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让女人恋恋不忘的是感情,让男人恋恋不忘的是感觉;但也有时候让女人恋恋不忘的是感觉,让男人恋恋不忘的是感情。感情随着时间沉淀,感觉随着时间消失。所以,谁又能明白谁的深爱,谁又能理解谁的离开?!
——————————迷恋小蛮腰
“退下!”端木瑾目光如柳叶刀,刺向光。
光吓得低下了头,嘴唇抖了两下,还是退了出去。
“现在还不放开吗?”端木瑾搂着上官秋天,嘴角拨弄着嘲讽。
原来,刚刚两人刀剑相向,剑拔弩张之时,就在光还未掀开帘子的刹那,她动作迅速,像矫健的麋鹿,唰的一下,把子露剑扔到榻上,整个人像巨型的大熊,往端木瑾身上扑。
端木瑾是满香扑怀,淡淡的茉莉花香,在鼻头萦绕,那是散不去的迷恋。
上官秋天的手依旧吊儿郎当的挂在端木瑾的脖子上,那被她给划破的皮肤,被她使劲的摩擦着,就像是蚂蚁啃噬着又疼又痒的。
“我就不放开。”上官秋天凑到他的耳边,对着他的耳垂吐热气道:“你拿我怎么样。”
端木瑾只觉的自己的耳朵现在是一阵的酸,一阵的甜,像是左一口刚熟的黄柠檬,右一口阿尔卑斯草莓味的棒棒糖。
还有那股的茉莉花香一阵一阵的直冲自己的鼻子,直达自己的大脑中央。使自己的晕乎晕乎的不知如何是好。
“我们两个之间的还真是欠沟通也,总不能一直打骂下去,这样子还有没有头了?!”上官秋天勾了勾唇角,目光灼灼的直盯着端木瑾,不闪也不躲。
端木瑾只觉的如果自己不答应的话,那简直就是天大的罪孽了。
不管是怎样的男人,都不应该该拒绝一个美丽的女人,而且还是刚刚与自己成亲的女人。
端木瑾陶醉的吸了一口浓郁的茉莉花香,点了点头。
端木瑾太爱茉莉的花香了,就像是银魂里的银桑对草莓牛奶的热爱。
上官秋天拉开自己与端木瑾的距离,然后有礼貌的往榻上一指:“我们都需要好好谈一下,都需要冷静冷静。”
上官秋天在看到光的时候,一下子,脑中闪过一条银光,‘劈叉’一下,仿佛刹那之间看到昙花花开。
刹那芳华,一夜枯荣;朝露昙花,咫尺天涯。
我现在是端木瑾的王妃,是高高在上的王妃。但是这也仅是端木瑾赋予给我的,如果他想要剥夺的话,那我也是没有办法的。
只因为,我现在已经嫁给了他,生是她的人,死也是他的鬼。
他要我生便生,要我死便死。
说的难听点,我不过是端木瑾的一只狗,我的荣华,不过是端木瑾看我讨得了他的欢心,赏给我的骨头罢了。
我现在不是特警上官秋天,而是‘一入侯门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的深闺怨妇。
想要不是怨妇,只有自己好好的待好自己的金主。
如果把王府后院比作是一个公司,我现在就相当于是端木瑾的秘书,哪有秘书跟自己的老板闹翻了的事。
上官秋天想到这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似乎想要把肺里的二氧化碳全部吐出来。就像是把钢笔管子在吸墨水的时候,把它重重一压。
端木瑾怅然若失的满怀的茉莉花香离开,深深的吸了一口无色无味的空气,然后又吐出的一口浑浊。
上官秋天分别给端木瑾和自己倒了一杯碧螺春。
“好久没有给自己泡一杯茶了,只能喝别人泡的。”上官秋天将碧螺春咽下去,暖了暖肚子。
不过当茶水划过喉咙的时候,只觉的一阵的疼。
这种疼与那种稍烫的水划过喉道是不一样的。
稍烫的水划过吼道,带着稍微的疼痛,过后不久,就是麻麻叔叔的感觉。
现在的疼,只是觉的切菜的时候,菜刀一下子切到手的疼。
“哪日有得闲,必当自伺之。”上官秋天的嘴角微微上翘,带着温馨:“生活就像一杯茶,必须要有温度才能把茶泡开;可太烫了喝不得,太冷了又不好喝;于是只有不停的加热水;喝茶应如此,生活也应如此,不要因为缺乏热情而懈怠;更不应热情过度顾此失彼伤了自己。。。。。。”
端木瑾上眼皮合了着下眼皮:“你想表达什么?”
“王爷,我只是想说,我们两能够在一起是一种缘分,我们不能因为各种原因而伤害了彼此。”上官秋天的两颊有些潮红。
端木瑾瞧到她的表情,心稍微宽了宽,只觉的舒心,像是由坐硬座改做软座的舒缓。
上官秋天的视线在地上扫来扫去,心里暗暗道:这样的娇羞够了吧,丫的,男人喜欢的就是这个调调。
真心觉得奇了怪了,好像几千年来,无论古代还是现代的男人喜欢的都是娇娇软软的林妹妹型的女人。要不是,就是得了肺结核的女学生,临风洒泪,才恰能唤起男人的疼惜之情。
刚才好像端木瑾是问我翡翠镯子的事,上官秋天瞄到自己左手腕的翡翠镯子,才想到,刚才端木瑾问完我翡翠镯子,问完就发飙了。
哎呀,上官秋天在心里大声酸叫,老子,咋就这么糊涂呢!
我说感情深,说的是以前的那个灵魂的上官秋天啊,现在闹大了。上官秋天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难怪刚才跟端木华在一起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的阴晴不定的。
端木瑾眼里含着笑和严厉:“现在知道了。“
上官秋天心里暗道: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