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恋上暖男有春天>第66章 原本或许想约你

我们在这里住了一夜,在这么的地方住下三个人实属不易,而且晚上蚊子多得不可思议——我想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蚊子了。

第二天上午离开的时候,刚一出门,正碰上邻居大妈,她盯着我和柳叔叔看了一会儿,:“你们来做客的?”

“是啊。”我爹抢先回答道,“朋友。”

她瞅瞅柳叔叔,又瞅瞅我,:“哎呀,你也真是,朋友来了,也不跟我们一声,早知道我们家那条鲈鱼就拿出来招待客人了。”

“不用这么客气。”柳叔叔,“我们就是偶尔来看看,刻意招待也太客套了。”

“什么客套呀!咱不就是爱蹭个热闹么?哎,这是朋友的女儿?你看看,人家女儿都长这么大了,你还……”

“这是我女儿。”老爹。

那位大妈把嘴张成了一个o字形,过了老半天才道:“姓史的,你没在唬我吧?”

“没有。”老爹,“我内人很多年前就去世了,所以……”

“哦,天哪!”大妈夸张地捂住了嘴,“对不住那,我一直不知道!唉,这孩子也是苦啊……”

“没事儿的。”老爹。

“孩子,你也经常回家看看你爹,啊。”大妈把手搭在我的肩上,语重心长地,“你看看你,你爹在这住了都这么久了才出现。”

我不好意思地:“我在国外念书。”

“哦,这样啊!那好啊!国外好,国外公平,机会多。”她,“喏,我儿子啊,我也想让他出国,可惜家里钱不够,他又拿不到奖学金,唉……”

“国内也有不少好学校啊。”我,“现在国外的野鸡大学太多了,就算是海归,如果不是特别有名的学校,用人单位也是不会高看一眼的。”

“唉,我在意的不是这个。”大妈,“喏,国外公平嘛!你想想现在国内竞争多激烈啊,竞争激烈不,还是个人情社会,要是没儿关系,哪哪儿都去不成,就算有能力也没用。我们这一辈吧,反正也不求什么了,在这地方,如果没病没灾,混下去也是一辈子,就这样吧。可是儿孙辈的人,总想让他们干出事业来,对不对?”

她得很激动,我只有头附和的份。老爹却是笑笑,:“车到山前必有路嘛!想得太远,很多事反而做不好。”

这天回城的路上,我看着高速公路两旁的田野,就在想着那邻居大妈的话:没有关系,哪儿都去不成?

这话我常常在网上看到,可是我并没有多少切身体会,我从生活的地方,似乎并不是一个关系的社会,父亲白手起家,从曾经的穷光蛋,一直做到公司总裁,我没见他托过什么关系,后来公司做大了,给他送礼的人是有的,但也只是作为生意上的朋友,很少有用礼物来换些什么的,倒是老家的亲戚,常常有人来要求给自己的儿子女儿介绍个工作。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上初中的时候,父亲给老师送过礼,当时老师没能推辞得了,第二天还是托我带回去了,那时老师自然不知道我家已很有钱。

我之前住的区,有三分之二的人都是外国人,但没有人在乎,不管是黄皮肤黑头发的外国人,还是白皮肤黄头发的外国人,大家见了面,互相个头,谁也不觉得对方是异类,更不会有人在乎他的亲戚是谁,他的朋友是谁。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这座城市竞争如此激烈,为什么它被扣上了许多糟糕的形容词,却仍然有无数的人趋之若鹜,因为对于异乡人来,这里谁都不认识他,并且谁也不认识他的竞争对手。这座城市,给了那些社会底层的人以凭自己的力量向上爬的机会,尽管爬上峰的机会并不多。

这里冷漠,忙碌,没人情味,但是这里公平,兼容,有秩序。我不知道我爱不爱这种情形,但我知道,这是我最为习惯的。但我有时候会担心,我既有着农村的血脉,又有着城市的头脑,它们迟早会发生冲突。

休息一天后,我和柳叔叔坐上长途飞机,再次踏上了飞往加拿大的旅程,飞机在夜晚起飞,我低头看着机翼下方的城市,城市灯火通明,像着了火,而在城市的边缘,是轮廓清晰的黑暗。

出了机场,没有人来接,我几乎就像伸手打车,突然才意识到柳叔叔不在身边,我就是个到哪都得省钱的穷光蛋。对于一个前一天还坐着高档私家车听着立体声环绕的人来,因为兜里没钱而走向公交车站这件事,会让人觉得恍如隔世。

坐公交车回去,到租住处时是上午九,没有人在。放下箱子,我就打电话给林书南,:“我去医院看看。”

“我不在那儿。”林书南,“而且赶不回来。”

“没关系。”我,“你告诉我地址和病房号,我自己过去。”

“成,我一会儿用短信发给你。你刚回来?还是多休息休息,那边没问题的。”

“没事,反正这个也不能睡觉。”我。

袁芊骊平时所住的地方,是镇外的疗养院,病症一发作,就转到了市中心的医院来,也就是我曾经住过的那一家。我坐车前往,摸到二楼住院区时,就看到有个人站在走廊里,低头看着一本书。

那不是玄晓之么?

“晓之?”我走过去。

玄晓之抬起头来:“哦呀,你这么快就回来了?咦,发型还换过了,不错不错。”

“随便一换的,你怎么在这儿?”我。

“假期闲得无聊。”她,“反正没事干,不如来这里关照一下曾经的社员。”

“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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