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退役特工>第十二章 这是我爸

正值下班高峰期,车流人流拥挤不堪,直让叶风怀疑是不是整个华夏的人都挤到了t市。在箫晓那妮子的严厉要求下,才把时速提到八十,饶是这样,也把过往的车辆吓得不轻,生怕碰上这位骑重型机车的大爷,谁都知道这种敢于在t市大街上横行的人非富即贵,定然不是平常之辈。

可身后的箫晓犹是不依不饶,搂在叶风腰上的小手不时的掐上一下,催促身前的男人加快速度。好让她感受一下飞一般的感觉。

叶风心下苦不堪言,要不是顾及你小姑奶奶的安全,老子会用这鸟速度开车?只是在载人的情况下,八十码已然是极限,这里不比国外,大街上的车辆多了一倍不止。真全力开动起来,不知道要出什么样重大交通事故呢,即使自己有信心保证摩托车不会撞,也难保身边的汽车不会受刺激过度,来个连环追尾。

即便如此,此车也成为t市街道上一道靓丽的风景,不消十五分钟,已然开进了叶风所在的小区。

看门大爷听到这车声,鸡皮疙瘩顿起。在这座住满白领的小区里,开汽车亦属平常,甚至有些人是高级跑车,唯独这大哥整了辆极度拉风的重型机车,那噪音当真是无与伦比。更为恶心的是这兄弟生活极度不规律,有时候早上4点就出门,凌晨2点才回来,害得他不得不告别周公,从床上爬起来开门。

不过,虽然看起来这个姓叶的小子有些嚣张,但是为人却是很平和,心知打扰老人休息,总是送上两条烟或者带上点酒菜来值班室和他赔罪。弄得他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了。

“小叶,回来了!”看门大爷热情道,毕竟没少拿这小子的东西,在这个小区里还没有几个人对他那样尊重,一些开高档轿车的白领甚至见到他就皱眉。那种无端的蔑视即使活了大半辈子历经世事也是有些不爽。

“嗯,李大爷,这是我朋友,以后几天住我这,我不在的时候您照顾着点儿!”叶风停好摩托车,拉过箫晓介绍道。

看惯了这里男女成双入对的看门大爷还是第一次见叶风带女人回来,不过看这女孩年龄不大,不像是已经工作的白领,看来叶风这小子还真有两把刷子,不泡则已,一泡惊人。深谙男女之事的老头也不禁露出诡异暧mei的笑容,“不错,不错。确实郎才女貌!”

叶风头皮发麻,平时率直的大爷也有这样一面,确实人不可貌相,当初这老头子酒醉吹嘘自己为情场高手也不全是虚言,单从看女人的眼神就可以判断出一二。

告别看门大爷,直奔自己所在的7栋a座。

“大叔,品味不错嘛!云琅雅居我老早就听说过,这里住的好像都是高级白领吧?您得花多少个手机钱,才能在这买套房子。”箫晓屁颠屁颠地跟在叶风后面,扫视着两边的高楼和匆匆而过的行人。

“大姐,别老拿那手机说事了行吗,我明天换个不成吗?”叶风无奈道。

这云琅雅居是专门为城市白领设计的,里面户型差别很大,有二三百平米的复式豪宅,也有几十平的小户型,为不同层次的人准备。而叶风所住的那套就是专为单身白领设计,只有不到五十平米,不过对于只有一个人的他来说,也足够了。

当初为了买这套房子也费了不好功夫,就那么点面积也花去了近八十万,当然这些钱不是在回国挣得,即使卖身,卖肾也不会在一个月内赚到那么多钱,那不过是叶风在国外时捞到的外快。

本身国安部就给了他一个专门帐户,无论在哪个国家,每天都可以取到50万美元以下的资金,叶风却从来没有动过那些钱。他杀掉的人有大半都是受雇于他人,每次都有上百万的酬劳,大部分上交以后,仍然留下不少,足够他丰衣足食过下半辈子的了。其实帮那些雇主杀人并不是为了钱,完全是为了混淆视听,试想如果只杀华夏共和国的敌对份子,那不消半年身份就泄露了。这也是为什么影风横行十年却从没有人怀疑他是某国特工的原因。

“大叔,你怎么选十楼呢,这也太高了!”电梯中的箫晓抱怨道,在她看来三四楼是最好的选择。

“因为对面十楼有美女啊,我拿望远镜看着方便!”叶风随口打趣道。

“sè_láng,就知道你这种人看起来老实,其实最坏了。要不然也不会找份勾搭富婆的工作。鄙视!”

“声明一下,我顶多也就是陪客户吃饭,逛街,喝酒,绝对没有身体上的接受。”叶风看着面前竖起的纤细中指,苦笑道。

“都三陪了,还好意思解释,我要不是实在没办法,才不会……啊!”

箫晓还想说下去,却被电梯前的一幕惊呆了,打开的电梯外,五六个青年身子叠在一起,足足有一人高,地板上面还残留着不少血迹,满耳都是呻吟之声。

而旁边一个带着墨镜的中年男子嘴角微微翘起,有些戏谑的看着那几个呻吟之人。不时地咂嘴叹息。身上的阿玛尼西装显示着非同寻常的身份,手指上更是足足带了四个戒指,上面的巨大钻石饶是箫晓家境优越,也从未见过。

更为可怕的是身后还站着两个身高一米八五以上的壮汉,手中的钢管上还残留着淋漓的鲜血,让人不寒而栗。

黑社会火拼?箫晓脑中浮现出《古惑仔》中的砍人景象,心下更是不知所措,一瞥之下,看到了电梯的关闭键,仿似溺水之人抓到救命稻草般,一只素手赶忙伸了过去。

却不想那


状态提示:第十二章 这是我爸--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