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这么多个洞?”
他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在自己的概念中,衣服都是只有四个洞,而这件衣服呢,全都是洞,这该哪往哪套啊?
孙子期实在看不下去了,摆摆手让他们退开。
看她走过来,余城的表情终于舒缓了一些,低着眼睛看她在自己胸前整理自己的衣服。
孙子期却没看他,只把他身上的衣服都脱了下来,重新整理顺序后对身旁的几个助理跟化妆师示范道:“这身衣服颜色是由内至外渐变的,穿的时候注意顺序就可以了,领口跟袖口都有暗绣,如果分不清就照这个特征就可以了,不难的。”
旁边的几个助理一边看一边点头。
穿好之后,孙子期退开了几步端详成果。
余城原本整齐的头发被揉乱了,垂下来半遮着深邃的眼睛,脸上的妆容很脏,面色苍白,黑眼圈画得又浓又重,他今天没有刮胡子,下巴上带着淡青色的胡茬,再加上一身褴褛的着装,整个人显得非常疲惫而落魄。
孙子期目不转睛地打量了几分钟。
“那么,余先生觉得衣服有什么需要修改的问题吗?”然后例行问了一句。
余城斜着嘴角,耸了耸肩:“孙秀的作品。”
孙子期面无表情,拍了一下手掌:“既然都没有问题的话,就按郑导演刚才说的,到棚里试镜吧。”
***
郑平洲在走廊等他们。
几个主演都从化妆间出来了,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往楼上的摄影棚走。
因为性质只是试妆加试镜,灯光师就开了顶上一盏灯,让灯光斜着照下来,摄影师开了机器坐在后面候场。
先上场的是钟煜。
郑平洲显然对他的造型很满意,还一边嚷嚷说:“应该给你找只老母鸡给你捧着,那才叫一个原汁原味。”
钟煜绷着一张俊脸,狠狠地剜了他一眼。
孙子期待在一边,用笔记本玩消消乐,时不时地抬头看几眼。
岑森林跟温如昀都顺利地过了。
最后是余城。
他是第一次演郑平洲的电影。
刚出道的两年,他接拍的大多是一些高智商高颜值的小生类型角色。直到第三年开始有所转变,他接了国内某老牌导演的剧本,饰演一名冷酷的连环杀手。至此,他的戏路取得突破,并开始有所变化。
他的进步简直是飞跃式的,到去年,他凭借一个双重人格的落魄侦探角色,正式夺得最佳男主角的荣誉,成为金闪闪像奖史上最年轻的影帝。
因为刻意的回避,孙子期没有看过余城的任何一部电影。
而不得不说,郑平洲果然有亚的眼光。
一穿上戏服,面对亮着灯的镜头,余城原本漫不经心的眼神就彻底变了。
他坐在凳子上,一手撑着画板,一手捏着断了一半的画笔,神情坚定而迷惘。
他哽着声音说出一句台词,形象与剧本中的流浪画家妥帖地重合在一起。
灯光打下。
一面光,一面暗。
孙子期看着他,心中突然有所震动。
余城。
或许,他原本就是这样一个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