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我是女先生>第122章 吾心自有光明月

日子一天天的流过,一开始,我是没时间意识的,只是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一直用着的蓝色桌面开始大片斑驳,这才想到,第一次拥有它时,是十二岁的那年暑假。

也许时间真的会淡化许多东西,我仍旧清楚的记得,那年暑假,我在滨城的医院,几乎每天一睁眼就要去想沈叔叔的无头悬案,倒开空,还要跟二舅妈找个没人的地儿一起分析父母形势,每天都很焦灼,觉得想不通自己就能憋死。

可是一回到白山村,这些东西,仿佛都随着那两条看不到劲头的铁轨永远的留在那座有海的城市里了。

一开始,我没事的时候还会跟二舅妈聊聊,甚至小六问我在滨城见没见过陆星月时我也会说上两嘴,当然,我撒谎了,我说没见过他,城市那么大,哪里那么容易见,因为我不想让小六知道,我当时摔的是有多么狼狈。

等到一开学,日子进入正轨,我就是想去琢磨这些东西,都很累了,因为摸不到,感觉很遥远,再也没有梦到过沈叔叔,而且妈妈还是跟以前一样很久都没有个消息,爸爸亦然,我想,他应该已经出国了吧,我这个女儿,对他们来讲,或许真就是可有可无的。

最令人没想到的是我跟李雪的关系,因为那双白色的小皮鞋,其实也分不清究竟谁占了便宜,两厢情愿的事,她觉得高兴,我也很乐意捡了两年清闲,作为小学班长,她除了那个书桌,一直很尽心尽责的用最糊弄的方式检查我的作业,然后给我安排最轻松的值日,甚至,跟我成了貌似还不错的朋友。

我得强调,只是貌似,她有些作风我实在是不喜欢,总是会想到姥姥说过她眼皮子浅的事儿,她想跟我做朋友,我清楚,那是因为她知道了我在大城市有父母,或许在她眼里还是条件不错的,不然我也不能有很好看的。

保守估计,我们关系还不错的那两年,她拿走了我一根钢笔,还有五六根带着小毛绒玩具的油笔,以及两本带着密码锁的硬壳日记本,还有数不清的贴纸,橡皮,涂改液……

因为我妈虽然不回来,但是后来的几年都会给我邮东西,我拿到学校后她要是喜欢就会不停的摸来摸去,我这个人是讲究等价交换的,你喜欢,可以,咱们换,是写个作业啊,还是帮我扫个地啊,我轻轻松松,她乐乐呵呵,因此我们俩是相当和谐。

这关系一直维持到小学毕业,上初中就没那么顺遂了,初中在镇上,骑自行车大概得半个小时,她爸爸要求她住校,而我是宁愿上下学在道上耗一个点也死活不住校,再加上不是一个班,两年的友情很自然的就分道扬镳,但也不见得见面不说话,不咸不淡而已,比小时候她见我就莫名的哼哼强多了。

回头想想也是,建立在物质上的友情就是不值得推敲啊。

而我不住校的理由也很简单,我得每天看见我姥,还有个难以明说的事儿就是我的身体,住校有时候你得用学生澡堂,冬天还行,夏天谁不是一天一洗,我洗澡不方便,不想跟大家一起洗,也不想让大家知道我没长汗毛。

汗毛这个事儿算是我的一大困扰,我甚至偷偷摸摸的问那明月有没有时间领我去县里看看,我怕我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病,毕竟这身体各方面发育我认为还是很正常的,虽说不至于像李雪那俩水球那么夸张吧,但至少我观察了一下我是跟班里大部分女生差不多的,可当我无意中看到她们在夏天抬起胳膊时的腋毛……

再看看自己,立马就紧张上了,总会觉得自己过分白皙是有种什么分分钟致死的病。

“哎呀,你这个不是事儿啊,我问过,白点还不好啊,白点是优势!”

那明月反倒没有当年见到我爸时替我紧张的样子了,“一百遮百丑,这是别的小姑娘都梦想着呢!”

我着急,“我白的不对啊,白也不能不长汗毛啊,舅妈,我是不是有白化病。”

这个病我记着姓陆的说过,所以当我意识到它有可能是个病时我真的很怕被他的乌鸦嘴说中了!

那明月挑眉,“人那病我问了,不是没汗毛,是汗毛也是白的!而且全身上下,连眼毛啊,头发都是白的,雪白雪白的,你看你除了肉皮白,哪里像。”

我神叨叨的看着她,“我也得染发啊,半年一次啊。”

“啧!”

那明月扔下手里的活计看向我,“你那个是灰,灰明白吗,不是白头发,那那个白啥病那都是雪白的头发,比纸都白!放宽心把,你姥说你就是这命格,命硬就这样!除了将来找对象费点劲得扒拉个命硬的其它不耽误你啥!”

我接受自己命硬,但我不能接受自己太过与众不用,这让我不适,正闹心着,小六从门外进来,也不知道偷听了多少,顶着那变声期的公鸭嗓张嘴就来,“妈,你别听她的,四姐这是在变相炫耀,你都不知道她学校多少人追,人都说她唯一的缺点就是头发短,要是长点那就完美了,人送绰号七中小花,还有叫她啥erose……”

“滚一边去!”

我一嗓子打断他的话,这家伙上初二后就开始急速蹿个子,瘦高的跟个大猴子似得,我也算是眼见着他从一个想当黑社会老大就知道玩儿四驱车的傻小子变成了一个喜欢拆卸家里电器以及打篮球玩游戏机的贫嘴男孩。

虽然他一直自诩未来他将是白山村的爱因斯坦,但是他拆完的东西没一样能装上的,倒是集思广益的发明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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