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执妄书>46.第七章:吃茶

“我是你姑奶奶!”叶澜音生平最讨厌别人说她是妖怪,而这两人不但将她认作妖怪,显然还打算收了她。广袖扬起,雪白的披帛宛若深海之中的游龙一般,乘风破浪便又朝着叶思惘与莺莳那处而去。

而这一次,别说莺莳,就连一向顶着一张冰块脸,无论何时看起来都泰然自若的叶思惘亦是在刹那变了脸色。

只因那一面披帛如三尺长剑一般破空而来时,就像是一把时空之匙,将周遭的空气全部都扭曲起来。叶思惘想挥剑上前,将那面白绫斩断,却发现自己整个身体似乎都被一种无形的力气压制,动惮不得。

就在叶澜音手中的白绫将要送上叶思惘面门的时候,一个鹅黄色的身影以比那条白绫还要快的速度,如风一般挡在他的身前。而那抹鹅黄色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莺莳。也是在叶思惘看到那抹身影挡在他身前的一瞬间,他第一次觉得大脑一片空白,他无法提剑,亦无法思考。此时此刻,他心中唯有两个字,莺莳。

其实莺莳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能够在叶澜音于她而言如此强大的灵压之下,还能够控制自己的四肢。其实当她看到叶澜音祭出那条白绫时,她的大脑和叶思惘一样,亦是一片空白。可是,明明是连思考的机会都没有,她的身体,已经在那一刹为她做出了选择。

她选择挡在叶思惘身前,选择为他死。

她怕死,却不怕为他死。

其实在挡在叶思惘身前,看着眼前那一片披帛的雪白的时候,莺莳就已经后悔了。不是后悔她现在所在的位置,而是后悔,自己有好多好多的话,都还没有来得及说给师兄听。她想告诉师兄,她在御剑台前的桃花树下埋了一坛清酒,原本是想等到昆仑山落下第一场雪的时候,再挖出来找师兄对酌的。

在她觉得自己快要死的那一刻,莺莳的心情其实是悲喜交加的。喜的是,她若是为了师兄而死,那么师兄就算不喜欢她,心中也必然会为她留下一个位置。而悲的是,埋酒的地方只有她一个人知道,她若是死了,倒是可惜了那坛她好不容易从师伯那儿诓来的陈年桃花酿。

叶澜音承认她心情不好的时候,确实比较容易失控,所以苏绯织能赶在这个时候出现,她心中是十万分的感激。w:“小叶子,你父君好歹也是个上古遗留下来的仙,你同这两个连金丹都未修筑的凡人计较,也不怕抹了你家老头的颜面?”

说这句话的时候,苏绯织一袭红衣,墨发飞扬。象牙骨扇半掩着面,只露出一双夺人心魄的桃花眼。

叶澜音一直认为,苏绯织的出场相比其他神仙,还是颇为风骚的。凡间有一句话叫做未见其面先闻其声,而叶澜音每次见到苏绯织,都是先瞧见漫天飞舞的桃花,再看到比桃花还要独领风骚的桃花主司。更别说这一次,苏绯织仅是在挥袖之间,便捻了一朵桃花,将叶澜音来势汹汹的披帛钉在了旁边的歪脖子树上。

那条披帛现下便如同一只被钉了三寸的毒蛇,软趴趴地挂在了树上。

苏绯织这话说的别有深意,一是提醒叶澜音不要在外头给她那个便宜老爹惹麻烦,二是说给叶思惘与莺莳听,告诉他们,这个丫头你别管是什么,反正她还有个从上古活到现在的神仙老爹。虽然苏绯织老早就告诉过叶澜音,这是一个看脸并且拼爹的世界。可事实证明,这丫头丝毫没有学到物尽其用。

若说叶澜音虽有一身至清之气却不知是妖是仙,那么身为桃花主司的苏绯织一出现,叶思惘便是不识得他的身份,也应识得他的仙气。

叶澜音哼了一声,像是嘀咕了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一甩手便将手的披帛扔在了脚下踩着的稀泥里。

苏绯织合了扇子,望着那被自己定在树上的披帛点了点头,转向叶澜音道:“一身白委实太过素净,小爷我还是觉得小叶子你之前那条水玉色的披帛配着好看。”

“苏绯织,我觉得我觉得你那上次予我的那根簪子,用起来要比披帛什么的来的顺手,不如,你再借我用用啊?”‘啊’字向上一挑,美目淡漠地扫向叶思惘与莺莳这边,开口淡淡道:“割了这两个人的舌头,我再还与你,如何?”

苏绯织摸摸鼻子,以自个对叶澜音的了解,估摸着她现下能脸不红气不喘的说出这句话,足以证明这位大小姐已经消气了。叶澜音的性子是极好的,用叶澜音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极好养活。苏绯织有时候也会突然间有那么一个念头,觉得若是浅沧真的娶了小叶子为他的帝后,想来应当也是很美满的。至于自个儿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苏绯织想了一想,觉得臆症大抵也是真的是会传染的。

苏绯织走过去,手中的骨扇‘啪’的一声砸在叶澜音右边额角。一双桃花眼依旧张扬地上挑着,带着绵长的鼻音,在笑意中眯着眼睛同她说了三个字:“不如何。”

这一回叶澜音倒是没有同往常那般,捂着被苏绯织敲痛的脑门,一边挤出两点眼泪,一边问候苏绯织的祖宗。而是抬手就近扯了扯苏绯织的袖子,声音有些小,叶澜音说:“我也没想真的同他们计较,就是……就是有些生气。”仔细听,声音还微微的有些颤抖。苏绯织当然知道她不是因为冷,可还是将手连着自己宽大的袖子搭在叶澜音瘦弱的肩膀上,他看着那对师兄妹,歪着脑袋问叶澜音:“人间有句古话叫做一回生二回熟,正所谓冤家路窄……啊,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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