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剥皮,她的动作很熟练,一般人要花很久的工序在她手中却易如反掌。事实上,她根本不需要用眼睛去看,她也不需要月光的帮助,她清楚这只狼身上的每一处筋腱、知道它的每一处器官、了解它的任何部位,所以她的匕首轻轻运作在狼身体最薄弱的部位,而不会收到任何阻碍。
她根本不需要使出三分力气,就能将一张狼皮剥下来。
就像一个石匠清楚一座建筑所有的构造一样,她清楚常见动物的身体构造,这部分是因为她花了很多时间解剖它们,部分是因为她似乎有一种理解生命构造的天赋。
当然,这些“常见动物”里面包括人。
人当然是动物,而且是不那么聪明的一种。
她将剥下来的狼皮对着月光看了一下,她虽然能够将狼皮完好无损地剥下来,但是事先已经发生的破坏她却无能为力。
好像最挑剔也最精明的皮毛商人一样,她用冷静的眼神打量着狼皮。
毛色灰白,不是最好的那种,质地比较粗糙,价格不会太高。后腿处有几个明显的破洞,还被鲜血浸透了,除非用石灰和药物精心处理一下,不然是很难去除的。
很明显,这块狼皮的质量并不算太好,卖不了几两银子,可能连一两银子都未必卖得到。
她皱了皱眉,今夜的运气并非特别好,剩下的狼肉或许有人会买,但是狼肉并不好吃,不如狗肉香不说,肉质还非常柴,只有想吃肉却吃不起猪肉的人才可能会掏钱买一点。
而你想想也知道,从这种人身上赚不到多少钱。
她收起狼皮,割了一些狼身上还有利用价值的部件,比如狼牙,比如狼鞭,然后踏上回家的路。
她脸上没有太多的不满,更没有刚刚经过一场完美的伏击战的兴奋和得意,似乎这场杀戮对于她来说只是一种娱乐。
就像文人喜欢填词,老婆子喜欢听戏,道士喜欢打坐一样,她也差不多,只不过她的娱乐方式会比较血腥。
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