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或者在他看来,个人荣辱在人道天堂面前无足重轻。以“天”为主的神权治政宗旨,它贯穿了尧、舜、夏、商时期;而儒家以“德”为特征的德治宗旨,在夏、商时期,德与治尚未结合,到周初才开始合二为一,并形成“敬德保民”宗旨。在《虞夏书》和《商书》篇中,给人最深刻的印象,即人对神秘莫测的“天”由衷的崇拜和发自内心的惶恐。无论帝王还是臣民,一说到“天”,即肃然起敬、尊崇顶礼。在《尚书》中,“天”除用以指自然外,均为有意志人格的“神”,和上天、上苍、上帝、天帝之意相同。天不但能主宰一切,而且还有好恶之能。天时上的风雨晦冥,人事上的吉凶祸福,如年岁的丰啬,战斗的胜败,城邑的建筑,官吏的黜陟,甚至人的宗旨感情,都是由天主宰的。当天眷顾一个国家时,这个国家就兴旺发达,当天抛弃这个国家时,这个国家就会灭亡。因此,国家必须迎合天意才能生存。人,当然更是如此。《尧典》中说:“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节气历法、按时播种,都是按上天旨意做的;王朝秩序、伦常次序、尊卑等级之礼,官员的任命以及对人犯的惩罚,也都是上天的旨意。“天叙有典,敕我五典五敦哉!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同寅协恭和衷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事五用哉!政事懋哉!”所谓《皋陶谟》随着王朝的发展,人类的进步,人的宗旨渐渐变得复杂起来,看似根深蒂固的“天命神权宗旨”,开始出现了动摇。在商汤灭夏时,即有人提出质疑:“依天命而言,商汤怎么能以武力灭夏呢?夏不是受命于天吗?天命不是永恒的吗?”于是,商代重臣伊尹在总结历史教训时,首先提出了“天难谌,命无常”所谓《咸有一德》的严肃而尖锐命题。商末周初,王朝动荡不安,人民饥寒交迫,原来的统治方式和统治宗旨受到了极大冲击。《微子之命》中说:“小民方兴,相与为敌仇。”民众不再坐以待毙,相继发起斗争。而且“今殷民乃攘窃神祗之牺牲,用以容,将食无灾。”人们偷吃了祭品,按说是要遭受天灾的,但却平安无事。明显表达出对天命论的蔑视。可见,天命宗旨的群众基础已经开始丧失了。商朝的灭亡,为天命宗旨的破产划了一道界线。帝乙之子帝辛,即商纣王,自诩“有命在天”,不听士大夫谏阻,提拔寒门,一意孤行,最终落得一个众叛亲离,国破家亡,自己逃到鹿台的下场。周朝的上位者接受上述教训,认为“只事天而不应民”,不适应王朝发展的需要。要想治理好国家,只有推行“德政”,客观上达到“保民”的效果,才能获得民众的信认和拥护。因为“德”与“民”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敬德”就是“保民”。只有敬德保民,才能配天受命,否则就会像纣王一样由受命转化为坠命。“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所谓《蔡仲之命》《尚书》中对“德”的要求,大致可分为有三种:一是保民、养民。《大禹谟》中说:“德惟善政,政在养民。火、水、金、木、土、谷,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九功惟叙,九叙惟歌。”治政完善就是德,治政完善的标准就是让人民生活得好。《盘庚下》中又说:“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要求上位者不要贪恋财宝,要为人民谋求幸福。为什么上位者要反复强调保民、养民呢?原来“安民则惠,黎民怀之。”所谓《皋陶谟》受到民众的拥护,才能王朝稳定,更好统治。二是修养品德。德是衡量一个人才能、品性的重要标准。《大禹谟》中说:“克勤于邦,克俭于家,不自满假,惟汝贤。”大禹勤俭、谦虚、不自伐,受到民众的拥护,才选他作了君主。《皋陶谟》把德分为九种,凡具有三德、六德、九德之人,都可做不同等级的官。遵守、修养品德,要以善为导向:“德无常师,主善为师。”所谓《咸有一德》还要包容一切:“有容,德乃大。”所谓《君陈》同时,还要做到庄重恭敬、注重细行:“不役耳目,百度惟贞;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所谓《旅獒》三是用贤。在《尚书》中,贤、德是不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