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带刺的玫瑰>第五十三章 真相

我的伤并没有什么大碍,在医院里住了一天就回家了。

这一次李煜从看守所回来,比起以前来对我更加贴心了。

那一天,我和芬姨、军军正商量着中午要吃什么的时候,李煜来了,我见他手中提着的两大口袋菜和肉,顿时惊讶道:“你找到工作了?”

李煜笑着点了点头道:“比这个还要好一点儿!”

我还想以前一样,轻轻刮了一下他的鼻子,“这么说,你找到好工作了?”

“待会儿吃饭再告诉你,今天我们要好好地庆祝一下!”他说着就朝厨房走去,我赶忙拦住他,“让我来吧,你那点儿厨艺还上不了台面!”

李煜挠了挠头,“那是,还是我们家静静做饭好吃,一会儿我们要喝两杯庆祝一下!”

我扭过头道:“说好了,只能喝两杯,酒喝多了伤身体!”

“遵命,媳妇大人!”李煜帮着我打下手,我们在厨房里忙乎着,其乐融融,我想,结婚以后的日子也许就是这样吧。

芬姨本来要过来帮忙的,但最终还是在客厅里陪着军军看电视了,她可是个有颜色的人。

倒是军军,听说李煜有好消息将要宣布,便来厨房逼着李煜老实交代,但是他却推三阻四,一直不肯说,这让军军很没面子,“快说,是不是找到新的女朋友了?”这孩子,这话说的逗得我和李煜直乐。

“难道是彩票中奖了?”

看他一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架势,我笑着点了一下他的额头,“还不端饭?待会儿他再卖关子,就剥夺他的吃饭权利!”

热腾腾的饭菜摆满了一桌,我们四个到齐了,先是小喝了两盅,当然,军军年纪还小,只能用饮料凑数了。

吃着饭,李煜说:“通过竞拍,任晓红已经拿到了一江春水的所有权,聘请他做总经理,他答应了。”

我和芬姨都吃了一惊,这么大的事,我们两个都没有听任晓红说起过。

李煜解释说,这是他想给我们一个惊喜,所以才让任晓红瞒着我们的。

我总觉得这个理由有些牵强,因为在我的印象里,李煜和任晓红只是认识而已,他们之间什么时候这么熟络了。

我也没心情吃饭了,把筷子一撂,回到了自己房间里。

我倒不是吃任小红的醋,我就是再敏感,也不会怀疑他们两个有男女间的私情,而是我觉得一江春水这个地方不吉利,李煜既然已经从那里跳了出来,毒也戒了,何必要跳回去呢?再者说,他答应任晓红之前,怎么着也得先和我商量一下,问一问我的意见呀。

过了一会儿,李煜死皮赖脸地撵进来了,他的嘴皮子也够溜的,哄死人不偿命,不一会儿就把我逗乐了。

接下来,他就把我按到了床上。

我拧了他一把,“你干什么?芬姨和军军还在外面呢?”

李煜的手根本就没停,“你当芬姨傻呀,她早就带着军军出去买衣服了。”

还别说,在自己家里,自己的床上,和自己最喜欢的男人,做那种事,感觉就是不一样。

难怪人家说,床头吵架床尾和,小两口吗,一般只要把那种事处理好了,别的就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的气消了,又刮了一下李煜的鼻子,“煜哥哥,我知道你有自己的理想,想做出一番事业来,但是做人要有底线,你去掌管一江春水,做什么都成,但是绝对不能粘毒品,否则的话,我饶不了你。”

李煜高举双手双脚发誓,“遵命,我的媳妇大人!”

李煜走了,我觉得老天爷还算是对我不薄,最起码让我遇到了李煜,否则,我的生活肯定就不会这么多姿多彩了。

至于孟强告诉我的话,我根本没往心里去,我认为像孟强那样的人,说出来的话不能相信,他说李煜干什么都成,说李煜金屋藏娇,呵呵,反正打死我,我也不信。

三天之后,一江春水隆重开业了,县里有几个头头脑脑都是捧场,场面搞得比胡大虎那时还要宏大。

别的不说,那里的技师收费可比海蓝蓝高多了,提成也高,我底下就有几个小姐妹跳槽过去了。

我也没拦着,一来都是任晓红的产业,二来呢,谁都想赚大钱,只要不是做伤天害理的事,我又何必断人财路呢?

又过了半个月,陈黎给我打电话说,赵光宇死了,吸毒过量。

我听了心里怪难受的,毕竟是老熟人了,突然就这么死了,我还真有点儿接受不了。人其实是一个奇怪的动物,倘若是陌生人死了,我的感触不会这么深,反应也不会这么大。

我不知道杨怡知道了会怎么想,会不会伤心落泪,毕竟听说她和杨怡已经恩断义绝,但是这个时候,我也不可能无聊的打电话问她。

我觉得毒品这个东西真是害人,谁粘上它谁就家破人亡,为此,我又给李煜打了一个电话,让他别时刻记着答应我的事。

不是我就知道啰嗦,而是我心里清楚,一江春水作为梧桐县最大的娱乐场所,在贩毒者眼里绝对是一块肥肉,那个神秘的强哥也许早就盯上了那里了呢。

不过一想起赵光宇,我心里有一种怪怪的想法,我总觉得赵光宇还有话要告诉我,只是还没来得及说而已。

这时,赵光宇的房东郑丽萍打来了电话,他说赵光宇死之前,交给她一包东西,说是给我的。

这真是大出我的意料,我把海蓝蓝托付给芬姨管理,而我开着车径直去了文化街。

见到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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