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文艺天王>第五十一章、发现湿人(第二更)

女人是男人的一所学校,就像是徐志摩经历了三个女人,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才写出了那么多可歌可泣的爱情诗集。虽然为了赶赴京城听一场林徽音的演讲而搭机撞山葬送了生命,以顽童般的笑声为朋友所记忆,盛年以这样突兀的告别形式为自己光彩夺目的人生划上了句点。但他那首轻轻地我来了,正如我轻轻地走,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却永远记忆在了后人心中,成为永恒经典。

习青和徐志摩相同,因为孟瑶,在爱情这第一所学校毕业,结业证书就是他的这一本爱情诗集。

习青本以为这一本诗集当中,最火的应当是初相遇和一种奇妙的缘分,但是在校园网上传后,火的却是另外一首。

《见与不见》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等你,不悲不喜?

你跟,或者不跟我,我就在那里,跟你,不舍不弃?

你恋,或者不恋我,我就在那里,恋你,不悔不移?

你想,或者不想我,我就在那里,想你,像紫罗兰弥漫在春天里的气息。

你走,或者留下,我都祝福你,爱你,曾答应海角天涯,执子之手、常伴相依!

好浪漫的诗啊!好心碎的诗啊!在校园网上的同学看完都吸了一口气!整篇诗下来,叫人忍不住伤感,似乎分手的一幕幕再现,却又掺杂太多在一起时候的美好,读下来,还有一点点对前任的自责和悔恨。

什么是好诗?

能够牵动人心,直抵内心深处,慰藉心灵的这或许就是好诗!

爱读诗的小柔:发现一首好湿!作者是咱们中文系的,大家快来看啊!

柳小四:看到了!看到了,是那首见与不见吧?qaq!这首诗好带感噢!好感动哦!

爱读书的小柔:是呢,不光是这一首,这几首都很不错,他的作品每一个都没得挑!

我喜欢那首初相遇,明明知道你已跋涉千里,却又觉得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好像你我才初初相遇。很唯美,太厉害了!

给我点激情:我这人从不看现代诗,打小就不喜欢这种艺术形式,觉得真的是无病呻.吟。但这位同学的诗让我彻这种文学艺术,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我此刻的心情。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说,你信,或者不信,我现在很激动!真得很激动!

隔壁班老王:我想说,楼上你爱,或者不爱,我就是隔壁班老王。

接着就是很多见与不见体的泛滥模仿。让见与不见彻底发酵!

可也有不同声音,比如小猫咪:这种诗有什么好的,真心是少见多怪!

喵了个咪:这个诗根本不足为诗。

声讨的声音随即而至,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再美的诗也会有不同的声音。可声讨之下,支援的声音也是此起彼伏。

过了大概几分钟,一个叫做“诗的儿子”的家伙的话亮了:“大家听我说一下,我刚才读了这位同学的几首诗,我看到有些人评价说这是无聊的爱情呻.吟,可我不这么认为。这些诗虽然诗句里有爱,有情,甚至一首诗里最后还有我爱你三字,但那只是字面上的东西。就拿见与不见说,如果真正把这首诗读进去你会发现这是一首带着慈悲的诗,一个人怎么会用慈悲的胸怀去写爱情?所以我分析这位同学这首诗是升华了。这首诗更可以说是写给所有世人的一首诗!”

“请继续。”

“有能人来了,求分析!”

“坐等大能解析这首诗,我能说我没看懂吗!”

下面好多跟评的,好多人确实只认为这是一首爱情诗,但听大能说了一些见解后,觉得好像真的并非那么简单。

诗的儿子继续道:“我要先声明,这只是我个人浅见啊,我觉得这位同学是想表达一个对世人的博爱。他知道他的湿不可能被所有人都接受,所以无论骂他的,不喜欢他的,他都无所谓。他只想用他的作品打动人、感动人、帮助人,于是才有了就算别人见或不见他,他都不悲不喜;就算别人跟或不跟他,他都不舍不弃。恋或者不恋,他也不悔,不移。作为一个自然人,他或许达不到这个程度。但作为一个诗人,他必须有这种胸怀。嗯,这是我所看到的,也不知说得对不对,这首诗太有回味和琢磨的地方了,每一句话几乎都能让人反思良久!要说真的只是爱情的,那最后一句也许是诗人爱的表达!执子之手,相伴相依!”

“说得好!”

“长姿势了啊!”

“是这个意思啊!谢谢大能解析!”

诗的儿子道:“不能算解析,这首诗很深,我也没这个本事解析,只是个人意见罢了,但无论怎么说,事实都证明了一点,我想现在我们都很喜欢他的诗,我们应该把这个人找出来,他就是我们学校中文系的!”

是呢。你找,或者不找,他就在中文系,不悲不喜。

一个小伙伴一改编,其他同学也对习青诗句的改编重新乐此不疲!

“小李,你不是喜欢那个谁吗?你追,或者不追求,她就在那里,不悲不喜……”

“小李,你追,或者不追求,她妈也总在家里,等着揍你……”

“哈哈哈。”

转眼的工夫,习青发布的《见与不见》的评论已经有五百多次,校园网上的同学把见与不见共享到其他网络渠道,围脖,微信,转发次数瞬间突破了一千次。

“找到了,这个作诗的大湿原来就是中文系的习白,习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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