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怒血岁月>第七十章 高富帅驾到

今天,将是我人生历程上最为“辉煌”的时刻;今天,也将是我人生历程上最为“霸气”的时刻----因为我逆袭了,从一个之前任人欺凌、受尽屈辱的穷屌丝,逆袭为一个气宇轩昂、仪表不凡的高富帅!是的,今天我将以一个名副其实的高富帅。迈入赌城的唯一高等学府,去实现我的目标,去勇夺芳心,只为心中炽热燃烧的不灭火焰!

我用父亲给我的钱。全身上下为自己精心装扮了一番,从头到脚,从前到后。甚至从自己的谈吐举止到自己的回眸一视,都做了全方位的包装!我穿着名牌的西服,戴着名牌的手表,踩着名牌的皮鞋,挂着名牌的墨镜,背着名牌的挎包,全身上下,一切都是名牌,甚至还专门为自己买了一辆价值上千万的法拉利跑车,只为那心中不变的目标!

当我开着这辆酷炫的跑车以超快的速度,一下子出现在大学的校门时,顿时让所有的人都傻眼了,纷纷投来羡慕和嫉妒的目光。当两扇车门缓缓从旁边升起。一直到我头顶才停下来时,我知道我马上就会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成为万众瞩目的对象。

对于这样一个状况,我一点都不感到意外,甚至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我缓缓地将一只脚伸出车外,在烈日的照耀下,这只皮鞋顿时闪烁着五光十色的光芒,直逼得人眼睛都睁不开。过了一会儿后,我才缓缓地将另一只迈出车外,并且伸展了一下自己的身体,仿佛想再次引起他人的注意似的。

当我站在这辆超炫的跑车旁边时。将自己的墨镜从眼睛上取了下来,小心地别在自己的衬衣上,然后以一双锐利的眼睛望了望这所大学,没有理会旁人的任何尖叫和瞠目,头也不转。目不斜视地往里面走着。

我所到之处,一路都是惊诧不已的目光,一路都是满心亟待的眼神;然而,这些目光和眼神,我都充满了不屑和漠视,仿佛根本就不把这所有的人和所有的物放在眼里似的。

当我经过众人乌云密布的扫视,来到教学楼时,发现在大厅前聚集了一大群年长的人,看样子应该是学校里的老师。看到我迎面走来,他们马上露出了微笑,并且还响起了一片掌声,甚至还举起了一条横幅,上面写着“热烈欢迎项公子莅临我校就读!”

看了上面的字,我不禁感到一阵好笑,“莅临我校就读”,亏他们想得出这样的字句,想得出这样的欢迎条幅,真够有创意的;但是,我仍旧强迫自己将这笑声憋会了肚子,尽量不在外人面前过多流露自己的情绪,不过多显露自己的心声。我要以一个冷面公子的风格和姿势,出现在这所大学,出现在众人的眼中----这是我来这里之前为自己预设的路线!

我深知,高冷型的人更容易赢得女生的亲睐,也更容易俘获她们的心灵;一旦得手,对方便很难全身而退,只能心甘情愿成为自己的俘虏,甘愿为了男方做任何事情,当然也包括男生朝思暮想的那种事情!这是勇夺女生芳心的致命杀手锏,可谓百试不爽,绝对的灵丹妙药!

但是,要成功使用这种杀手锏,一般人和那些普通人是很难办到的,必须拥有超强的毅力,也必须拥有超常的耐性,就仿佛猎人在捕获猎物时,要将自己的身心全部投入,绝不能有任何松懈,绝不能有任何差错,要知道一旦自己分心,猎物很快就会从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溜走。而一旦猎物逃脱之后,你想再用同样的招数来将其捕获,那将是难于上青天,只能另找出路,另辟蹊径,重新寻找好的良方对策!

同样,征服女生或者说女性,尤其是那种比较冷的女生,你必须比对方更加冷若冰霜,比对方更加不屑一顾。这样,对方就会潜意识对你产生兴趣,对你有一种神秘的感觉;然后,在对方最需要关心或者最为脆弱的时候,反其道而行之,扮演一个热心暖男的形象,要完全颠覆之前自己冷酷的形象,转变为一种百依百顺的暖男。这样,再冷的人也会被你热起来,再热的人也会被你冷下来,从而彻底将其征服!所以,这种冷酷型的杀手锏,对于不同类型的女生,不管是热的,还是冷的,都是可以通用的不二法则。

这是我自己研究得出的恋爱必杀绝技!要想成功使用这一绝招,你还必须拥有一些先天优势才行,比如你必须在长相方面有一些优势,至少要长得够帅、够酷,这样使用这种必杀绝技,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为女生在本性上其实也是好色的,只不过出于自己性格方面的原因,通常不会轻易表现出来而已。而你扮演的角色,就好比一阵凉风,能够让她在毫不设防的情况下,为你敞开心声,袒露心扉。这样你就成功了!

既然我来到这所大学的唯一目的就是征服宋箫蝶,从而实施我的复仇计划,那么,不管面临怎样的诱惑,也不管面临怎样的困境,我也绝不改变我担也绝不轻易袒露自己的内心,要将冷进行到底!

见我迎面走来,站在这群人前面的一个人,在我逐渐靠近的时候,也迎面向我走来两步,并且笑容可掬地伸出自己的右手,打算和我握手。然而,当对方的手伸到半空中时,我并没有伸出自己的手,仍旧将自己的双手揣在自己的裤兜里,面不改色地盯着对方,眼神中甚至透露出一抹杀气,把这个年龄在四十多岁、头发快掉光的老头吓得不行,可谓是面色顿变,仿佛染上了一层死灰似的,显得极为失落和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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