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旧书大亨>第三百一十九章 .大势

当老曹把满满一大卡车差不多一万三千本旧书拉到林逸面前的时候,林逸第一次觉得这厮做了件好事儿。

再看时间,与李为民校长约定的时间提前了差不多三天,原本一周内完成的捐书任务,才三四天就完成了。

林逸打电话给李校长,告诉他书籍已经全部准备好了,随时可以运过去。李为民在电话里激动的不得了,口口声声说不用那么麻烦,他会亲自去过去,然后找车拉回去,剩下的事儿就不敢再麻烦林逸了。

林逸笑笑,好事做到底,再说这车都是现成的,就告诉李校长,在学校那边等着就可以了。

当天,林逸就委派老曹托运这些书拉去了县城小学。听说老曹到了那里受到了热情无比的招待,甚至学校还拉横幅欢迎他到来。一辈子没上过台,讲过话的老曹更是登台,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儿做了现场发言。

那一刻,老曹觉得吃什么苦都值了,一辈子都没这么威风过。

打小老曹学习就不好,在学校是出了名的调皮捣蛋,喜欢上课揪女同学的小辫,掏男同学的鸟蛋,把女老师气哭过,把男老师气晕过,学校校长批评教育他,他就用棍子沾了便便隔着办公室的窗户,蹭地校长的办公桌上。以至于小学上了八年,留了两级。好不容易才混上初中,不是抽烟就是喝酒,屁大个孩子还跑去舞厅玩,简直垃圾的要不成。上了初二就直接退学回家,先是当了泥巴匠,觉得这活太苦太累,于是就和人一起合伙开砂锅摊,觉得这活儿挣钱少,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个倒腾旧书的,感觉来钱挺快,也不累,于是就做了这一行。

眨眼,十来年,老曹觉得自己长时间和书打交道,怎么说也是半个文化人,以前不咋看的书,现在多少都翻翻,甚至有些书比一些专家学者看的都多,出去用嘴巴一咋呼,人家还以为他大学毕业,怎么看也看不出他是个初中都没毕业的二吊子。

虽然在外面装得很有学问,可是老曹心里明白,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小时候没好好学文化,这是他心中永远的痛。也正是因为如此,老曹这个一向小气市侩的家伙,在受到学校如此高规格的礼遇后,竟然非常大方地宣称,自己将会拿出一万块钱,捐给学校,作为学校的奖励基金,奖励那些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一万块钱还弄啥基金,说出去还不被人笑话死。

可是在这种小地方,在这种一万块就是一大笔钱的穷学校,老曹无疑雪中送炭,成了慷慨的大好人。

最后,这件事儿的结果就是,老曹作为学校的重要贵宾,在学校呆了三天,每天都背着手,像大人物一样在李为民等人的陪同下视察学校,频频点头,频频地讲话,无非是激励那些穷困的学生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又告诉大家,只有学习好了,才能走出去,看到外面更加精彩的世界。

那一刻,老曹的大光头像如来佛祖的脑瓜一样,自带光环,让无数没见过世面的小学生崇拜不已。

……

老曹从县城小学回来以后,仿佛打了鸡血一样,亢奋不已,逢人就说自己的思想和精神境界上升到了多少个档次,觉得做人不能把钱财看得太重,要有理想有追求,就像小品里说的那样,眼一闭一天就过去,再一闭一辈子就过去了。

不过他这种高境界没持续几天,就被打回原形,原因是他老婆问他要下个月的生活费,老曹拿不出来,说全都捐给了学校。老婆哪里信他这鬼话,一向抠门惯了的家伙会善心大发,还以为他又把钱糟践到了赌场里,于是就撸袖子和他干了一架。事后,老曹总结,钱这玩意真不是东西,男人要是没钱,就更不是东西!

……

林逸虽然向县城小学捐献了上万册图书,自己却没去,风头都让老曹出了。不过林逸这边也不是啥也没有,老曹回来的时候捎给了林逸很多封信。这些信都是那所小学的小学生们写给林逸的。

这些信都是用很普通的作业纸写成的,没有信封,也没有正规的信纸,写的也都是铅笔字。写好以后,就折叠成三角形,四角形,或者折叠成纸鹤,小星星,寄给林逸。

林逸在好奇心驱使下,就打开几封看了看---

“林逸叔叔,您好,我是二二班的孙小毛,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我记得你,你是那个个子高高的大哥哥。老师说你是好人,你给我们秀(修)了学校,有(又)给我们买了很多的书,我们可以坐在里面上学,也可以接(借)书看,现在很兴福(幸福)。老师说,这要谢谢你,所以我就写了这封信。”

另外一封---

“您好,亲爱的林逸叔叔,我是五三班的学生张小花,我今年十一岁了。我很喜欢读书,可是学校图书馆没有书看,所以我很失望。我一直都盼着它里面有很多很多有趣的书,可是这个愿望从没实现过。直到你把这些书送过来,我才相信,原来老天爷早就听到了我的祈祷,你就是上天派来帮助我们的好人。现在我已经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还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觉得这些故事太好了,长大了我也要当作家,写出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对了,我也要把你的故事写出来,告诉很多人,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叔叔。”

看完这些稚气未脱,有什么说什么的孩子来信,林逸的心灵受到了冲击。

本来林逸做这件事儿,主要是为了补偿学校。要知道,他在学校花了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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