这个沈流续救了他们。沈流续潇洒不羁,极爱随性而为。他与韶浔十分投缘,甚至引为知己。但后来不知为何,莫名其妙的他竟然喜欢上了毓衡,最后还为了毓衡与韶浔割袍断义。所以,在试琴的印象里,这就是一个崩坏的人物。十分精分矛盾。而且他对毓衡的感情也十分诡异,他将她当成仙子,小心翼翼地供着,不敢亵渎分毫。毓衡出了什么事,他上刀山下火海义无反顾。但他自己又依照父亲的心意,娶妻生子。在与韶浔决裂时,他曾对韶浔说:“喜欢一个人只是守护她就是幸福。”试琴最喜欢韶浔回他的那些话:“你既没有非分之想,又如何找那么多借口。你不去维系你的家庭,反而守护于你而言虚无缥缈的,又算是什么?想教训别人,先管好自己。”
得不到是好的,是值得呵护守护的。得到的便是应该的,他能对待与自己亲密无间的妻子孩子那般漠不关心,又怎么不是冷酷无情?有人迷恋沈流续的痴情潇洒,仗剑天涯。却完全忽略了他对待自己妻儿的残忍漠视。这样的男人,按照现代的说法,就是个十足的渣男。试琴是瞧不起的。
今日,一些在江湖上算的上名号的名门正派都已陆续来齐。沈家庄大门广济,十分热闹。试琴一身红衣,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