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警花彪悍之抢夫成婚>第三十四章:当年

老小区的隔音效果本就非常不好,再加上夜深人静,萧南晟下楼的脚步声,黎萌听得很清楚。

沉稳而有节奏的脚步声,一下下,仿佛落在她心尖。

多少年前,也是这样一个静谧的夜晚,伴随着一阵杂乱无章的脚步声,她亲眼看到一把匕首没入她父亲的心脏,殷红的鲜血蜂拥而出,像是爆发的山洪,刺得人眼睛生疼生疼。

被父亲塞在衣柜里的她,吓得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她本想冲出衣柜,看到倒地的父亲朝她用几乎看不到幅度摇头,她很听话的继续缩在衣柜里。

这么多年,哪怕睡觉,她也一直都很警觉,更别提做梦,那对她来说更是少之又少的事,即便这样,只要做梦,梦到的肯定是父亲倒在血泊中,怕她吓到,依然她强颜欢笑看着她的样子。

那双慈父的眼睛,在弥留的最后一刻,仿佛在对她说,孩子,对不起,爸爸不能再照顾你,以后要靠你自己。

正回想着深藏在心底最深处的往事,指甲不觉都快掐入掌心,手机响了,她深深吁出口气,拿出手机,看到来电是江小涵。

“萌萌,你睡了没?”电话那头,江小涵用贼兮兮的问道。

黎萌无声吐了口气,“马上就要睡了。”

“既然还没睡就陪我聊聊嘛。”

“嗯,聊什么呢?”黎萌也不愿意去回忆痛到骨子里的往事,江小涵这个电话打的巧了,聊聊就聊聊吧。

“萌萌。”江小涵心情非常亢奋,“你要方便的话,我过去找你聊吧,我们两女的煲电话粥,怎么都感觉怪怪的。”

“我在家里,你要方便就过来吧。”

挂完电话,黎萌去洗澡,起风了,风吹树叶的倒影在窗户上晃来晃去,显得狰狞而恐怖。

黎萌打开花洒调水温时想,这和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多么相似,那天夜里也起了风,树叶窗外摇来摇去,像是张牙舞爪的恶魔。

那群闯入家里的恶魔,把她爸爸残忍的杀害了。

爸爸,女儿已经找到当年杀害你的凶手,很快就能帮你报仇。

黎萌刚洗好澡,门铃就响起来,按门铃的人非常没耐性,根本不考虑屋内人听到门铃来开门也是需要时间的,一直连着按。

黎萌知道也就江小涵会这么急吼吼的,边拿毛巾擦头发,边走过去开门,门打开,站在门口的的确是江小涵。

江小涵太兴奋了,没注意到黎萌的眼眶是红红的,看到黎萌一把就抱住她,“萌萌!”

黎萌赶紧推她,“我这头发还湿的,别弄你身上了。”

江小涵故作严肃道:“黎萌同志,我们的革命友谊,岂会在意这点小细节,不要说你头发上的水珠,就算是黄河之水倒我身上,和我们的革命友谊相比,我都不会微微皱一下眉。”

“亲爱的江小涵同志,这么晚了,你还这么兴奋,是不是又遇到什么好事了?”黎萌边擦拭着头发,边朝房间走去,租来的公寓太小,根本没有客厅,要说话,只能把床当沙发。

江小涵看着黎萌的眼睛里直冒桃花,“萌萌,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恋爱了!”

黎萌回头看了她一眼,打击她,“你不是一直都处于恋爱中吗?”

“讨厌。”江小涵娇嗔着怕了黎萌一下,“以前那些哪叫恋爱啊,挺多就是约——炮而已,时间再长一点的,充其量也就是长期炮友,这次不一样,我觉得我终于找到恋爱的感觉了,萌萌,你知道吗?恋爱的感觉,真的像是触电般。”

“就你今天我晚上看中的那个男人,让你有了触电的感觉?”黎萌斜着眼睛睨了江大小姐一眼。

“萌萌。”江大小姐用力点头,“我活了二十二岁,终于找到真爱了,我一定要嫁给他!”

“停!”黎萌打断江大小姐,“你不是说在三十岁之前,是不会考虑结婚的吗?还说婚姻是就是个坟墓,想结婚的人,那都是在自掘坟墓,亲爱的江小姐,你怎么忽然想把自己给埋了?”

江小涵又娇嗔地推了下黎萌,“讨厌了啦,那是因为我没有遇到他嘛,现在不一样了,我生命里的真命天子出现了,我当然要把自己给埋了,不然啊,他那么优秀,没等我坑挖好,别人就和他一起埋了,要真那样的话,我可是要伤心死的。”

“我亲爱的江大小姐。”黎萌说,“我先恭喜你了,等你结婚的时候,我一定包一个特大的红包。”

“哎。”刚才还因为找到喜欢的人,而显得整个人都亢奋的江大小姐,忽然叹了口气,高涨的情绪消下去不少,“结婚这件事,目前还只是我的一厢情愿,萌萌,你是不知道他有多与众不同,一般的男人,哪个不是见色忘义,用下本身思考,他真的不一样,我想给他搓背,被他无情拒绝了,我想和他那个,他头也不回的走了,天呐,萌萌,我现在回想起他当时的样子,只觉得他好有正气,好帅,好男人,好……”

“他会不会性取向有问题?”黎萌没忍住,再次打断陷入花痴的江大小姐。

“当然不会!”心上人被最好的朋友质疑性取向有问题,江大小姐简直要气疯了,“你是没看到,他真的好man的,健硕的身材包裹在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下,透露出一股淡淡的禁—欲的味道,我非常想看看西装下的身材是什么样的,萌萌你懂得,感官冲击有时非常非常的重要,我端着一杯红酒,假装没当心,把酒都泼到他身上,他真的好正人君子,虽然被我硬拉着去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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