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二十三。
冬至。
曦微的晨光拨开乌云,车轮碾碎冰雪的声音渐渐从城内走出城外,一辆镖车从汉州城缓缓行出。
镖车行过,沉重整齐的车辙顿时出现在了马车的后方,在冷风中飒飒作响的长风镖局的旗帜下,陶安骑着高头大马当先走在前头,身后是喝道开路的趟子手。
陶安二十出头,正是最意气风发的年纪,玄色劲装,束发佩剑,虽然相貌普通,属于丢进人堆便再也认不出的样貌,但在这身行头的衬托下,陶安从内到外透露着一股英气。
身后的镖车虽然沉重,但里面的镖物并不贵重,都是些不甚值钱的丝绸布匹,所以押镖的人并不多,仅仅只有二十来人。
这趟镖将会走的非常轻松,除非是穷的饿急了眼,想必也不会有人盯上这批货,一群穷苦人想来劫长风镖局的镖,只能说他们是瞎了眼,所以押镖的每一个人都有些心不在焉,因为这种镖向来都是走一个过场。
陶安晃晃悠悠的骑在马上,从出了汉州城开始,他脸上的笑容便一直没有消失,这种笑容只有在迎亲的新郎官的脸上出现过。
一直奋力向上爬升的陶安当然不会那么早娶亲,当一个人有家的牵绊,做事多少就有些畏首畏尾,心安稳下来有时并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对一心想要在江湖上闯出名声的陶安来说,女人只会成为他路上的绊脚石。
男人一生只会为三种东西奋斗,美色、财富、地位,美色已经排除在外,财富更是与陶安沾不上边,一个走镖的游子又怎么会与财富沾的上边?
是的,只要押完这趟镖,尚还是趟子手的陶安便是一名真正的镖师,以这个年纪坐上镖师位置的,在长风镖局只此一人,不仅是因为陶安有一手精妙的剑法,还因为有一个极为赏识他的师父——高义。
。高镖头。
从趟子手到镖师不仅需要实力,还需要通过镖局的考验,这是陶安第一次独自押镖,但他从十岁便开始跟着高镖头,期间不知押过多少大大小小的镖物,不知经历过了多少次生死,他虽然年轻,却已经是一个老江湖,像今天这种走过场似的走镖,他完全是打不起精神的。
年轻气盛的人总希望在走镖时遇到更多的危险,好能在众人面前彰显出他的实力,艳羡的目光实在是一种令人欢愉的享受。
而老镖师巴不得风平浪静的将镖物完完整整的送到交接地点,每次走完镖,在无人注意到的角落,他们总是要出一身的大汗。
走镖,何尝不是在刀刃上跳舞?
……
暮色时分。
陶安竖掌示意疾行的众趟子手停下,到了夜晚,哪怕是长风镖局的总镖头都不敢走镖,更何况是不过走了几座桥的陶安?
即便镖不重,陶安也不容镖物有半点的闪失,当镖师失了镖,哪怕他曾经名声遍九州,这一镖足已让他身败名裂。
每一位成名的江湖人都知爱惜羽毛,更何况是陶安这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一次失败,他将在长风镖局再也抬不起头,陶安是不敢拿自己的名声开玩笑的。
趟子手很快便扒开地上的积雪,生起了一堆篝火,这趟镖是庐平城唐富商的货物,去往庐平城的这一路荒芜的很,连间栖身的破庙都没有,汉州城到庐平城的这一段路陶安没少走,他们现在所停的地方也是长风镖局一贯的歇脚地。
这段路其实并不算远,可押着镖车就需要一天一夜的时光了,从来没有人在这处地界失镖,因为这里离长风镖局实在太近。
一个在镖局德高望重的镖头想要捧自己的徒弟,总是会有人给很多方便的。
就在陶安下马准备到篝火旁喝上几口温开的热水时,苍茫的暮色中突然响起了“咯吱咯吱”的踩雪声,来人的脚步略重,听声,不像身负轻功。
所有的人都将目光投向了来人,来人肩扛着锄头,身穿灰色的破棉袄、棉裤,脚下蹬着一双黑色棉鞋,身上穿的很破,可这双棉鞋却像是新做的,他垫着脚尖,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可越是在雪中垫着脚尖,他越走不稳,反倒踩了更多的雪,就这么趔趔趄趄,这个皮肤黝黑的怪异庄稼汉走近了。
陶安对身边一名与他年纪相差不大的趟子手使了个眼色,嘴一努,这名趟子手立即起身抱拳道:“这位老哥,这里是长风镖局歇息的地方,烦请老哥绕开点路吧。”
庄稼汉眼珠子顿时瞪得滚圆,道:“这地方是长风镖局的?!”
趟子手转目看了陶安一眼,陶安并没有表现出不耐烦的神色,又对趟子手使了个眼色,同时向庄稼汉扬了一下头。
趟子手在心里暗暗琢磨了一下措辞,笑脸相迎道:“兄弟几个劳累一天,烦请老哥行个方便。”
庄稼汉就像是一根筋,众人未怒,他先怒了,喝骂道:“我管你们这群拦路狗的死活,为什么不是你们给我让开条路?!”
陶安的脸色骤然冷了下来,趟子手立即会意,冷冷的说道:“老哥这是存心与我们作对?”
庄稼汉将锄头末柄猛地砸在地上,横眉竖眼道:“是又怎样?!”
趟子手已经察觉到陶安心中的不快,他也急于在陶安面前表现自己,当即抽出腰间短刀,眼中杀意涌现,道:“老哥是给脸不要脸?”
庄稼汉嘴不饶人的说道:“你们这群拦路狗能给我长什么脸?!”
庄稼汉吐出“拦路狗”三个字的时候,趟子手手中的短刀便向庄稼汉