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妖孽兵王(笔仙在梦游)>第0039章 心直口快

“老先生,这都是简单的家常菜,也不知道是否吃了顺口。”徐云微微一笑道:“如果有什么觉得不合胃口的话,尽管开口吩咐。想吃什么我马上让人去做。”

老头挺满意的点点头,端起酒杯又自己小酌一口:“那我就先尝尝这锅包肉吧。”

小东北似乎也想听听他对自己手下那些厨子的评价,虽然说小东北是这里的主厨,但是他手下好几个都是级别很高的大厨。

很多时候小东北都会谦虚的向他们请教呢。

“当年这锅包肉是为适应外宾口味,把咸鲜口味的焦烧肉条改成了一道酸甜口味的菜肴,猪里脊肉切片腌入味,裹上浆炸,下锅炸至金黄色捞起,再下锅拌炒勾芡。”老头对吃似乎非常有研究:“所以这锅包肉色泽金黄,口味酸甜。”

“老先生莫非是美食家。”徐云笑问道。

老头摇摇头:“美食家算不上,不过对这吃的还是略有一二的研究,这道锅包肉,酸味稍重了半分,若是把这半分酸去掉,口感那可就算的是极致了。”

半分酸?这都能吃的出来?林歌听到这话其实是有些不爽的。

至少在他认为,这人的口味都不一样,有些人吃个面条都能倒半瓶醋和一碟子辣椒,而有些人一滴辣椒油都能被辣的不敢吃。

所以这有多酸才算酸,一点都没评判标准,凭什么这老头说多半分酸就不好吃了呢。

评价了这道菜之后,老头再次喝一口酒,赞美着:“这酒才是什么毛病都挑不出来呢,哈哈哈,华夏酿酒文化那么多年,这白酒就是比那些洋酒更香醇,这话没毛病吧?”

“没毛病。”徐云微微一笑。

放下酒杯之后,老头又夹起地三鲜里的一块土豆,这地三鲜是茄子土豆和青椒,老头吃了半口就吐出来了:“地三鲜地三鲜,为什么叫三鲜,就是因为这道菜必须要用新鲜的食材做,这土豆明显没那么新鲜了,不是地里刚刚扒拉出来的,就不配叫地三鲜。”

林歌有点恼了,这老头怎么老是挑毛病。

“这事情我们还真的是要注意,不新鲜的东西不能做地三鲜了。”徐云依然是心平气和着。

“孺子可教。”老头很是得意:“我再尝尝这酱骨头。”

这个时候徐云和小东北早就不指望他不会挑毛病了。

然而这骨头却被老头赞不绝口:“恩恩,非常不错,这酱做的,跟肉融入的真的很不错,这也能算得上是手艺!”

可没等徐云和小东北松下这口气,老头就又抱怨了:“等等,这酱骨的骨髓怎么都被骨汤给……哎,这骨髓是需要特殊方法来处理的,可惜了,真的是可惜了。”

“老先生,真不好意思了,我这里的厨师还是太嫩了一些,委屈了老先生,只能凑合吃。”徐云道。

这时候白梁已经有点坐不住了,他是真怕这老头子再说出什么不好的东西来。

在他的记忆力,老头子根本没那么多讲究,当年在山里,他拿点随便用热水煮的猪下水送给他,他都吃的倍儿香喷。

现在怎么突然那么挑了,即便是刚才吃他做的杀猪菜也没那么挑来挑去的啊。

小东北抬头看了看徐云,心里觉得特别的对不住徐云,他是真没想到老头子会玩儿这么一出挑刺儿的事情来。

“这道菜我看了都没食欲。”老头指了指乱炖:“乱炖虽然叫乱炖,但也真不是什么都往里面放,别看这里面什么山珍海味都有,鹿茸,鲍鱼,随便一看就看到了,但这好东西放一起味道并不一定就好吃。”

老头一口喝掉杯中的白酒,突然在怀里掏出一个挺大的铁酒壶,对小东北道:“白梁,去把那五粮液给我倒在我这个瓶子里,今天不喝了,喝的差不多了。”

小东北只能照做,徐云指了指老头的碗,示意林歌去给他盛一碗疙瘩汤。

林歌这心里虽然是万般的不乐意,可最终却也只能照做。

也就是这一碗疙瘩汤,彻底点燃了林歌心中的怒火。

老头没客气,接过来一声谢谢也不说,直接就喝,喝也就罢了,林歌不是跟老头都会计较一声谢谢的人。

可气的是这老头喝了一口居然直接吐了,似乎喝到了什么难喝的毒药似的!

“疙瘩汤疙瘩汤!这大面团子也叫疙瘩?!疙瘩不是这么做的!”老头恼怒道:“疙瘩要颗颗都犹如六味地黄丸的那小药丸那么大,这样喝起来才顺口呢,这么大的疙瘩叫什么,吃都费劲,怎么可能直接喝的进去!”

林歌啪一下就拍桌子了,这毫无征兆,徐云也没反应过来。

这时候林歌才不管徐云会不会管束他,但他必须把他们的面子给找回来:“我说你是什么意思?!”

老头一怔,抬头看了林歌一眼:“你就这礼貌?”

“别倚老卖老!”林歌道:“我可以尊敬你,但前提是你也要尊敬我们!从我们进来开始到现在你就废话不断,一个劲儿找茬。”

“鸽子,别胡闹。”徐云轻声出言制止道。

林歌不听了:“哥,你让我把话说完,我们大家说说这老头是不是鸡蛋里面挑骨头,找茬!”

“你说,我也想听听。”老头道。

“我就不说你把这酒打包回去是一件多么没出息的事儿了,就说这锅包肉,你说酸了半分,但是我这种能吃酸的人还觉得少了半分呢!”林歌说完直接夹起一块锅包肉塞进嘴里:“我吃着一点都不酸!”

老头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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