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国术枭雄>第一百一十四章 张民德来了

诗曼柔问得很突兀,我也不知道她凭什么断定自己见过王默,只好条件反射般的点了点头,同时发出一个呃的声音。

“他在那?”诗曼柔十分激动的问道。

“走了。”

“为什么不见我一面?”听到王默走了,诗曼柔的表情瞬间暗淡了下来,眼神之中有一丝伤心。

我不想招惹她,于是给半仙使了一个眼色,准备上楼,可惜自己刚刚走了二步,便被诗曼柔叫住了:“站住。”

“还有事?”我扭头看了她一眼,问道。

“他跟你说了什么?”

“没说什么。”我回答道。

“不可能,你身上有他的气息,这是怎么会事?”诗曼柔眼神严厉的盯着自己问道。

“他的气息?”我的表情一愣,有点糊涂,原来诗曼柔竟然能闻出王默的气息,自己将胳膊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除了自己的汗臭味什么都闻不到,随后我眨了一下眼睛,慢慢的将戴在脖子上的那块玉佩拿了出来,也许是因为这块玉佩的原因。

当自己拿出玉佩的一瞬间,我发现诗曼柔的身体一阵颤抖,瞪大了眼睛,一个箭步到了自己眼前,用颤抖的手指指着自己戴在脖子上的玉佩问道:“这玉佩怎么会戴在你脖子上。”

“刚才王默前辈给我的。”我一脸懵懂的回答道,看起来好像这块玉佩对诗曼柔很重要似的。

我的话音刚落,诗曼柔的眼泪唰的一下流了下来,然后她哭着跑了出去:“王默,你给我出来,出来见我一面,你为什么不敢出来见我。”远处传来诗曼柔的喊叫声。

我一脸的懵逼,半仙摸着他的八字胡叹息了一声,随后又摇了摇头,李木槿却是一脸的平静,既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出言嘲弄。

诗曼柔为什么看到玉佩的反应会这么大,我心里一阵不解,随后拿起胸前的这块玉佩看了看,也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啊,只是看起来很古朴,我猜八成是古董,上面了了几笔勾勒出一只在水面上嬉戏的鸭子,虽然很简单,但是却把那一丝神韵表现了出来,雕刻玉之人必须是一位大师。

半仙走了过来,朝着我脖子上的玉佩看了一眼,说:“你这块是鸳玉。”

“鸳玉?什么是鸳玉?”我问。

“鸳鸯玉佩听说过没有?”半仙看了我一眼问道。

我摇了摇头。

“鸳玉是雄,鸯玉是雌,鸳鸯玉佩是定情之物。”半仙解释道。

“啊!”我愣住了。

“八成啊,那块雌的鸯玉在诗曼柔脖子上,小子,你可要把握机会啊。”半仙说道。

半仙的话音刚落,我还没有说话,旁边的李木槿抢着说道:“不行,肯定不行,王默完全是在乱点鸳鸯谱,一看诗曼柔就是喜欢他,他竟然把鸳玉给了王浩,这不是乱搞嘛。”

我本来听到半仙的话,心里还美滋滋的,毕竟男人都是视觉动物,诗曼柔长得倾国倾城,说实话,如果自己有机会的话,绝对愿意跟她发生一点什么。

可是听完李木槿的话,我再想到刚才诗曼柔的表现,仅仅凭借着一点微不足道的气息,她就能判定自己见过王默,并且看到玉佩的一瞬间眼泪根本止不住的就流了出来,种种迹象表明,诗曼柔暗恋着王默,并且还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暗恋。

“事在人为,小子,别灰心。”半仙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撇了撇嘴,惨笑了一下,心里暗暗想着:“诗曼柔对王默用情之深,自己这辈子怕是没有机会了。”想到这里,我将脖子上的鸳玉佩摘了下来,放到半仙手里,说:“替我转交给诗曼柔。”

“呃?”半仙一愣,说:“你这又何必,大丈夫不拘小节,既然是武圣王默给你的,你就好好拿着。”

我摇了摇头,说:“不了,这块玉佩太重,我担不起。”

说完,自己朝着二楼走去,来到房间之后,我躺在床上,没想到王默是想把诗曼柔交给自己,诗曼柔家世显赫,同时自身又是龙组的成员,功夫十分厉害,如果自己真能够得到她的话,其外在的价值跟内在洗筋伐髓的价值可以说不相上下,甚至于前期,外力比内力更加有用,可惜好像自己没这个福分。

想了一会,我把自己脑海之中的杂念甩出脑外,起身来到了小院之中,开始打起了撑捶,现在自己除了每天早晨站四个小时的桩功之外,其他的时间都用来练习撑捶。

一捶五劲,也许当自己练到这个境界的时候,才能资格考虑武林之中的事情。

自从上一次周鹏攻击我们的计划失败之后,他再也没有露面,所以这段时间,二个迪厅一家ktv的生意都不错,也没有人捣乱,最多就是喝醉了酒的大学生相互打几架,这种小事情皮三他们都能处理,根本不需要自己操心。

我几乎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练习撑捶上,心空、身空和拳空,好像听起来很容易,真练起来,却是杂念丛生。

练着练着,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练武要从小时候开始,那样更能出成绩,更能成为武林高手,因为小时候心思单纯,没有那么多的杂念,可以集中精力去做一件事情,也就是所谓的赤子之心,而人一旦长大,特别是踏入社会之后,杂念和yù_wàng就如那野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所以根本静不下心来。

宁静致远,只有先让自己静下来集中所有精力做某种事情,才能达到那看似遥不可及的梦想。

这天,我把皮三、柱子、军子、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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