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多成出去后,宴客厅里立刻陷入了欢乐的海洋,烧酒共洋酒齐飞,啤酒共白酒一色,有些女孩子肆无忌惮拿出细长的女士香烟,彼此散了一圈,喷云吐雾起来,屋子里顿时充斥着香料的味道,和混杂着薄荷气息的淡淡烟草味。
凌阳刚刚和裴前在酒馆喝酒,不过下酒菜都是些干果之类的东西,很难填饱肚子,这会儿正抓着一整只烤鸭,大快朵颐,囫囵不清地朝朴贞熙道:“我在华国的时候,听过一句俗语,叫做‘朝之鲜语人过年,就是要了狗命了’。你别生气啊,我是说你老爹可真够小气的,牛羊猪鸡鸭鹅都上来了,怎么不来上一盆香浓的狗肉汤呢?”
朴贞熙刚喝了一杯气泡香槟,脸色红红的:“你知道什么呀,我们朝之鲜语逢年过节,或者是婚丧嫁娶的宴客日子,是不允许吃狗肉的。再说我从来不喜欢吃狗肉,狗狗那么可爱,把它们吃掉不是太可怜了吗?”
凌阳叹息道:“果不其然,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里,都有爱狗人士的存在。吃狗肉怎么了?猪不可爱吗?牛不可爱吗?我看你吃牛排吃得那叫一个欢畅,你当时有没有考虑过牛的感受?”
朴贞熙歪着头想了想。小鸡啄米般点头道:“你说的真有道理,那我以后就吃素好了。”
“这就对了!”凌阳随手撕下一只鸭腿:“不过你以后来学校的时候,午餐还是不要忘记带牛排,你吃素倒是没什么问题,我还正处于长身体的时候,就不陪你一起冒傻气了……”
两个人打闹得正欢,浑然没有注意到,隐藏在水晶吊灯里一个不起眼的微型摄像头,正在宴客厅里缓缓转动,最终锁定在凌阳和朴贞熙的身上。摄像头那一端连接的一个九屏幕显示器前,朴多成坐在轮椅里,品尝着一杯弄弄的金骏眉,指着屏幕中吃得满嘴流油的凌阳道:“这个男孩,是不是上次带贞熙逃课去喝酒的那个?”
一名护卫队长答应一声,朴多成立刻沉下了脸:“今天是贞熙的生日宴会,不能扰了我女儿的兴致,先暂且放他一码。明天你派几个得力的人手,调查一下这个男孩的家世背景,火速回报给我知道。”
凌阳浑然不知,自己已经被朴家的家主盯上,正搜肠刮肚地为朴贞熙朗诵诗歌,借此表现出自己非凡的文学造诣,朴贞熙却酒后兴奋,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般,打断了凌阳的诗性:“钱多多,你想不想听我讲一个故事?”
凌阳兴致高涨,闻言道:“你先讲,等你讲完了,我再给你背诵一首宋词,是华国经典名著《银瓶梅》里的一首蝶恋花……”
朴贞熙又喝了一大口酒,目光迷离地自顾自道:“突然有一天,荷西问三毛说:你想要嫁给一个什么样的男人?三毛就说:看得顺眼的,千万富翁也嫁,看不顺眼的,亿万富翁也嫁。荷西说:说来说去,你还是想嫁给一个有钱人。三毛看了荷西一眼:也有例外的。荷西就问:如果是嫁给我呢?三毛叹了口气:要是你的话,只要能够有吃饭的钱就好了。荷西问三毛:那你吃的多吗?三毛赶紧回答:不多不多,我吃的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一点。”
说完,朴贞熙便深深望着凌阳的眼睛,再不说一句话。
凌阳其实知道南台作家三毛的故事,不止一次地从交通广播中,听到三毛对亡夫荷西追忆的录音,甚至在警校里玩儿乐队的时候,还翻唱过三毛作词的那首经典,橄榄树。凌阳对于三毛和荷西的一段传奇爱情,早已耳熟能详,只是此时,面对朴贞熙热烈而期待的目光,耳边回荡着朴贞熙并不隐晦的表白,凌阳却犹豫了。
凌阳是这一代江湖上,新近崛起的年轻俊彦,地位超然,能够拥有今天的成就,不单单只是凭借着好运气,虽然性格极品,身上自然散发出一种奇异的魅力,对女人形成了致命的吸引力。
对于朴贞熙这种,始终被小心翼翼地保护在温室里长大的花朵,开始只是对凌阳感到好奇,交往一段时间后,这种好奇终于破茧成为好感,好感又蜕变成爱情。对朴贞熙这种家教甚严,而且已经被家族指定了未婚夫的少女来说,能够不顾一起地向凌阳示爱,暗地里不知道经过了多少的苦痛挣扎。
凌阳又何尝不知道这一切。
如果是一年前的凌阳,一定会满口答应下来,先和朴贞熙在一起相处,占尽人家的便宜,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不过凌阳现在已经逐渐成熟起来。江湖越老,胆子越小。不是说走惯江湖的人,凡事都瞻前顾后,不敢放手而为,失去了锐气,而是明白了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与其过后留下一身的伤痕,还不如一开始就停止纠缠。
朴贞熙就像一个期待心爱玩具的小姑娘,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凌阳,见凌阳脸色为难,始终不肯表态,一颗芳心渐渐沉入了谷底,仿佛谷底便是浮满了冰块的万年深潭,一旦坠入,就会永世难以翻身。
朴贞熙终于垂下头来,等待着凌阳这个刽子手的宣判,半晌,才等来凌阳一声幽幽长叹:“贞熙,你是一个好女孩,甜美漂亮,而且聪慧可人,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遇到一个真正属于你的荷西,和他一起徜徉在撒哈拉大沙漠里,和非洲邻居们过着单纯而惬意的生活……”
朴贞熙的声音很小,而且充满了痛苦:“钱多多,为什么?”
凌阳无法回答朴贞熙的问题,只好硬起心肠道:“我们华国有一句俗语,叫做门当户对。意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