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熏柳,花香醉人,正是南国春光漫烂季节,岳峰带着岳灵珊来到了福建福州。
从半个月前到达福建后,兄妹两人已经在福州游玩了好几日。此时,岳峰正岳灵珊两人坐在一家酒肆中吃饭。
这次行动,岳峰自然没有如劳德诺般乔装打扮,反倒是堂堂正正的走了进来。以他的性子,也不愿意做那些偷偷摸摸的事情,而岳峰也足够自信,凭他的武功,可以保得两人的平安。
酒肆位于福州城城门的大道上,距离福州城还有三十余里。过往的行人总是喜欢再次驻足,喝上一杯小酒,休息一会。
酒店的主人却是一个叫做老蔡的五十多岁的老头,已经年迈了,准备再赚几个闲钱养老,就彻底的不干了。
老蔡的目光时不时的向着岳峰扫去,脸上不由全是喜色。虽说对方并没有买他的酒,可银子却没少给,若是能够多碰上这么机会,那他也可以早点退休了。
便在此时,五匹马从远处飞驰而来。当先一匹马全身雪白,马勒脚镫都是烂银打就,鞍上一个锦衣少年,约莫十**岁年纪,左肩上停着一头猎鹰,腰悬宝剑,背负长弓,正是福威镖局的少镖头林平之。身后跟随四骑,骑者一色青布短衣。
岳峰见状,脸上不由露出一丝笑意,该来的终于来了。
自从岳不群下令让岳峰带着岳灵珊前往福建,岳峰暗暗感到有些不妙——似乎剧情并不是这么走的。
事实上,小说中的华山派实在是人才匮乏,岳不群才不得已让劳德诺这个奸细来福州。如今有岳峰在,自然就用不着劳德诺。只不过岳不群为何会让岳灵珊跟着来,岳峰依旧是想不通,难道仅仅是因为岳灵珊想要下山玩?
林平之一勒马,飘身跃下马背,缓步走向酒肆。
老蔡一见林平之前来,不由脸上一喜,连忙抢了出来,牵起了马鞭,开口笑道:“少镖头今儿打了这么多野味啊,当真箭法如神,当世少有!”说话间,便已经将马拴好。
虽说明知道是奉承,林平之依旧是喜动颜色,从怀中拿出一锭银子,丢了过去,开口说道:“把我的小雪龙给伺候好了,待会还有赏钱。”
“放心吧,少镖头。老头干事,你就放心吧。”老蔡应了一声,连忙给马加上了草料。
林平之点了点头,进入酒店正待坐下,目光却是不由的一顿,不由看向了一边的岳灵珊。
十六岁的岳灵珊此时正到了最漂亮的时候,经过了细心的打扮,本就十分吸引人的目光。再加上身据武功,虽说不如江南女子般温婉动人,但另有几分不同风范。
林平之一直就生活福建,如何见过北方女子的样子,不由的一下子看的有些痴了。
“哼!”林平之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不由的一惊。在仔细看去,却见岳灵珊这偷偷对着他坐了一个鬼脸,而一边的岳峰正一脸的阴沉。
林平之不由一下子连涨的通红,知道自己有些失礼,连忙低下了头,不敢再看。
一边的岳峰心中不由全是鄙视——果然是一个没用的废物。不但武功低微,就连脸皮也薄得要命,连岳灵珊这个女孩子都不如。就是长得漂亮些,比女人都漂亮,可连带的连性格也想女人了。就这么个东西,哪里配得上自己的妹子?心中已经暗暗的给林平之大了一个大大的叉。
此时,林平之手下的那些镖头早已经叫好了酒菜,他们却是丝毫也未发现气氛的不多。坐在一起开始有说有笑,谈论起打猎是的一些趣事。
“少镖头,你是怎么了,莫不是玩的不开心。”却是一名姓史的镖头。他见林平之一直沉默不语,还以为他还没玩够,不由开口道:“要是没玩好,过几天我们再来。天色已经不早了,吃点东西我们赶紧回去。”
林平之正满肚子的心事,哪里听得清史镖头说了些什么,开口道:“史镖头,你,你刚才说什么?”
史镖头不由叹了口气,刚准备在说一遍,却见两批快马倏忽间到了酒店外,只听得一人道:“这里有酒店,喝两碗去!”
岳峰抬头看去,只见两个汉子身穿青布长袍,将坐骑系在店前的大榕树下,走进店来,向众人晃了一眼,便即大刺刺的坐下。这两人头上都缠了白布,一身青袍,似是斯文打扮,却光着两条腿儿,脚下赤足,穿着无耳麻鞋,操着一口川西口音。
岳峰心中一笑,热闹终于要来了,正打算静静的看戏。
可就此时,那年轻汉子将目光看向了岳灵珊不由一怔,站了起来,就准备上前。旁边的另一人却突然碰了一下他,开口道:“余兄弟,小心一点。”
姓余的那人咧嘴一笑,开口道:“格老子的,福州这地方哪里有什么厉害的东西,有嘛要小心的。”说着,就向着岳灵珊这边走来。
一边的岳灵珊不由的一惊,连忙站起,躲在了岳峰身后。岳峰心中不由有些恼怒,握住宝剑,正准备给这些人一点教训。
可还没待他出手,坐在不远处的林平之就已经忍耐不住了,伸右手往桌上重重一拍,说道:“甚么东西,两个不带眼的狗崽子,却到我们福州府来撒野!”
那姓余的突然停下脚步,将目光看向了林平之,笑道:“贾老二,人家在骂街哪,你猜这兔儿爷是在骂谁?”林平之相貌像他母亲,眉清目秀,甚是俊美,平日只消有哪个男人向他挤眉弄眼的瞧上一眼,势必一个耳光打了过去,此刻听这汉子叫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