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湖人教父>风之子-纳什

(9000多字的大章。)

八月酷暑,炎热让人足不出户,只能宅在家里享受。

这是轻松惬意的时光,没有压力,生活节奏缓慢,让人心中洋溢着幸福。

对于史蒂夫纳什来说,今年的夏天在他看来,是最美的夏天,他整个人的心情是前所未有的开心。

不再有躁动,不再有压力,虽然手上还是光秃秃的,但是他知道,在下个赛季的揭幕战时,他的手指上将会多出一个戒指。

这个戒指的分量丝毫不亚于他的无名指上套着的戒指,他为此奋斗到了40岁。

一个人的一生,不过区区百余年,四十岁,意味着他的生命已经接近走过了一半。

为了一个目标,花了半生去努力,这足够伟大。

摸着疲惫的双腿,它不再有活力,但却让纳什满心的感激。

在他所在的联盟,多少人有着完美的开始,但是却没有完美的结果。

庆幸的是,他虽然没有一个好的开始,但结果却足以完美。

“对待过去的时光,我还是感激的,感谢让我拥有如今的成就。”

纳什坐在自己豪华的别墅里,端着杯冰镇饮料,摆着舒服的姿势,不由得发出一阵低低的嗤笑声。

是啊,目标达到了,所有的愿望达成了,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现在的他没有任何的压力了,他正在考虑今后的路该怎么去走。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一定会先好好的放纵一番,弥补作为职业球员近20年的缺憾。

他要吃那些高热量的美食,他要喝点一直想品尝的美酒,他要去和老婆肆无忌惮的度假,他要陪孩子去任何她们想要去的地方等等。这些,都是他作为球员时受到限制的地方,一直以来他必须要适应作为职业球员的苛刻。

显然,他在这些苛刻的要求上做的非常好,否则的话,也就不会有如今风靡世界,流芳千古的风之子纳什,未来的名人堂球员。

虽然他付出的实在太多,但是,纳什却没有任何的遗憾和后悔。

他觉得这过去的四十年,是他感觉最精彩的四十年,充满着回忆,慢慢回想起来,整个人的心都是充实的。

闭目,去想,一切恍若在眼前,无比的清晰。

慢慢的,纳什的脸上,充满了向往、满足的笑意。

可以说,他这一路走的是跌宕起伏,但是却无比的精彩。

74年2月7日,也就是四十年前,他出生在南非最大的城市约翰内斯堡,那里海拔高达1754米,是典型的高原城市。

不过,那仅仅只是他的出生地,他在那里,并没有什么清晰的记忆。

因为在他出生之后不太久,父母就带他移民到了加拿大,他成了加拿大人,不再是南非国度的一员。

他的童年在欢快中度过,他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踢足球、打篮球、打冰球、玩国际象棋等等。他流连于自己狂热的运动中,这让他得到了非常大的锻炼和成长,正是那个时候,他的骨子里开始有了一种特质,让他能够在未来变得出色无比。

很快,他长大了,成了一个有着一头飘逸金发的大男孩,青春期的萌动让他对异性有了很大的兴趣。他清楚的记得高中时的初恋女友,在现在想来,那个女孩儿依旧是那么美,而且属于他们的记忆永远埋藏在他的心里深处。

他和她没能够在一起,这是很大的遗憾。

在之后的日子里,当他想起来时,总是认为,她们谁没有任何的错误,错的是青春年少的天真烂漫。

纳什一直觉得,那段感情是他最真挚、最纯净的爱,是最特殊的,也是最难忘的。

高中一晃而过,沉溺在运动世界中的纳什终于做出了抉择,他在斟酌之下,选择加入了圣塔克拉拉大学。

这是一所在ncaa中名不见经传的大学,一直无法吸引到明星。

可是他为什么加入这样一所大学呢?原因是他别无选择,他因为防守上的缺陷备受诟病,这让他无法享受和其他高中天才一样的待遇,在那时,他只能加入这么一所大学。

当然,纳什不止一次想过,在未来有人问起来时,他一定会说是他拒绝了其他的大学,因为他独独钟爱圣塔克拉拉大学。

在圣塔克拉拉大学的四年,是他展现自我、奠定强大自信的时间,他经过四年的沉淀和升华,球风和技术早已经完全的成熟,他享有西海岸赛区无数的荣誉,这让他非常有自信,能够立马在nba打出成绩。

96年,nba历史上传奇的96年!

纳什清楚的记得,在这一年,nba史上那个最强大的男人回来了,并且,他率领着公牛队击败了超音速拿到了第四枚冠军戒指。

在那个时候,他有种不一样的感觉,还没有打上第一场nba比赛的他第一次迫切无比的希望能够拿到属于他的一枚总冠军戒指。

而这个念头一诞生,就在他的心里扎了根,挥之不去。

96年的新秀训练营,他认识了很多人,桀骜不驯的科比布莱恩特、飘逸灵动的阿伦艾弗森、风度翩翩的雷阿伦、钢铁猛兽般的本华莱士等等。

太多的同届新人聚集在一起,那个时候,媒体将他们这一届称为84年之后最好的一届新秀,而纳什也相当的认可,同时,他觉得自己能够获得一个不错的顺位。

训练营,一群小伙子都在私下里谈着公牛队,偷偷喊迈克尔乔丹为老流氓。这没有任何的贬义,所有人在说话的时候,言语中都是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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