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军事历史>重生一九零二内>第十三章 心有感,剪辫

阿发咽了口唾沫,没想到一时好奇竟然引来了传说中的武林高手。与他理论?算了,这人明显是个脾气暴躁的家伙,而且自己也确实没有多少钱,而争斗也没有什么必要!挠了挠头,阿发无所谓地走开了。

“怎么回事?刚才为什么和人吵架?”阿发在别的摊上买了物件,彩凤走了过来,好奇地问道。

阿发苦笑了一下,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想看看他卖的宝剑,竟然发这么大的脾气。”

“宝剑?”彩凤抿了抿嘴,哂道:“你对这打打杀杀的东西感兴趣?准备称手的家伙下次再跟去抢码头吗?”

呵呵,阿发轻轻一笑,也不想多做解释,经此风波,他继续逛的心情差不多没有了,只觉得肚饿,便迈步向夜市的小吃摊走去。

猪油菜饭,将菜肴与主食结合在一起,制作方便,味道鲜美。也唯有这样浓缩时光精华的咸肉,才能够吊出菜饭的鲜味。炒好新鲜的青菜,和米饭一拌,加入一点点的猪油,和饭一起烘熟,那个香啊,连吃三大碗都没问题。

彩凤的眼睛越瞪越圆,只看着这个“讨厌阿发”一下子变成了“饭桶阿发”。直到觉察到阿发向她示意的眼神,彩凤才醒过味儿来,摇头说不吃,把面前的一碗饭也推到阿发面前。然后,她双手一支下巴,饶有兴致地看着阿发毫不客气地表演。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过,一个小身影从彩凤身后跑过,彩凤还未感觉到,头上的一枝珠花便不见了踪影。

阿发霍然起身,将手中的碗用力扔了出去,伴着连串的响声,这个小贼摔倒在地,引起了旁人的注目。但很快,大家又转移移了视线,显得漠不关心,这是一个各扫门前雪的时代。

摔倒的小贼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穿着破烂,脸上是灰、是泥,左眼是肿着的,看起来是最近造成的。只是短暂的慌乱,他便毫无畏惧地直视着阿发,也不说话,任由阿发把他手中的珠花拿走,递给了还茫然不知的彩凤。

阿发不记得自己在这么大时,是否敢如此大胆地挑衅地瞪着别人,而且是在做了坏事之后。四目相接,在那孩子青肿的眼里,闪过一丝孤独与创伤。它们是那么的深沉,掩藏在故作倔强的外表背后,令阿发心中为之一震。当年闯荡上海滩的少年阿发,也是吃了很多苦,这是何其相似呀!

“你的家人呢?”阿发的语气很和缓。

少年眨了眨眼睛,摸着被碗砸中的后脑,偏转了头没有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关你什么事?”少年盯着阿发,恨声道:“要把我送巡捕房吗,来呀,才不怕你呢!”

阿发摇了摇头,伸手掏出兜里的钱,也就几块钱的样子,他蹲下身子,把钱轻轻放在少年怀里,用充满复杂感情的眼神看了少年一眼,站起身默默地走开了。

“哎——哎。”彩凤跟着阿发走了一会儿,忍不住出声叫着。

阿发停下脚步,用探询的目光望着彩凤。

“那个——”彩凤竟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吭哧了一下,才涩声道:“谢谢你。”

“不客气。”阿发淡淡地回了一句,“咱们回去吧!”

黄包车在辚辚前进,阿发手里一张一合地摆弄着一把刚从地摊上买的旧剃刀,不知在想些什么,经过有光亮的地方,剃刀便偶尔反射出光影,在阿发的脸上闪过。

彩凤不时偷眼瞟着阿发,很想问些问题,又不知如何开口。

刀刃很薄很锋利,刀柄很光滑,不知被某个剃头匠用了多长时间呢。阿发觉得这应该是很合适的贴身武器,比手枪更好藏,更不显眼。而且,它还有这样的正常功能——在彩凤惊愕疑惑的目光中,阿发施施然地摘下帽子,剃刀贴着头皮向后向下,将辫子割了下来。

“你,你疯了吗?”彩凤眼珠子差点掉出来,结巴着说道:“这,这可是要杀头的。”

阿发呵呵一笑,也不回话,几刀便把杂毛刮净,一个大秃头闪亮登场。他从兜里掏出一个刚买的十字架,冲着彩凤晃了晃,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这下子就更不用怕了吧?

满清入关后,实行了野蛮血腥的剃发令,在尸山血海中,开始了中国男人二百多年的q字发型史。二百多年的时间,使人们对q字发型经历了由抗拒到被迫接受,然后麻木,最后不再将其视作蛮夷之俗,而将其看作天朝大国之俗的过程。而反观西方人在看待当时的中国人q字发型时,则是充满费解与鄙夷,篾称为猪尾巴。

最先发现辫子的丑陋及不便,并付诸行动的应该是海外华人。1898年,新加坡华人在报上公开提议剪辫,此举在海外华人社会引起极大震动和争议。

1900年的庚子国变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此后清政府威信扫地,对各地控制力削弱,地方势力开始坐大,在各地租界以及东北等地,清政府已经不能有效行使主权。

痛于清廷的**无能,海外华人和一些留学生,以及一些革命性的组织,开始剪辫,并且大肆鼓动。随着留学生的归国,在满清中央政府控制较弱的南方各省,少量青年学生开始剪辫,明的是丑陋和不便,实际上却是表示与清政府决裂。

而在上海及周边,剪辫的虽然极少,但官府睁一眼闭一眼,已经不因此而治罪。除非是故意找茬的官差,否则是不会管的。由此可以看出满清政府的控制力已经今非昔比,只能采取默认的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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