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科幻未来>星外纪元>《不死之身》第一章 不死之身

今天是全人类最伟大的时刻!

丁北海教授满面春光,站在光荣的讲台上。

无数的摄影机和录像机把焦点聚焦过来,一阵阵闪光灯不断补光,隔着屏幕都能听到传出来的“咔咔”声。

而海西省珠山市,一个青年冷哼一声,不为所以。

“老师啊老师,你怎么就不相信我!”王新宇使劲捶了一拳沙发,有些怀才不遇的无奈,“维维尔人对地球的入侵很快就会到来,他们的科技领先了地球5000多年,就算人类改变了遗传知识,可在仅剩不到的200年时间里,人类是不可能达到恒星级文明的!”

王新宇欠欠地起身,走到桌前,给自己倒了一杯早就烧开的热水,回到沙发上躺下。

窗外的阳光透过半开的窗帘照进室内,正好刺在眼上。

王新宇挪动挪动位置,闭上了眼睛。

“老师啊,你可真是顽固不化!”王新宇摇摇头,嘴角却露出意味深长的浅笑,“你总是认为只要提高人类的智力,就会创造出更美好的未来,但你万万没有想到,人类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完美。”

王新宇对未来的判断,一向是很准确的。

“人类的两极分化很严重的,想要维持如今的社会状态,必须采取教育公平化、选拔公平化原则。”王新宇拿起茶杯,轻轻吹了一口,一缕热气像是迷惑人类的烟雾,被吹散而去,“一旦人类的知识可以遗传,势必会造成两极分化越来越重,人类的社会,恐怕在维维尔人入侵之前,就已经灭亡了!”

王新宇关上了电视,原本还在滔滔不绝讲话的丁北海教授的声音戛然而止。

“拯救地球人还得靠我来做!”王新宇嘴角一弯,推开了卧室里的一扇暗门。

房间里大部分有些阴暗,像年久失修的旧小巷。唯独一间实验室,灯光特别明亮。

这间实验室,就是王新宇平时搞研究的地方。

王新宇走到试验台前,拿起旁边厨子上的一份文件——《人类遗传基因改造技术》。

这是王新宇在读博期间跟随丁北海教授学习生物学的一门选修课,包括丁教授研究的关于遗传基因的秘密,也在上课的时候讲授给学生。

王新宇,是学习最好,也最有前途的一名学生。

可是在搞科研的时候,却与丁教授的理论背道而驰。

丁教授主张改变人类的智力,提高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进而更快地发展,争取在维维尔人到来之前将科技提高到可以与之抗衡的水平。

而王新宇则认为,维维尔人已经领先了地球文明5000多年,就算人类发展再快,也只有200年的时间,根本毫无胜算。所以只能通过提高人类的ròu_tǐ实力,才能与之一战。

人类这么强大,在森林里不也对狮子十分惧怕吗?

一旦到了大海里,更是对鲨鱼的攻击束手无策!

所以说,如果人类能够进化出适合地球,或者近地轨道的战斗能力,那么即便维维尔人再厉害,也会在他们不熟悉的太阳系因为跨星系作战而夭折!

王新宇提出的改善人类ròu_tǐ,也具有一定的可行性,要说起灵感的来源,还要从几年前母亲去世说起。

……

王新宇的童年与其他同伴一样,像皇帝一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可是在初三的时候,妈妈在珠山市的一家夜总会门口,发现了丈夫的汽车。

平时王妈是不会来市里边的,只是今天需要给王新宇办一些入学手续,才在朋友的帮助下,来到了市中心。

王妈让王新宇在门口等她,自己进了女厕所,拿出手机,给丈夫打通了电话。

“喂,老公在上班吗?”

对面有些不耐烦的语气:“当然了,我不上班怎么养活你们!”

“那今晚回家吃饭吗?小宇马上就要读高中了。”

“不回去了,今晚加班,没事别打电话!嘟……嘟……”

电话挂断了。

王妈感觉天要塌下来了,只觉得眼前一黑。

等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王新宇趴在床边,已经睡着了。

王妈轻轻起身,给新宇盖上了一件衣服。

此时外面月光正明,对面楼层零零星星地还亮着几户人家。

王妈看了看手表,已经凌晨4点钟了。

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来到医院的,只记得当时……自己的丈夫走进了一家夜总会,还欺骗自己说在加班。

“也许在陪客户吧!”王妈安慰自己道。

这件事后没几天,王新宇的爸妈就离婚了。

那个出轨的男人再也没回过村里,而王新宇,就这样被妈妈一个人带大。

可好景不长,在王新宇考大学的时候,妈妈因为查出来癌症晚期,已经无药可救了。

王新宇仍然坚持考试,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进了华夏大学生物学院。

为了让这个困扰人类5000年的癌症有治愈的可能,王新宇放弃了自己最喜欢的天文学,转而投入了生物学研究。

并多次成为生物学院最有前途和未来的高材生,深得学校重点照顾!

……

……

王新宇用生物镊子夹取了一个癌细胞,放到了电子操控台上。

癌细胞最为难治的地方,就在于它的无限生长和无限传播上,如果利用了癌细胞这个特性,是否能够制造一个不死之身呢?

朝着这个目的,王新宇做了大量的实验,而就在丁北海宣布基因遗传之后,自


状态提示:《不死之身》第一章 不死之身--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