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混在1275>第九十四章 作阀

最后,璟娘是流着泪在他的怀里睡着的,可是第二天一大早,天还蒙蒙亮,人起来了,刘禹在恍惚看到,她换了一套素色的衣服,鬓间扎了一枝白色的花钗。(. .)..

等到他自己起来的时候,听潮已经为他准备好了热水和用具,在后世不觉得,反而是到了异时空,刘禹有了锻炼身体的yù_wàng,一方面是自身的需求,更重要的则是,他希望通过身体力行,来带动社会的风气,不要等到被称为“xx病夫”了再着急。

于是,一边哼着歌一边刷牙的他,看着一旁垂手谨立的大丫环,生出了一个主意。

“里头有套衣衫,去换了,还有鞋,头发不要扎成髻子,打散了扎到后面,像娘子平日里那样,给你半刻钟。”将漱口水吐掉,刘禹没有将用具递给她,而是自已走向一旁的帐子里。

等到他放好东西出来,没有多久,听潮也装扮一新钻出了营帐,一套国产的名牌运动衫穿在她的身,恰到好处地展现了十七岁少女的青春与活力,头的双环髻变成了马尾,再踏一双跑鞋,活脱脱地一个高女生,只是面的表情有些不太自然。

“嗯,以后早跑步的时候这么穿。”刘禹在起床的时候已经换好了,两人身同样牌子和款式的一套衣服,站在一起倒很像是后世的情侣衫。

“郎君要奴跟着你一块儿跑步?”听潮吃了一惊,郎君的习惯她也所耳闻,可那是大庭广众之下,不在封闭的学堂操场。

“怎么?你不愿。”

对付她,刘禹一早掐准了命脉,看着她羞涩不已地答应下来,刘禹马拖起她的手,走出营区的时候,送完璟娘等人返来的吴老四,已经带着亲兵迎在了门外,刘禹朝他们点点头打了个招呼,像平时一样,开始准备跑步。

“来,跟我一块儿,压压腿,一会跑的时候才会放松,不那么累。”

“抬头,挺胸,双手握拳,配合你的步子,要做到有节奏,有步调,大清早地跑跑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人会精神许多,做起事来更加清醒,往后若是我不在,你也可以自己跑,或是叫几个姐妹。”

刘禹倒是想拉着璟娘一块儿,可她的身份不同,事情得一步一步来,让听潮她们先带个头,慢慢地造成既成事实,逐渐地扭转岛的风气,这种事情不能急,但也不能不做。听潮似懂非懂地跟着他的动作,从一开始的羞涩紧张,到后来看到他鼓励的目光,给了她越来越多的信心和支撑。

不得不说,和美女一块儿跑步,心情和水平都能超常发挥,两人沿着环岛公路,速度并不算太快,不过听潮本来也不是娇生惯养的小娘子,基本能跟他的步伐,而吴老四带着一队亲兵,顶盔贯甲,实刀荷枪地跟在后头,算偶尔碰一两个好事的盯几眼,一看到他们也赶紧避开了。

除了锻炼身体,刘禹更喜欢用这种方式,亲眼见证自己所创造的这个城市,经过几个月来的不懈努力,以琼山县为心的这一带,逐渐有了几分后世的卫星小城镇模样,一幢幢标准形状的小楼拨地而起,由一定数量这种小楼构成的居民区,将城市分隔成许多小方块,规划整齐的道路贯穿其,绿化、照明等配套的公用设施一步步地完善着,到处都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一切像身边这位少女,正绽放出最美丽的光芒。

无论是脚下的这条主干道,还是城区公路,无数百姓正在夜以继日地建造着他们的家园,他们用牛车、马车、手推车甚至是大象,将那些建筑材料运往各个工地,到处都是呦五喝六的声音,间还夹杂着一些调笑,刘禹喜欢看到这样的场景,因为那将意味着,这些来自于不同地区,曾经经历过离乡背井,抛弃家园的百姓们,已经渐渐地将这里当成了他们的新家,才会有了放松和喜悦。

“大帅,跑路哩。”

让听潮诧异不已的是,这一路,她不只一次看到普通百姓,这么随意地同刘禹打招呼,而跟在后头的吴老四等人,似乎也见怪不怪了,只不过若是那人较面生,才会警惕一下。

正在调整呼吸的刘禹转头一看,一辆牛车呼哧呼哧地被赶了过来,后面的板车装满了沙石,看样子是要运到邻县去,坐在前头赶车的是个年纪颇大的老者,不过精神看着还挺好,裸露在外的手臂结实有力。

“老人家,我记得你的屋子已经盖好了,这是帮人送货吗?”

“可不是,大郎家定在澄迈县,楼子刚刚动工,俺和那边的军头说好了,为他们送点沙石,一趟要给五十个分子哩。”

“那可不少,你这一天能拉四、五趟吧。”

“自家的牛车,闲着也是闲着嘛。”老头嘿嘿一笑,算是默认了。

从他的语气里,刘禹听出来了,那位负责的军头说不定是他的同乡,这种官府垫资的采购行为,运输的成本也算在里头,由谁来做,并没有硬性规定,因此这种小小的以权谋私,连个错误都算不,帮助乡亲,本是华夏社会通行了几千年的道德准则,所以老头才会大大方方地同他说出来,还隐含着一丝得意在里头。

一天算四趟,也有两百分入帐,这种活又不费劲,难怪边听到的人,无不抱以羡慕的眼神,刘禹也是笑容满面地同他挥手告别,只有听潮看出了他眼底闪过的那一丝忧虑。

“这种事情也是没法子,官府人手不够,哪能做到面面俱到,再说了事儿不大,给谁不是给,别看他一天能挣两三百分,只怕


状态提示:第九十四章 作阀--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