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我的同桌有点冷>第714章 凡人终有一死

听老头说,这艘渔船已经驶离美国三天之久,我也在船上昏迷了三天之久。

怪不得我会那么的饿,都有一种生吞带鱼的冲动,原来自己已经饿了整整三天三夜。

我看着老头道:“终点是那里?”

“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南极圈国家。”老头吸着烟袋,淡淡道。

闻此,我不由一声嗤笑,道:“逃到天涯海角?”

“对!”老头子道:“也真的算天涯海角。”

“这座船根本没有远洋能力,也就是说我们必须一直在大陆边缘航行?”我天际边的灯火,确定那是美洲大陆的框架边缘。

“是啊!”老头子也望着天边,道:“这样就没人怀疑了,他们一定认为这是一个随时停靠的流浪渔船。”

“你就这么害怕被发现?”我玩味的看着老头,问道。

“不是我害怕被发现。”老头看着我道::“是你的父亲害怕,他害怕失去你,害怕你卷入死亡之中!”

“我一直都在死亡之中,从来没人拯救,可也活到了现在。”我坐在船上,抱着双膝,道:“他太自以为是了!”

“他不是自以为是。”老头粗糙的手拍了下我的肩膀,道:“他只是输不起而已。”

我一愣,呆呆望着天际。

船只摇摇晃晃的航行,在一座破败的港口停了下来,也就是老头子说得南极圈上的一个小国度。

这里人口稀少,多是爱斯基摩人。我发现这些人都是黄皮肤,黑头发,连眼珠都跟亚洲人一模一样。

只是他们并不讲汉语,说一些我听不懂的当地语言。老头子能听懂,也似乎跟这些人很熟络,竟然勾肩搭背的聊了起来。

我看着周围白茫茫的冰封,以及望不着边际的海洋不由一声叹。语言不通,没有基本的航海技术,单是这两条就把周围广阔的天地变成了监狱。

“我跟他们说了一声,你可以借宿在他们家。”老头用烟袋锅指着一个大胡子的爱斯基摩人,对我道。大胡子胡子上全都是冰碴,冲着我摇手,很友好的笑着。

“你什么意思?”我问老头道。

老头抽着烟袋锅,道:“没什么意思啊!你在这里呆一两个星期,我去不远处的海峡捕虾,最长也就半月回来。”

“捕虾?”我皱起眉,望着远处的海峡。我有限的地理学常识告诉我,远处好像是美洲大陆最南端的百令海峡。

“你想去?”老头问我道。

我点头,老头子是我唯一的线索自然要跟上。可他却拒绝了我,摇摇头道:“那可不行,捕虾特别危险,尤其是这个季节;没有专业知识死亡率极其高,你是贵公子,我可不能让你干这种玩命的活。”

老头子说的捕虾我也曾经有所耳闻,在白令海峡,每年这时候都会有很多渔船来海峡捕虾。利润很高,伤亡率也很高,是跟自然搏斗的玩命活计。

我没再坚持,毕竟自己确实连基本的航海知识都没有,去海峡捕虾确实有点抓瞎,大自然有时候是比枪械还致命的存在。

接下来的日子,我一直住在爱斯基摩人的冰堡里,里面倒也不算太冷,虽然有些不适应,但终究是生活了下来。

这一家人很好客,每天都热情款待我,搞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而且他们家有一个女儿对我也很热情,倒不是说人家小姑娘看上我了,而是她对外面的世界很好奇,对我也很好奇。

她总是吃完晚饭后,眨着如同繁星般明亮的眼睛,问我外面事情。我跟她讲在泰国的事情,讲李丽,讲李正武,还有那只总带来瘟疫的猫。

她想听天书一样听着,我还说想要把自己的故事写着书,让更多的人看到,让更多的人知道那些曾经鲜活的生命。

小姑娘其实跟我年龄差不多,但却有着孩童般的天真,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可能在他们的世界中,一切都是不变的,一如外面万年不变的白雪,而我的到来无异于一场从未有过的风暴,让她见识到了别样的世界。

她听我讲,我们两个语言不同的人,用各种手势和蹩脚的画作来讲述彼此的故事。

有那么一瞬间,我都觉得我将老死在这片异乡的雪地中,就如同那些万年未化的玄冰一样,静静矗立直到永远。

可突发事件总是悄然而来,让人措不及防。事情是这样,那天阳光很好,我跟艾玛一家去不远处的冰湖凿冰捕鱼。

这是爱斯基摩人最主要的生产活动之一,古老而传统。我作为新人也已经作了很多次,虽然还没有独立完成过。

不过这一次就是为了让我独立完成,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爱斯基摩人,这就是像一场仪式。

我当时也很兴奋,甚至有某种使命感,拿着凿冰工具很用力的敲击冰块。

冰块像石头一硬,震的我手都疼,可在艾玛一家的鼓励下,我还是凿出了一眼脑袋大小的洞。

纯净的水涌了出来,在淡蓝色的冰碴下,如梦似幻,就像流动的水晶般迷人。

我跪在小洞前,双手捧起一眼清水,大口喝着。甘甜凛冽,沁人心脾。我舒服的叹了口气,突然有种在此孤独终老的冲动。

咕咚咚!

小洞在此冒起了水泡,我低头一看不紧有些变色,水竟然变成了血色,很明显是鲜血。

我伸手捞了一点,放在鼻端嗅了嗅,有着浓浓的血腥味。

咕咚咚!

又是一声剧烈的声响。

我低头再看时,已经看到一个人头填在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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