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真相大白已经不远了?!
在场众人都有些傻眼,刚才除了孙绍宗那一惊一乍,好像是见了鬼似的举动之外,貌似也没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吧?
难道治中老爷,刚才是跟妖魔鬼怪打听到了什么线索?
“唉。”
眼见众人都是大眼瞪小眼,一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样子,孙绍宗无奈的叹了口气:“以后遇到事情记得多看多想多试,否则你们怎么当的好捕快?”
“也罢,左右我要还从头梳理一遍,就把我刚才推断案情的思路,简单的跟你们说一下吧。”
一听孙绍宗要梳理案情,捕快们忙都屏气凝神的围了上来——虽说未必能干一行爱一行,但他们对于破案的事情,总还是比普通人要关切许多。
“咳。”
孙绍宗清了清嗓子,正色道:“首先是尸体,蒋捕头曾经推断,死者是被棍棒砖石之类的钝器所杀,而我则是在这基础之上,通过更加仔细的观察,分辨出那应该是砖石一类的钝器,造成的伤口。”
“那么问题来了,你们在尸体的伤口处,可曾发现有什么不正常的情况?”
伤口处有什么不正常的情况?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觉都有些讪讪,他们虽说也是在勘探现场,但观察的细致程度,却哪里能和孙绍宗相提并论?
再者说了,以他们的知识储备量,就算真看到了什么蹊跷,也未必能认得出来。
当然,其中一些人经过提示之后,还是可以反应过来的。
比如说……
“对了!”
仇云飞跳将起来,小学生似的抢答道:“我曾听老徐说,一般要是砖头石头砸出来的伤口,总免不了会沾上些碎屑粉末——可那伤口好像挺干净的,至少没看见什么石头粉末!”
啧~
这小子跟着仵作老徐,倒还真学了不少本事!
只可惜,老徐只在停尸房里能挥洒自如,一出门就唯唯诺诺的,完全发挥不出实力来,否则把他拉出来查案,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没错!”
心下遗憾着,孙绍宗便大声肯定了仇云飞的发现,并进一步补充道:“一般的砖头、石头在受到剧烈撞击时,总会掉落些粉末、碎屑——只有经过长期冲洗,或者反复把玩的石头,才会例外。”
“当然,这所谓的例外,也只是在外部完好的条件下的,如果在撞击之后发生碎裂,自然也会掉落粉末。”
“故而这凶器的质地,应该相当的坚硬。”
“武庙街附近并没有河流,因此就地寻找鹅卵石之类的石头,显然是不现实的——更何况凶器若是鹅卵石,凶手也没必要带走。”
“所以,那件凶器必然是可以暴露凶手的身份,并且曾经被长期冲洗、把玩过的石制器物。”
能暴露凶手的身份,而且曾经长期重新、把玩过的石制器物?
众人听到这里,再联系刚才孙绍宗古怪的举动,两个字便在嘴边儿呼之欲出!
“砚台!”
抢在头里把这两个字吐出来的,自然是百无禁忌的仇云飞,他激动的道:“是砚台对不对?!所以你才拿了那破烂玩意儿,来临时充数!”
“正是如此!”
孙绍宗点头道:“我当时就曾经怀疑过,凶器有可能是一方砚台——然而在正常情况下,谁会在半夜三更时,在随身携带着一方砚台呢?”
“难道他一开始,就是想拿砚台做凶器杀人?”
“这恐怕不太可能吧?”
“所以,凶手随身携带砚台出来,肯定是有另外的,比如说……”
“我知道了!”
仇云飞又福灵心至的嚷了起来:“他偷了主人家的砚台,想要卖给别人!”
“没错!”
孙绍宗说着,指着刚才自己曾做过的位置,道:“一个不怎么正经的奸商、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厮,两人鬼鬼祟祟的在这酒楼里接头,正是为了要盗卖主人家的‘砚台’。”
“许胜力看到的,就是此时的情境。”
“然而就在许胜力招呼着熟客,进入甲字号雅间之后,意外却忽然发生了——那小厮突然撞上了熟人,也就是死者潘又安!”
“潘又安是卯正二刻【晚上八点半】到的酒楼,至亥初【九点】约莫是两刻钟的时间,既然是为了借酒浇愁,店里卖的那种半斤装黄酒,两刻钟也差不多该喝完了。”
“故而潘又安探出头来,应该是想招呼店小二上酒,却不曾想与那小厮撞了个正着!”
“潘又安与那小厮应该是相当熟悉的,所以他并没有怎么费脑子,就瞧出了这两人之间的猫腻。”
“那小厮见事情败露,急的追进雅间里,先是软语相求,继而便开始危言恫吓起来——这也正是刘铁柱回到楼上后,模模糊糊听到的争吵声。”
“等刘铁柱再次下楼去厨房点菜时,那小厮与潘又安不欢而散,又不敢继续留下来与奸商交易,便匆匆带着砚台离开了慧云楼。”
“故而在刘铁柱的印象中,那奸商一直是独自一人;许胜力则以为,那小厮一直**商在一起。”
“事情到此,本来应该告一段落了。”
“但那小厮离开慧云楼之后,却是惶惶不安,或许他想着再和潘又安交涉一下,好让潘又安不要揭发自己的所作所为。”
“又或者,他当时便已经准备要痛下毒手了!”
“总之,等到子夜时分,那潘又安喝的酩酊大醉,晃晃悠悠出了慧云楼,那小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