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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9章小丑

女人是一种十分奇怪的生物,蓝泽一直感觉,女性应该是一种比男性更加复杂的一种生物,从维度上来说,女性要比男性高级。

因为女性可以看透男性的想法,而男性无法理解女性的思维。

就好像如今眼前这对亲如姐妹的小凤凰和戴安娜。

蓝泽真心不明白,明明之前还水火不容的两个人,怎么说和好就和好了?

所以,女人真是一种很难搞懂的生物。

幸运的是,蓝泽不是那种十分喜欢钻牛角尖的人,既然想不懂,那就不要去多想,相比较探索小凤凰为什么会和戴安娜亲如姐妹的这个问题,蓝泽还是更加愿意去看看自己的这几个笨学生,到底是被小丑怎么欺负的。

在来到哥谭市的第一天,蓝泽手下的四个学生都十分的兴奋,此刻的他们,正磨刀挥挥,一脸兴奋的准备要去挑战哥谭市的国王-小丑!

之所以这些学生会如此兴奋,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第一次来到这座在整个美利坚都十分著名的城市。

讲道理,哥谭市在整个美利坚并不出名,他的经济也并不发达,如果说真的有什么特殊的亮点,那大概就是曾经的这里是一片真正的地狱,比曾经的墨西哥还要混乱。

一座小小的城市,却整个美利坚最高的犯罪率,可见这座城市的名声有多么的臭名昭著,

当然,那都是曾经的事情了,现在的哥谭市,已经不再是美利坚犯罪率最高的城市,他已经成为了整个美利坚犯罪率最低的几座城市之一。

之所以会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是因为这里出现了一个超级英雄,他叫蝙蝠侠。

蝙蝠侠,他的这个名字很响亮,不单单是在哥谭市拥有大批的粉丝,在整个美利坚都十分的有名,拥有大批的忠实拥泵。

在整个美利坚,如果真的想要找到一个可以和蝙蝠侠媲美的超级英雄,那大概就是二战时期崛起的美国队长了。

美国队长靠着自己硬生生的击败了当时最邪恶的纳粹九头蛇,为整个国家带来希望,所以才会成为大家最崇拜的超级英雄,而蝙蝠侠凭借着自己的力量,硬生生的改造了一座城市,也许从伟大成就方面,蝙蝠侠不如美国队长,但蝙蝠侠现在还活着,而美国队长已经消失了很多年了。

而且美利坚本来就是有着十分浓重的英雄主义情怀,这种一个人改变一座城市的行为,在大多数美利坚人的眼里简直就是完美英雄的典范。

稍微想象一下,当夜空中飘荡着在探照灯下被映照出来的蝙蝠阴影,那种孤身一人,对抗一座城市的黑暗势力,最终改变一座城市的命运,这简直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传奇。

所以在来到这座蝙蝠侠出没的城市,四个小鬼十分的兴奋。

这种感觉就好像寇森第一次看到美队的时候一样,那种几乎就是朝圣一样崇拜忐忑兴奋的心情。

而另一个让这些小鬼兴奋的原因就是蓝泽许诺的条件,蓝泽表示只要他们四个小鬼抓到了小丑,他就告诉他们蝙蝠侠的真实身份,而且让他们去蝙蝠侠的秘密基地做客。

这对于这些还处于青春期的小鬼头来说,吸引力简直太大了!

什么权势,美女,金钱在一份蝙蝠侠真实身份和做客机会的面前,都是浮云。

至于怀疑?他们不会怀疑蓝泽的,虽然蓝泽从来没有在这些小鬼面前展现出自己的底细,但一个能让托尼史塔克都十分尊敬的人,绝对不可能欺骗他们这些小鬼头的。

至于蓝泽怎么会知道蝙蝠侠的真实身份?

开什么玩笑?作为电影发烧友,蝙蝠侠三部曲怎么能没看过?布鲁斯韦恩这个异装癖的富家少爷就是蝙蝠侠的事情,自己怎么可能不知道?

而且蓝泽还知道蝙蝠侠现在正窝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准备击败超人的氪晶武器。

再说了,你们难道没有感觉到相比较蝙蝠侠,小丑这个一头绿发,脸上画着白色浓妆,涂着鲜艳红嘴唇并且有些歇斯底里神经质的疯子,要比蝙蝠侠更加迷人吗?

讲真,蓝泽真的很好奇,为什么这些家伙会如此疯狂迷恋蝙蝠侠,而不喜欢小丑?难道是因为这个家伙的神经质?还是因为在这个颜值即正义的世界,毁容的小丑,不如蝙蝠侠好看?或者说是自己已经老了,有些跟不上现在的这个潮流时代了?

如果真的是最后这一种,蓝泽表示,自己很忧伤。

而除此之外,在整个哥谭市,其实还有一个人也十分的忧伤,他就是小丑。

最近的小丑很无聊,无聊而无趣,整个人感觉这样活着一点意思也没有。

没有杀人,没有犯罪,大家中规中矩的按照日常的规矩生活,空气中充满了老旧陈规蹈矩的味道,这让小丑感觉自己都要被这些陈旧和虚伪的味道憋死了。

鬼知道这些人在干什么?几千年过去了,他们难道就不会改变一下吗?

要知道在几千年前,现在这些上班族的祖先就已经在这层无形虚伪的规矩下,不得不辛辛苦苦工作,维持一成不变的人生,最过分的是,他们还以为这一切都是应该的,而且错误的认为这就是幸福的味道!

该死的!这种人生有什么意思?

人生的意义在于创新,在于毁灭,是疯狂和歇斯底里的消亡!

只有毁灭这一切,才会有新的曙光到来!!

小丑感觉很不舒服,在这种一成不变的空气下生活,小丑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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