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穷惯了,见不得你这样的浪费。”
“下次再给你买双更好的。”
在夏翩面前,霍之卿完全没有在别人面前的高冷,完全就是一只忠犬好男人。
夏翩生气,他哄。
夏翩开心,他也跟着开心。
想要把最好的都给她,想要将她带在自己身边,呵护她一辈子。
他待她的方式,只有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宠’。
于是,宠得越多,某个小东西就越放肆。
比如说此刻,一听到霍之卿说下次再给她买更好的,夏翩就立马毫不留情地回他一句,“你觉得我敢穿着它们上班么?”
“原因。”
“我怕我竖着穿着出门,横着被抬进医院。”
半路肯定被人当成富婆给抢了。
霍之卿被她的话逗得勾起了唇角,“你想太多了,人家顶多以为你买的是山寨货。”
“……”
好吧,他又赢了。
霍之卿无视她一脸差点被噎死的表情,偏转视线去看她的双脚,只是那处太暗,他看不清。
于是,开口道,“把脚抬起来我看看。”
夏翩知道,如果她不抬的话,他肯定会亲自动手把她的脚给抬上来。
于是,也不拒绝,直接抬了起来,然后伸到他面前。
霍之卿伸手打开了车内的灯,橘黄色的灯光照射下来,落在夏翩穿着鞋子的脚上,有那么一瞬间,连夏翩都被自己的脚给惊艳到了。
她皮肤白皙,脚上的皮肤更白,再加上此刻被红色的鞋面衬托着,更显肤白凝脂。
如果把鞋子比如红色的花瓣,那么她裸露出来的皮肤就是花蕊,完美的贴合,惊艳得让人心动。
霍之卿抬手,宽大的手掌抚上她纤细的脚踝处,抬头看向她,眸色,极深。
薄唇微启,他对她开了口,每一个字都咬得极其清晰坚决。
“老头子给你半年时间要孩子,我就给你半年做好离婚的准备,半年之后我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