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军事历史>我有皇帝分身>第96章 议罪银和乐不思蜀!

“叶向高,捐议罪银十万两……”

“张问达捐议罪银五万两……”

“李常罪大恶极,打入诏狱,抄家问责……”

“……”

很快,在朱子龙的旨意下,官员们开始要么交出大笔的议罪银子,当成消罪之用。要么拿不出规定的钱,就给打入大牢,抄家问责。

议罪银,即根据官员犯罪情节的轻重,以多少不一的银子来免除一定的刑罚。

这种出自清朝时期,现在还没出现,却让朱子龙提前要求施行的规章制度,是他无奈的选择。

什么意思呢?

就好比,您要犯罪了,您拿一笔钱交到皇上这儿。然后皇上一看,本来应该流放你十年的,算了,流放你三年,您把钱交我这儿就行了。

这个议罪银制度的好处就在于,谁当个官,您敢说您的一生不犯错误?有时候是无意间的错误呢?

就连当年的包青天,还一样中间犯过法呢!

而且,这笔钱是归皇上直接管理的。给皇上创立了一个私人小金库,当然愿意给国家用也一样!

固然之,这样的以钱免罪的办法,以我们现代的眼光去看,它无疑破坏了公正公平的社会秩序。视公理正义如草芥,理应被抛入历史的垃圾堆中!

但是,在特殊时期,它的作用显然比其它方法更有效果,毕竟水至清则无鱼!

另外,“议罪银”也不是谁都能缴的,这还有个资格的问题,最起码得跟皇帝有着很深的渊源或者交情。皇帝恩典你,才给你这样的机会。

现在朱子龙就是给你们这帮跪下的官员,下另类恩典了,不交就给老子死,或者作牢去!

也许你要说,交什么钱呀。

回头他们贪污的更厉害,吃亏的还是老百姓。应该直接全部杀了,抄家,不是发财更快?

如果你这么想,那么我肯定你是一个百分百的愤青。

不好意思,朱子龙只是半个愤青,不是百分百。

有罪的官员不是一两个官员,而是一个个因为利益、姻亲、世交、同年、门生、地缘组成的大大小小的集团。

这些集团可能会有斗争,但是他们实际上都从属于一个更加庞大的集团。也就是文官集团!

除开海瑞等少量清官,大部分的官员都是乡绅阶级的利益代言人,这个阶级是文官集团的根基,他们要维护的首要利益不是国家利益,而是本阶级利益。

明太祖朱元璋,当年为了跟文官体制pk,废了宰相。直接后果就是恶心皇帝的人,从一个变成了一群!

抄谁不抄谁?谁去抄?这些问题讨论完。明朝早就挂了!

因为他们大部分都屁股不干净!

另外,明朝的官员俸禄是有史以来最低的,没有之一。十个官必有九个贪污,你要全抄了砍头,大明朝也就没有几个官员可用了!

然后,就残存皇帝一个人干活?

抄家是技术活儿,最关键是能执行,还不反弹。否则就变成鱼尾纹,弹,弹,弹出更上一层楼!

你扳倒一个,剩下的一堆你要不要一块弄倒?全都倒了,谁来干活?不是所有人都是朱元璋啊!

只少,朱子龙这个山寨皇帝分身,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去了,就完全搞不定。

况且,前方的武将,有几个和京官没有千丝万缕联系?你这边一扳倒,那边顺手就和闯王,以及努尔哈赤一起回头抽你了。这时候怎么办?

这样一来,到时候,大明不用野猪皮动手了,这几年就自己倒了。

所以,朱子龙只能是打太极拳,慢慢来。

先罚一笔大款,但是案底还在那里。过几天,又找点借口,再罚一部分官员的钱,温水煮青蛙!

等到时机成熟,这些人的家产罚的也差不多了。自己手里也有大兵力军队了!

打倒了内乱和天灾,反过来到时候,再把这些人一网打光。

这样算下来,这些坑爹的官员们,先是钱没了,后来名声也没了,最后命也没了,嗯,真是极好的。

几天后!

看着魏忠贤和其它人送上来的账目表,再参照一下皇后皇妃们统计出来的,基本无误。

朱子龙喜笑颜开的同时,又纠结了,百官们交上来的议罪银子,一共是一千万两。

奶奶个熊,大明朝的贪官污吏真尼麻多呀!

好吧,本皇上先忍了,以后再收拾你们。

李自成当年冲进首都里,一共从百官府里抢出来近亿两白银,还有各种奇珍异宝不计其数。看来,朱子龙的罚款之路,还可以走很久。

别看交了钱,前罪就可以暂时不清了。你们要么少坐几年牢,要么继续可以退职后仍然坐官。

但是,只要他们的心没变,早晚还会又贪污或犯罪。

所以,只要朱子龙的锦衣卫跟进多调查,用不了多久,就又有借口罚款了。

至此,朱子龙在国库财政不多的情况下,军队军费吃紧的压力下,终于是有了大笔的银子,帮忙山西大地震的那几十万县城百姓,搬家避险也不吃力了。

什么?

你说他们故土难离,可能会抗议?

呵呵,皇命是做什么吃的。上个月抗议大爆炸的人,这个月还不是在称赞皇上圣命?

再说了,朱子龙又不是不给安家费!

如果说,怕的话,就是怕中间,国家给的安家费又有人在中间贪污了。

想了想,朱子龙决定,让锦衣卫,东西厂,女官代表,三个方面共同出人,镇守这笔钱的下放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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