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一夜贪欢:驯服野性甜妻>第十一章 橄榄枝

唐宝正用包扎的像粽子一样的手,去拿削了一半的苹果吃。

明世勋满脸黑线,一把拉住她:“还吃!”

“啊,不吃浪费了啊,还可以吃的……”唐宝不满的反驳。

丁诗甜的背影顿了顿,心头涌起一阵酸涩,每次她来找明世勋,离开的时候,明世勋都会送一送她,何况今天,她经历了那么大的变故。

微微侧过脸,她用眼角的余光瞟了一眼唐宝,这个女人,真的就是明世勋的表妹那么简单么?

丁诗甜前脚走出门,后脚唐宝就八卦的凑过去,对着明世勋挤眉弄眼:“不去送送?”

明世勋邪邪的一笑,眸一眯,眼睛像是被打翻的墨砚,直视着唐宝好奇的眼睛:‘吃醋了?”

“切,”唐宝白了他一眼:“跟我有什么关系,这个丁小姐看着挺难过的,你真的不去安慰安慰?”

明世勋默然无语,轻轻的摇了摇头。

丁诗甜是丁家的唯一一个女儿,丁家是做军火生意起家,家大业大,势力煊赫,丁诗甜的大哥和二哥也都非同小可,所以帝都向来流传着一句话“明家男,丁家女。”

意思是说,明家的明世勋和丁家的丁诗甜,都是豪门联姻的首选。

可是他们终究是不能在一起的。

年少的时候,明世勋和丁诗甜算是互有好感,然而这感情没能萌芽,就被冷硬的事实打击到了,明家和丁家因为十年前的一场大火,成了世仇。

当时明家的那一场火灾,烧死了明世勋襁褓中的小妹妹,而纵火的,据说就是丁家的人,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反正这仇算是结下了。

以至于明世勋的母亲,这么多年以来一直有着心结,看到丁家的人,本能就会头疼,而明家其他的人,更是恨不得离丁家越远越好。

好在明世勋对丁诗甜始终只是有些好感而已,最近几年不和家里人住在一起,偶尔也会和丁诗甜有些来往,在丁诗甜和楚蒙结婚的那天,明世勋虽然没有去参加婚礼,但是托人带了礼物过去。

可是没想到,楚蒙只有二十四岁,却在婚礼现场犯了心脏病猝死。

对此,明世勋深表同情,但是也就是同情而已。

他看了看唐宝那一脸好奇的样子,想了想,终究没把这些都告诉她,因为他觉得没什么必要。

“我看丁小姐真是温柔又漂亮,你为什么不和她在一起?是因为她不是什么纯阴之女?”唐宝锲而不舍的追问着。

“说来也巧,她和你是一天生日。”明世勋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那天……就是你和我遇见的那天,正好就是丁诗甜的婚礼,特意选在她生日的时候举行的婚礼。”

“哇哦,好有缘分呢。”唐宝惊叹。

“恩,确实。”明世勋点点头,看了看她的伤口已经不流血了,这才站起身来,要走上楼去,走了几步又转过身来:“你是学珠宝设计的?”

唐宝一愣,他怎么知道?

是了,明世勋只要找几个人查一查,这些他都会知道,唐宝心里也就不奇怪了:“恩,对。只是,没拿到毕业证。”

吐了吐舌头,好吧,这个比较难以启齿。

明世勋停顿了一下,随后很认真的看着她:“你还是别在蛋糕店打工了,去我的公司吧?给你安排在珠宝设计部,和你专业正对口。”

果然啊,派人调查了姑奶奶!

唐宝愤愤不平,但随即听到了明世勋的邀请——明氏企业,珠宝设计部?

她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

根据罗小饼的科普,明氏企业可是全华夏数得着的企业,主要经营各种珠宝和高级成衣,能够在明氏就职,是多少人求也求不到的机会啊。

对于像唐宝这样大学证书都没有一张的人来说,更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没有理由不去接住!

唐宝愣在原地,眼睛瞪得大大的,简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你……你没骗我?“

明世勋看着她诚惶诚恐的样子,活像一只被主人加餐了的小动物,忍不住勾起了嘴角:“为什么骗你?你有什么值得我骗?骗财,我有,骗色,你没有。”

“啊!太好了!”唐宝忽的欢呼起来,跑上去拉起了明世勋的胳膊,激动的左右摇晃:“你太够意思了明世勋,我一定会好好工作报答你的知遇之恩,你太有眼光了!”

明世勋被她晃的天旋地转,伸出一只手揽住了她的细腰:“报恩么……你可以以身相许的。”

唐宝立刻停止了对明世勋的摇晃,并且嗖的一声跑开,直奔楼上:“那个……我什么都没有听见……我去准备了……我明天就可以去上班。”

明世勋看着她仓皇而逃的背影,无奈的摇了摇头。

真是傻,别的女人如果能够巴结上他,一定会趁机狮子大开口,她倒好,不过是给了一个工作机会,就高兴成这样。

只是,这样的天真简单,却是他从未见过的。

唐宝的兴奋自不必说,一整晚都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第二天早上早早的醒了过来,吃完了早饭就带着明世勋给她的报到证来到了明氏集团。

因为对外不能公开他们的关系,所以唐宝没有坐明家的车子,而是自己打了出租,赶到了明氏的办公楼群。

下了车,唐宝忍不住暗暗感慨,这明氏企业的规模,只从那些高耸入云的建筑群就可以体现出来,能够拥有其中一栋办公楼,就算是大企业了,而这一片竟然全是明氏的地盘,可见手笔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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