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痛会教我忘记你>第112章 (番外)第一次见你就知道要倒霉

众人都知道李将军家有个大少爷,云城传的神秘莫测的李三爷,可无人知道李家还有一个千金小姐李哲欢,从小受儒家文化熏陶,温柔似水。

被李三爷保护得太好,导致她不懂得外面的人情世故,李老爷气的直跳脚,说这样下去将来出去社会被人欺骗了都不知道。

李三爷霸气外侧的反驳,“大不了将来在我身边,我养她一辈子!”

这句话下人听了只觉兄妹情深,唯独安景焦躁不安。

只有她清楚,他们并非亲兄妹,欢欢的父母为了救李哲焱身亡,将8岁的欢欢托付给了李哲焱。

自那次后安景就开始对这个温柔可爱的妹妹起了心机。

在安景的劝说下,李三爷开始动摇让欢欢出国留学的心思。

那年夏天。

李哲欢18岁,她带着一丝胆怯夹杂着兴奋,独自一人踏上异地求学之路。

李哲焱给她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别墅,按照她喜欢的中试风格装修,院子里种满了蔷薇花,宛若一座中式城堡,即使他再忙每个月都会飞过来探望她一次。

她出自书香门第世家,八岁前就已经饱读经书,满脑子都是四书五经,和同学们交流,大家都调侃她太过于古板,所以她的朋友并不多。

欢欢性子清冷,也不是喜欢热闹,慢慢的养成了喜欢独来独往的习性。

她的身边除了李老爷就是李三爷,李家的男人对她都很尊敬疼爱,也没什么女人好好的教她如何和异性相处。

所以在欢欢的世界里,男人应该是李家男人那样的,沉稳儒雅,对待女性都很礼貌。(插播一下,姑娘们应该记得李三爷是千千姑娘教接吻的吧?)

可是。

那年夏天,她遇到了一个颠覆她三观的男人。

这个男人用行动证明,原来男人也可以这么无耻的。

欢欢习惯早起,别墅到学校的距离不远,所以一般都是走路去学校,附近有保镖暗中跟着,也不会打扰着她。

这条路很长很直,两边种着梧桐树,树叶茂盛绿油油一片,让人心旷神怡。

路的尽头跑过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浓眉大眼,身穿一身白色的休闲服,浑身充满阳刚之气。

她不由得为之一振,小心脏在莫名的跳动了几下,这个男人的帅气不同于李哲焱的帅,带着一抹……坏坏的痞气。

男人朝她的方向跑过来,越过她……卷起一阵强风。

欢欢看到他越过自己,竟然第一次感觉到莫名的失落。

她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从见到这个男人的第一眼开始,就觉得自己会很倒霉。

果不其然。

越过自己的男人,倏地转身,两只手拽着她的手臂,一个华尔兹旋转,把她顶在了梧桐树下,低头吻上了她的唇。

哎呀……

欢欢惊呆了!

她的第一秒的反应竟然是,原来接吻是这样的感觉,温温的,软软的……还被咬的有点疼。

她尝到男人口腔里的烟草味,不讨厌。

舌尖上传来的疼意,让她瞬间清醒,不由得皱眉推开这个霸道的男人,气得满脸通红,依旧是那副温柔的语气。

“你这个人怎么这样,我……我以后还要嫁人的!”

男人抬手撑在她耳侧的树上,炙热的气息包裹着她,闪烁的眼眸夹杂着一抹戏谑,另外一只手邪魅的擦了一下她娇艳欲滴的樱唇。

“木子诺,记住我的名字,两年后我来娶你!”

欢欢的脸“唰”的一下,变得满脸通红,话也说得有些哆嗦,“你……你流氓!”

然而她的话未说完,这个名叫木子诺的男人早已跑得不见了踪影。

“站住,站住!”几个穿着制服的米国人,用英文喊着,从路的尽头跑过来,越过她,朝那个轻薄她的男人追去。

欢欢抱着书本气的浑身发抖,她的初吻,要留给老公的初吻竟然就这样被一个混蛋给夺了去。

她倏而觉得胸前被什么硬硬的东西搁着不舒服,低头一看,瞬间倒抽一口冷气。

娘哎。

这个男人居然把一把枪塞进了她的怀里。

从小踩死一只蚂蚁她都要难过好久的人,突然间看到这种血腥的武器,着实被惊吓了一下。

“大小姐,没事吧?”

隐匿在附近的保镖跑出来,紧张的询问。

“没有没有!”欢欢极力的压抑着心中的恐惧,抱着那把夹在书里的枪,揣着一颗七上八下的心去了学校。

她担心会被李哲焱的保镖发现什么异常,放学回来后就迫不及待的把那把枪埋在了院子里的蔷薇花下。

那个强吻了她的男人,就这样急匆匆的出现,急匆匆的消失。

每次放学回来,看到那株长得极为茂盛的蔷薇花,心情就莫名的烦躁,“刘叔,帮我把那株蔷薇花砍掉了!”

那株花实在太碍眼,开得那么鲜艳,好像在时时的提醒着她不要忘记,她的初吻被被一个恶霸给夺走了。

实在可恶!

“大小姐,那花开得那么好,坎了可惜了啊!”刘叔拿着割草机,看着欢欢,语重深长的说道。

“坎了,看着讨厌!”欢欢赌气的说着,拿着书本进了别墅,倏地扭头看向正准备割断蔷薇的刘叔,轻叹一口气。

“刘叔,留着它吧,砍掉是有点可惜了!”

欢欢再次见到这个男人,是一年后。

或许是她太保守没有接触什么男人的缘故,这半年里,反而越来越想那个可恶的男人,那种好闻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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