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响,坐在梳妆台前的胭脂回头。【∞八【∞八【∞读【∞书,.︾.o@
静静的双眸撞进林可思温柔渴望的眼波里。
林可思瞬间,有点呆,目不转睛的看着眼前的女人。
她今天,是林可思认识她以来,见过的最美的样子。
玲珑的柔软的身子裹在粉白色的婚纱里,像一条出水的美人鱼。
头发高挽头顶,薄薄的纱网之间点缀着粉色蓝色的玫瑰花。缓缓垂到腰际。
微微的低颈,露出那纤细修长的白白柔嫩的脖颈。很想令人的指腹探过去轻轻的抚摸那种触感。
粉白色重叠皱褶垂地的长长婚纱下面,露出一双不大不小的白净静儿的脚。
脚腕到脚髁的形状线条那么小巧优美地垂在地毯上,脚趾尖点着毛茸茸的地毯。
胭脂努力的想挤出一点笑,缓缓的转过头来,落进林可思眼帘的是她灿灿的美眸。粉紫的眼影儿,刷了睫毛膏。眼睫半垂着挡住杏子眼里的晶莹光波。琼锥般高翘小巧的鼻子,嘴唇就是标准的古典式的樱唇一点。
林可思的心瞬间沦陷。有片刻的迷醉。
那种发自内心的沉无法形容的迷醉。
发自内心的男人的某种获得感。
从此以后,这将是他的女人,不论晨昏,日晚,他将护在翼下,一辈子。
“胭脂,你真美。”一张口,哑哑的嗓音。
林可思大概自己也没想到自己一张嘴竟然,嗓子是低哑的,激动成这样。
随即温柔而尴尬的笑,走过去,拾起地上的摆得整齐的一双粉色高跟鞋,蹲下身子,准备给胭脂套在纤细的脚上。
胭脂的脚一抖。下意识的闪开。
对女人来说,脚,其实是很敏感的一个器官,通常要和谁保持距离,都是脚先下意识的挪开。
所以,胭脂在林可思的大手,触碰到她的脚的一霎那,本能的跳开。她的心里其实一直没有做好要和林可思肌肤相近的准备。
林可思的手指有一瞬间僵在原地,抬眸对上胭脂正低眸闪躲的眼睛,他笃定而温柔的道:“胭脂,以后我会对你和小馒头好的。来,把脚给我。”
“恩。”胭脂不好意思轻轻的应了一声。她面对他,总是有那么多的不好意思。最不好意思的是,她真的没办法还她欠他的那么多人情。
鼻腔里却一股酸涩,呛得她鼻翼疼。仰起头,咽回心里莫名的一种想哭的感觉。
小巧的脚趾伸向林可思,被他的大手捏住,放进粉色羊皮柔软的鞋子里。
房门‘砰’的被林可思的表弟和其他一个个伴郎撞开,还夹杂着夏会计和赵玉红没拦住的嘈嚷声。
林可思的表弟和赵玉红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竟然混的挺熟络,开始动手打打闹闹。
“抱新娘子上花轿,开始了。”
林可思的表弟高喊着。
按照习俗,新娘子在娘家穿上新郎给穿上的婚鞋后,双脚就不能再着娘家地了,要一直到花轿里,现在就是婚车里吧。
说到抱,胭脂立时浑身绷紧。
她和林可思还从来没有这样亲近的肢体接触。更不习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林可思抱着。
一时脸刷的就红了,有点拧捏:“我自己走吧,婚纱太长,抱着出褶子。”
“嫂子,你的婚纱就是褶子越多越好看。哥,你还等啥,你不抱我帮你抱了。”
林可思的表弟挺能起哄。
林可思在众人闹哄哄的起哄中,温润的脸洋溢着甜蜜,一把将胭脂以一个公主抱抱起。
胭脂的脸红得像煮熟的蟹壳。
“哟,哟,新娘子害羞了。”
众人打趣。
胭脂用蕾丝的小手套捂住脸,感觉到身子在移动,林可思的脚步在走。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脸红不是害羞,不是喜悦,是太囧,是心里那丝丝缕缕放不下的牵绊扯得她的心,疼。
在这个众人都乐呵的日子,她不愿意让人看见自己的眼里的忧郁,不愿意扫了大家的兴。但是她控制不住的想到了那个男人,也想到了妈妈和晓蕾。他们,都是住在她心里的,最深处。
穿过阴暗的楼道,在邻居的祝福和赞叹声里,林可思把胭脂抱进缀满了气球鲜花的婚车。
十八辆劳斯莱斯浩浩荡荡行驶了差不多一小时,来到s市的新锦江大酒店。
车上,胭脂手里抱着玫瑰花束,没说话,一直静静的看着窗外飞逝而过的景物。神情迷离。
有一瞬间她想跳下车,逃到很远的地方,去没人的地方,静静的挖个坑,藏好她的回忆,藏好她心底,一直不愿割舍的和另一个男人的所有的记忆。她不想让那些记忆,美好的不美好的都被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光冲淡了。
记忆里就算曾经的伤害曾经的痛彻心扉,她都不舍得丢弃,她想把和那个男人的所有,都埋上,尘封,一丝一毫不少的,固定在那处只有自己知道的墓穴里。
林可思感觉到了胭脂的抽离,和过于的安静。
心口有点闷。
她在想什么?
难道是殷斐吗?他承认他有点嫉妒。
但是,呵呵,不重要,重要的是,从此,胭脂就是他的。
从身到心,从形式到法律。只要人在身边,心,早晚会回来。
拾起她的手,冰凉。
林可思把她冰凉的小手握在自己的手心里,轻轻的揉搓。胭脂,给我时间吧,我会把那个男人从你心里慢慢的清除掉。
我们会多生几个自己的孩子,会有自己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